正如今晚的他本人。
他让孟佳期走在他前头。她照办了,走进马厩里,有干草和谷物混合的气味,微弱的粪便气味。马厩长长的看不见尽头,每一个格子间里都住着一匹马,孟佳期粗粗目测了一下,这儿起码有上百头马匹。
“这些都是你的马?”孟佳期好奇地问。
“嗯。只是一部分。”
一部分——可是这里的马儿已经这样多。她第一次去马场时,得知梁风忻拥有十二匹马,都觉得风忻是个马中富豪,现在看看,简直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沈宗庭就是那个天外之人。
或许是看出她眼中的惊讶,沈宗庭耐心地和她解释。
“有些马是买来消遣的,它们也是适合我骑的马儿。有些是买来收藏,有些是买来参加比赛。每年在竞价赛马中胜利能赢得奖金。”
他尽量说得平常。要等以后,孟佳期才明白,沈宗庭拥有的马儿就和他的衣服一样多。
他玩马球时,骑着温驯、易听从指挥、平稳而充满爆发力的温血马。
他玩马术中的盛装舞步项目时,会骑高大的、皮毛闪闪发光的纯种卢西塔尼盛装舞步马。
此外,他畜养大量的竞速赛马,配套最高级的训马师和骑师,用于参加各大马术比赛,比赛的奖品是丰厚的奖金。沈宗庭“醉翁之意不在酒”,参加比赛看中的不是奖金,而是由此带来的沈家的声望。
沈宗庭低声和她解释各种马匹的区别,两人的脚步声和交谈声惊醒了一些马儿,有细微的窸窣声和马蹄碰在木板上的声音。
再仔细听,还有马匹咀嚼干草的声音。孟佳期很快被这匹吃“夜宵”的马吸引了注意力,走到它的栅栏前,和它隔着栅栏对望。
沈宗庭将马灯举高了一些。于是,她看到这匹马儿闪亮的深红棕色毛皮,长长的睫毛和棕色的眼睛。它棕色的眼睛显得异常温柔,正和蔼地注视着她。此外,它还有茂密的、飘荡的鬃毛,这让它显得俏皮又可爱。
“它好漂亮。”她由衷地惊叹。
“你可以摸一摸它。”沈宗庭看出她的喜悦,低声。
“...不会咬我?”她有些迟疑。
“不会。你摸摸它的面脊,它咬不到你。你还可以摸它的脖子、它的耳朵。”
于是她就真这么做了。她闻到了马儿身上特有的气息,温暖的皮毛的味道,呼吸是燕麦味的,它鼻口上的肌肤柔嫩敏感,脖子的肌肤既温暖,又滑溜溜的。
通过手掌和马匹相触碰的地方,她似乎感触到马儿跳动的筋脉,那种奇异的感受无以复加。
在这个黑漆漆的夜晚,有人举一盏马灯,教她如何抚摸一匹马。
“它的呼吸是燕麦的味道,还有青草的味道,我好喜欢。”
孟佳期仰头,眼睛亮晶晶的,天真的神情使得沈宗庭觉得,她很像个小孩子。
很乖的、见到糖果就会喜欢的小女孩。
他已经见过她很多别的模样了,格外珍惜她现在像个小孩子一样开怀的模样。他脑中冒出一个词,玉雪可爱。
“你看,它的耳朵朝前竖着,这是表示友好的姿态,说明它也很喜欢你。”
“是吗,我也很喜欢它。”她小小声地叫了起来。
这时,马灯的光线更亮了一些。原来是他靠得她更近了。近得到她看见灯光浅浅勾勒他的轮廓,挺鼻薄唇,眉梢带着他惯有的气息,既温柔又痞。
“你喜欢。所以你应当拥有。”
“所以佳期,我可不可以给你买一匹小马?”
原来,这句话是在这儿等着她的。
他反复地问过她,“想不想”,他知道她想要,也知道女孩特有的羞耻心像封带紧紧扎住她的嘴,知道她自认为的“阶层差距”不能让她接受一匹马儿作为礼物。
所以他到她办公室楼下等她。所以他换了亲和的夹克,换掉了劳斯莱斯的车,所以他和她说了很多话,带她穿山过海,奔驰在夜风里,在黑漆漆的夜晚,来游一次马厩。
他教她抚摸马匹,替她举马灯。
后来的孟佳期,每每怀疑沈宗庭不曾对她有过一分喜欢时,总是反复地、反复地将这晚的情景挖掘出来,用他这时的温暖,支撑着她。她心里一次次地,要沦陷,要堕落。
她真的,没法不喜欢沈宗庭。
这一刻她说不出话来,鼻子很酸很酸。似乎小时候那些没有得到的东西,竟然在这一刻有了小小的圆满。
想要吗?
想要。
让她圆满的竟然是沈宗庭。这一刻,孟佳期顺从本心,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