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的小书生(11)

能活着,真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

包子有点过分好吃,白星吃完一个还意犹未尽,稍作挣扎后果断下去吃了第二个,微微有些撑。

她惬意地靠在大柿子树下,仰头看着漫天繁星,觉得比起关外,中原的星星还是稍显黯淡。

但她似乎还是更喜欢这里,像江湖客们口中的绮梦,温柔而多情。

刚要进屋,白星却又意外发现一只饱满的大柿子摇摇欲坠,于是爽快摘下。

她小心地抹去柿子皮上薄薄一层尘土,动作轻柔地揭开一点皮,嘴巴凑上去用力一吸!

沁凉柔滑的果浆立即涌入口中,沿着食管缓缓流下。

分明是柿子,口感却宛如蜜汁甘浆,太好喝了吧!

果然吃水果和吃饭的胃袋是不同的地方吧,白星咯吱咯吱咬着吸出来的柿子瓣,丝毫没有感觉到刚才的过分饱腹感。她不死心得绕着柿子树又转了几圈,最终很失望地确定并没有第二只熟透的。

等柿子被吸得只剩下一层薄皮和一点屁/股,白星终于稍显心虚的想起来自己的小伙伴。

她盯着柿子屁/股上硕果仅存的一点果肉,非常挣扎。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忍痛扭开眼,来到马厩,故作慷慨地递过去,“哝!”

阿灰甩着尾巴瞅了她几眼,显然对对方这个时间来马厩感到诧异。

不过它是一匹很大方的马儿,犹豫了下便往角落里挪了挪,空出来老大一块地方:

来吧人类,大爷愿意分享给你一点住处!

白星:“……”

我才没有想要跟你抢马厩!

她干脆把柿子屁/股塞到阿灰嘴里,后者勉为其难地嚼了嚼,迅速瞪圆眼睛:

甜,软,好吃!

这是什么好东西!

就是太少了!

白星心虚地别开眼,干咳一声,“我省给你的。”

阿灰眨了眨眼,让出了更多的空间。

它虽然是匹野马,没马教,但也知道生活不易,很多时候想得到点什么,是需要付出代价换取的。当初在草原时,它就曾经用一片水草丰美的地皮跟一只成年马换过某种甜丝丝的东西:对方有人养。

白星忍无可忍将它拖回原地,像个普通的十八岁少女一样豪情万丈道:“以后会分给你更多的!”

稍后白星满足地捧着肚皮躺在床上,额头的伤口终于渗出来细细密密的疼痛感,一度被割裂的白天和夜晚那截然不同的经历在这一刻逐渐融合。

今天她上山遇到一匹狼。天冷了,山中食物骤然减少,许多野兽都耐不住饥饿要下山找吃的,今天白星就是遇见了这样一匹饿狼。

她已经许久没活动筋骨,所以选择赤手空拳与之肉搏,结果忘了阿灰是匹莽马,完全不知道害怕,非要在旁边助阵,对着那匹狼又踢又咬。

一人一马第一次面对野兽打“配合”,默契有点不够,为了躲疯起来的阿灰,白星被饿狼在额头上划了一爪子,流了不少血。

好在只是皮外伤,也没有伤到其他地方,过几天就长好了。

她在床上翻了个身,透过破了几个小洞的窗纸看天空中闪烁的星星,心中暗自盘算:

那狼大约真的饿了许久,皮毛光泽都有些黯淡了,但胜在很完整,好好硝制后差不多可以卖个百八十两银子。

她并不缺银子,也不缺来钱的门路,不过义父说过,世上没人会嫌银子多,总有一天会有用处的。

只是狼肉难处理,食之难吃弃之可惜。

唉,她忧伤的叹了口气,又翻了个身,用脸颊蹭了蹭下面铺着的柔软熊皮。

这还是当年她和义父一起打的呢,柔软厚实,披上就跟着火一样热,外头上千两银子都没处买去!

狼肉是真的不好吃,尤其是这种饿瘦了的,又干又柴。狼肉本身肉质粗糙,有点腥臭还有点骚,童年白星跟着义父过活时,两人也都是除非没得选,不然绝不下嘴。

可这么大坨肉呢,曾经饱受饥饿折磨的白星在这方面很有点抠,觉得就这么丢了是不是太可惜。

不过现在她忽然有了另一种选择:

隔壁的小书呆厨艺似乎很不错的样子,不知他对处理狼肉有没有什么独到的见解?

