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消息-
[您:(棒棒糖图案)]
[何老师:任务完成啦?]
[您:嗯!]
[鸥姐:恭喜~]
[小白:酷,bro。]
[小张:想要几个?]
[您:你买的就行。]
[小张:好,整个B市的棒棒糖都是咱昊然的了。]
05
石凯虽然把腿摔断了,但是和他一起遭殃的还有周峻纬和唐九洲。唐九洲喝着蒲熠星号称“和韬韬一起用爱煲了一个上午的骨头汤”,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峻纬,你有没有觉得……这汤好像有一股出前一丁猪骨汤面的味道?”周峻纬:“自信点,把‘好像’去掉。”
……所以蒲熠星凭什么认为用方便面调料冲了碗汤能以形补形救救石凯的腿?
06
新的宿舍其实也并不安宁。越到深夜,越是如此。
唐九洲和他的保险箱割据房间一角。他裹着毛毯,每次咳嗽都要忍住不吵醒熟睡的周峻纬。他慢慢地敲击着键盘,几乎固执地一道一道拆着保护锁。电脑屏幕上有两个蓝框在同时运作,一个是他爷爷的,一个,是他父亲的。
周峻纬则久违地梦见了他的爱人。他梦见她最后说的那番告别的话,梦见自己浑浑噩噩地被带上了直升机。然后他隐隐约约听见了一个并不陌生的声音,——钥匙划玻璃,尖锐刺耳,让人一身鸡皮疙瘩。
“凤凰总归要涅槃才能重生,欢迎回来,我的英雄。”
风声渐起。
FIN
Again,所有重要人物已经出场,不会再突然出现一个人物然后我指着他告诉你,这是幕后boss喔。
第29章 番外一:档案补充(一)
Summary:久违的纯糖番外!番外!是番外!讲一些很小很小的、但是你未必知道的事情。彩蛋很多,祝大家找寻和嗑糖愉快!
01关于家乡
蒲熠星和郭文韬,其实是一对真正意义上的“南北”CP。
邵明明原本是H市人,考上警校以后才来的北京,——因为某些原因和唐九洲。其实唐九洲也不是B市人,但是因为家里做生意还有爷爷的工作,很小的时候就搬到B市,在那儿长大。
所有人都在没有看过石凯的档案之前,就猜到了他的家乡。对此石凯表示很疑惑,并决定以后都不开口说话了。潘宥诚自我介绍的时候说,杭州表演艺术家的表演项目包括手术刀切牛排。
在还不熟的时候,唐九洲听见周峻纬站在走廊尽头打了一通电话,口音别扭又做作。他扭头问齐思钧,周峻纬是不是个日本人?齐思钧说不知道。后来才知道周峻纬的同学里有一个这样不听日语口音版中文就听不懂中文的日本人。
“你们非要讲中文吗?”蒲熠星有点被这句话绕进去了,就很疑惑,“你同学听不懂英语吗?”
对此周峻纬的回答是,学习之心,人皆有之。对此蒲熠星无话可说,因为他没听懂,然后还不好意思问。
02关于家庭关系
郭文韬和蒲熠星都是普通家庭,父母含辛茹苦把俩小孩拉扯大,小孩懂事,惯了报喜不报忧。告诉父母赤链蛇的事是不可能的,出柜是不可能的,因为能不能回家还不好说。如果可以,他们也希望得到家长的祝福。
齐思钧是单亲家庭,是母亲带大的,典型的顾家型男人。父母离异后,母亲没有再嫁。柔弱的小女人忽然撑起了一个家,独立工作,照顾孩子,给他培养正确而强大的三观,锻炼他坚毅的内心。齐思钧从小乖巧懂事,长大后非常疼爱母亲。毕生的愿望大概是给母亲最好的生活,并一直陪着她。
邵明明的家里经济条件不算太好,但是他小时候不懂事,还经常拿家里的钱去网吧、去打电玩。后来就再没去过了,因为碰到的那个黑衣人。哦,好像还因为,那个网吧的打工仔把隔壁杂货店的老板砸死了,然后网吧生意就此没落了。石凯比邵明明好一点,能算得上小康家庭。但是可能也比小康富一点点,毕竟家里从来不喜欢和他提钱的事,导致石凯对家里的资产状况概念不清楚。是个红色家庭,全家公务员。
周峻纬是重组家庭,和王鸥是同母异父的关系。母亲早逝,长姐如母,虽然表面上一点都看不出来,但实际上对王鸥有很强的心理依赖。和姐姐毕业于同一所海外大学,读着本科研究着博士的事,姐弟俩经常有默契地做着同样的事情。肩膀两侧留着空位,因为心里有两座坟。
