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临死前还能有公主这样的美人作伴,实在是别人都享不到的福。”
咚——
远处传来一声钟响,那是金狮的军队已经占领王城的标志。
那声钟响过后,王子跟公主突然都十分默契的看了对方一眼,接着,猛地一齐站起,大喊一声:“跑啊——”便朝着后方的城门跑过去了。
没跑几步那俩人好像都没力气了,但都还挺能撑,硬是跑过了一座座的宫殿。
突然在一个转角,一个战士冲出来,给了那王子一斧子。
他腿断了。
原来是刚刚被他打跑的战士还在觊觎那公主呢。
公主惨叫不止,他拖着一条断腿又上去救援。
又被砍掉了一只胳膊。
仍是不放弃。
这也唤醒了那公主的勇气,也不知道那公主从那里摸出来一把剑,闭着眼睛往那战士身上扎。
最后那战士火了,夺过了公主手里的剑,又砍掉了那王子的头,将那剑插进了王子的嘴里,钉在墙上。
金狮的军队即将赶来,那战士抱起公主就跑了。
后来,那公主跟着那战士过了一段时间。
说起来,因为那柄属于王室的剑,至今都没别人知道是那战士杀了那王子呢,都以为是雾岛王干的。
云忆那小子后来为了报复杀了那么多人,就是没能找准真正的仇人,你说可笑不可笑?
最后啊,还是那被掳走的公主忍辱负重多年,才终于找到机会结果了那战士。
地狱?
哦,我是说过地狱这么回事。
魔界,不,不是每个地方的人都有这种说法吗?
信仰异教的人将来要下地狱。
那王子最后时刻改信了蓬莱的叶和神,坚信神爱众人,灵魂自然去了叶和教的天堂,这叶和教的天堂,不就是魔界人眼中的地狱吗?
反正啊,那小子跟那王子,这辈子是没机会再见着喽。
真是皆大欢喜,皆大欢喜。
End
作者有话说:
这本作为《尽勾消》的番外,原定计划是五万字,结果初稿就肝了将近八万字,想着修修整整怎么也得十几万字了,结果整完之后,二十万字了……
虽然添添减减几乎等于重写了两三遍(开头永远是卡我十来遍的坏东西),但是总体脉络从来没有变过,王子的结局一开始就定好了,这也是《尽勾消》的小云能够又菜又坏还被一堆人心甘情愿宠着的原因。写《尽勾消》初稿的时候,就定好了:所有小云当时差点经受,又因为小颜不忍心,没能真正受下的苦,艾希理全部扎扎实实受过一遍了。
这个故事在颅内的时候,一遍构思一边哭,觉得呜呜呜好虐哦,结果真的落笔,写完后,内心根本毫无波动(这让人更加想哭了……),甚至因为整个故事耗得太久,内心疲软,改到最后,仅仅二十万字的故事甚至有一种这辈子也写不完的感觉,最后,想着完成大于完美,终于发了。
写作大概就是一次次深刻认识到自己渺小的过程。
回过头来看,这文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不过,以我现在的水平,改来改去其实差别也不大。成长需要一步步累积,量变才能引发质变。
希望有一天有能力写出将颅内情绪完全铺撒开的故事。
下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