第10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一)

前朝海商着实从番外带回来许多神奇的种子,玉米、红薯、土豆,还有大南瓜等,这些作物普遍高产,自从正式在本国扎根繁衍后,大范围的饥荒也随之远去。

孟阳很喜欢。

昨天王大娘的亲戚又来了,这次捎给她半车南瓜,半是欢喜半是忧愁地抱怨道:“太能结了!一个又这么老大,墙头都被爬满了,哪里吃得完!”

王大娘挨着左邻右舍分了个遍,孟阳也得了一只,约莫有六七斤沉。

大南瓜摘下来几天后表皮逐渐变得坚硬,屈指敲时砰砰作响,但只要不泡水就可以存放好久。吃的时候用刀剖开,就露出里面橙红色的厚实的瓤来。

南瓜子很多,孟阳将它们全都掏出来,一部分埋在粗陶小花盆里育苗,顺利的话开春后挪到墙根儿底下,这样来年他也能有新鲜南瓜随吃随摘。

剩下的都洗干净,放在窗台上晾干,等过年的时候正好嗑南瓜子吃。稍微在锅里翻炒下,薄薄的皮,水滴形的披着绿褐色薄膜的瓜子仁,香喷喷的。

南瓜很大,孟阳简单计算了下,决定用三分之一分几次熬粥,三分之一做南瓜发糕,剩下的三分之一么,则可以加入面粉和金贵的红糖,用猪油煎一点嫩呼呼的南瓜饼吃。

他刚把大块的南瓜瓤倒入煮粥的沙煲中,却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他愣了下,扶着门框探出脑袋去,“谁呀?”

门外传来一道好听的声音,“邻居。”

邻居?

邻居!

他心心念念的大胡子好汉邻居!

孟阳还没回过神来,身体已自动冲过去,吱呀一声开了门。

哎哎哎?!

是个戴着眼罩的年轻姑娘!

孟阳傻眼了,下意识又往她身后看了看:空无一人!

来人微微扬起眉毛,适当的流露出一点疑惑,也顺着他的动作扭头看了眼,自然是什么都没看到。

孟阳隐约觉得自己闹了个乌龙,可还是不死心的问道:“敢问姑娘,可有同伴居住?”

那姑娘神色不改,“没有。”

“那劈柴声?”孟阳干巴巴道。

姑娘爽快点头,“我。”

“那兔子?”

“我。”

呀!

孟阳再次瞅了瞅来人,见她身量高挑、纤腰束束,心中原本对新邻居“身长八尺体魄雄健,脸上还带着一圈大胡子”的幻想瞬间破灭。

他求而不得的大胡子呀!

“你似乎很失望?”姑娘是个直性子,直接开口道。

她发誓自己分明看见对方眼底某种诡异的期盼破灭了。

孟阳刷地闹了个大红脸,朝她做了个大揖,“这位姑娘,小生孟阳,这厢有礼了。”

姑娘盯着面前圆滚滚的后脑勺看了会儿才道:“白星。”

张嘴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又对陌生人行此大礼,这书生果然好呆啊!

孟阳直起身来,老实巴交讲述了自己的误会,全程低头,宛如犯错的孩童。

他一直都觉得真正的男子汉应该长一点像康三爷那样的络腮胡,看上去真的好有气魄。奈何他家从祖上开始都是斯斯文文的唇边胡须,于是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他写的每一本话本里都有一位络腮胡好汉的,这是底线!

本来听新邻居沉稳有力的劈柴声、看新邻居深秋逮兔子的好本事,孟阳就先入为主的认为人家是个好汉……没成想,竟然是位姑娘,还是跟自己年岁差不多的漂亮姑娘!

唉,真是太失礼了。

络腮胡……

白星近乎本能地抬手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下巴,并在回味起大包子的美味后,隐约升腾起一股危机感:

我没有胡子,那么他会不会拒绝我的请求?

江湖中人多怪癖,好像谁没有点异于常人的爱好就没脸自称高手一般,白星觉得书呆痴迷大胡子没什么不对。

尴尬的沉默在两个初见面的邻居间疯狂蔓延。

“对了,”简单的忏悔过后,孟阳才想起来问,“白姑娘,你来是有什么事么?”

白星哦了声,朝他院中抬了抬下巴,外强中干的问道:“小书生,你的粥卖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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