潘宥诚很早之前就已经没有家庭了,他逐渐忘记了家庭的概念,直到来了二队。
唐九洲的话……其实周峻纬有“恶毒”地想过,如果可以,唐九洲也应该在很早之前就没有家庭。这样他就可以摆脱一生的悲剧。毕竟他们全家都是神经病。
03关于画画
郭文韬、蒲熠星、唐九洲、周峻纬,这四个人都有专门画画用的小本子,前三个是局里发的,但周峻纬是家里批发的。毕竟他和他姐都得用。
蒲熠星偏日漫风,又因为爱好英雄电影,偶尔还能折腾出一些美漫来。郭文韬被称为毕加索转世,有事没事拿着办公室的粉笔在那瞎画。齐思钧让他换点正常的笔,他好像还不乐意。也不是不乐意,就是微微一笑,然后装作听不见。
唐九洲简笔画功底了得,他画的人看上去都是背上小书包准备去上幼儿园的。
周峻纬就不一样了,他画的人基本上就可以准备收拾收拾进监狱了。
04关于护崽
二队的崽不多,但是对齐思钧来说每一个都是。
邵明明不是忙内,胜似忙内。
潘宥诚是很喜欢小孩子的,但是他自己也像小孩子。只有个别时候像个哥哥,比如说最后的时候。
蒲熠星对小孩子没什么感觉,但是偶尔会化身唐九洲的“无脑夸夸机”。郭文韬对唐九洲更多的时候像对待隔壁邻居的可爱弟弟,但是对石凯,更像是对待自己的弟弟。他对石凯除了宠爱,大概是有冀望和期许的。小豹子石凯之于他,就是当初的他之于竹叶青。他希望他独立成才,希望他越走越远。
石凯有别的想法,他觉得蒲熠星是自己亲嫂子。唐九洲也宠石凯,具体表现在“故意”划拳划输给他,然后喝了一桌子酒,喝到发酒疯,抱着石凯的大腿哭着喊着“哥哥你爱不爱我”。然后拳王忙内就很爽。
周峻纬是水中月,只藏了唐九洲这一尾鱼。
05关于初印象
大多数人对唐九洲的初印象都不好。确实是,他刚进二队的时候是他人生中火气最旺的时候,被痕检科收走这个事让他气得每天脸上爆痘。那个魔方仿佛就长在他手上摘不下来,跟谁说话都不情不愿的。当然,邵明明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不想替唐九洲辩解,齐思钧也大概知道,但是他没办法替唐九洲辩解。
非要写个初印象排名的话,唐九洲一定是最后一个,齐思钧能排第一。“齐妈”这个外号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来的,因为大家彼此不熟,又不想主动熟络,全靠齐思钧这边拉拉,那边聊聊,渐渐让大家说上几句话了。蒲熠星觉得他那时真的像个老母亲,齐思钧觉得大家怎么想无所谓,能帮上蒲队就是好的。
真不怪蒲熠星怕自己这个队长没有威信,因为队里有好几个天才,比如加拿大回来的那个,比如痕检科和信息科每天都在抢的那个。他不知道该怎样把这些人聚在一起,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让他们每个人放出属于自己的光芒。但是蒲熠星还是做到了。他从那个古堡下的冥河里爬出来,全身都是伤,附近的那一整片河水都变成淡红色。他侧脸埋在泥泞中奄奄一息,只能听见唐九洲说“蒲熠星一定会被水流冲到这里”时,他就已经做到了。
齐思钧说,他是差点把自己杀掉了,才换来了整支队伍的信任感,再也不会有人质疑他和背叛他了。他永远是大家的蒲队长。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大家都光顾着看脸,谁也没去想这个队长的能力如何。因为蒲熠星太白了,白到反光,白到唐九洲为了看清他得不停地推眼镜。石凯:“这种人夜间行动不是很容易暴露吗?”
“……?”
大家对石凯的初印象还是不错的,就普普通通的热血青年。邵明明说每次看到石凯,都总觉得自己不够爱国,应该明天就去天安门看升旗。但是谁都没想到这孩子有个超能力,——酒局的时候能把他所有哥哥都给喝趴下。别问,问就是划拳划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