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房间打扫得一干二净,一切都摆得井井有条。地板透亮得甚至可以照出人的影子。
当房东再次推开门露出惊讶表情的时候,桀已经走了,将租金和钥匙留在了桌子上。
宁愿找一个只有一元钱却把一元钱全部都给你的人,也不要找一个有一百万却只肯给你一元钱的人。不是你拜金,不是你不能共苦,只是不管你要不要或者需不需要那一元钱,你找的只是他对你舍得的那份心。
所以,桀对乾有了更深的爱。
她要抓紧时间活着,做她要做的事。在不同的地方,入住,旅行,搬家。最后她安定在一个到处都有木棉树的城市里,因为她感觉到了身体的力不从心。
黄昏,一抹淡桔晚霞滑落天际。偶尔有未知名鸟儿从木棉树里头窜出,叽喳一声,飞出老远。
在桀写完最后一行字的时候,她的头痛愈来愈烈,胸口如同被一块巨大的石头堵住,根本喘不上气。只听有人在耳边对她说:“时间到了,跟我走吧。”
“我知道你来了,再等会行么?”桀出奇得镇定,她知道这一天早晚要来的。她感谢上帝没有让她自主神经破损。她的一切,都还是好好的。
但是,她要选择自己的方式离开。她早已为自己安排好了的。
她穿上乾刚为她买的新裙子,对着镜子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容。可是,时间是不允许任何人耽误的,否则将会扰乱世间轮回。她似乎精确地算出了自己仅有的时间,从桌上拿过笔记本用尽全身力气靠着墙壁争分夺秒得向门口挪去。
“快到了…”
桀气喘如牛,她感觉她的气管马上就要断裂,就连呼吸都变成如此痛苦的事。
“快到了…”
她看到满树的红艳艳的木棉花,“真是时候”,她自语,庆幸自己能赶上花开的时节。
突然一阵晕眩,桀感觉她的身体不再属于她,毫无知觉重重得如同一座废弃的堡垒般坍塌了下去。她用手吃力得支撑着地面,终于靠在了木棉树上。
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小小的金色卡片,对着天空凝望着。
乾,虽然现在有点寒意,但这无关紧要。你看我今天穿上你最后为我买的红色露肩连衣裙漂亮么,还有我的粉色腮红漂亮么。我也要离开了,我想成为这个世界上一道唯美的风景。这是我为自己安排好的最后行程。主宰你的只有你自己,你说过得。对么。哦,是的,我也这么认为。我们的想法是多么的一致。
乾,你知道么?那天我在车站看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衣衫褴褛,佝偻着腰,拄着拐杖,手里拿着一个几处缺口的碗,哆哆嗦嗦的向路过的人乞讨着,嘴巴喃喃的说些模糊的话语。她骨瘦如柴,步履蹒跚,弓着身子颤抖的手不停得作揖,可那些人视而不见,亦或如同躲避瘟疫般逃开了。最后也许她很累了,无奈得靠着旁边的一棵大树坐了下来。那皱纹如同沟壑般深深刻在她瘦削深黑的脸上,颧骨突起,眼窝凹陷,嘴巴念叨着,似乎总有着说不完的话,可是有谁愿意去听呢?我多么害怕有一天我也会和她一样。可是现在,我想我不用再为此担心了。我这样离开,不是挺好的么?我不能容忍我不堪的模样,在我离开的时候。我想你是最懂我的。是么。噢,是的。
乾,你看你仍旧如此闪亮,虽然你已消失了。谢谢你给了我温暖的房间,好吃的草莓蛋糕,漂亮的连衣裙,还带我去了我想去的地方。我是如此爱你,如此离不开你。可是亲爱的,你同时也让我尝尽了孤独的痛苦,就像此时这样。当然,这是我最终的抉择,我不怪你。你如此真实,谁会怪你呢?你让世人爱都来不及。与你在一起是我这一生中最清醒的一幕折子戏。
乾,下辈子我还是当你吧,没有一个人离得开你。哦,不,我必须在人群里找到百里延,将欠他的酒钱还给他。我还要找到我的孩子,不知道隐将他藏在了哪里。
乾,好吧,现在,所有的欢乐与痛苦,一切都随风去吧。
桀用力得把卡片丢向空中。她抬头望着乾在空中翩翩起舞的样子,真是帅极了。她想称赞他,可是她的呼吸开始急促,然后剧烈,最后她即使用尽全身力气却再也说不出话了。她惊慌的想举起手,可是再也动弹不得。她甚至不知道这到底发生在哪一秒。一切都来的太突然,又太悄无声息。
最后没了声音。
她的红色连衣裙和火般木棉花融为一体。还有那张仍旧望着天空的忧伤双眼,嘴角挂着的那丝淡淡微笑,一切都显的那么炽热又那么宁静。
过了不久,围了一堆记者过来,他们争相拍照。
这些照片后来成了她故事的封面。
人们给了她完美的结局。
被变成玉的可能。
落地窗宽敞明亮的高层办公室里,俊美容颜的浓黑眉宇间醒目地隆起,嘴巴微微张着,百里延从来没有如此感受过这样的痛苦,如同万箭穿心般。
“为什么你如此残忍?残忍到得让我花尽一生的时间来自我调整。你知道吗?我一直努力到现在。可它最终仍旧没能等到你的归来。”
他用嘴咬着紧握的拳头,想按捺住悲伤带来的身体的不停颤抖,眼角挂着的泪滴顺着他高挺的鼻梁滑进嘴里,落在桌上,晕染了报纸上那个关于她的消息。
他从沙发椅起身,徒留桌上一张金色卡片。旁边的手机屏幕霎时一亮,银行的短信。
只见一个数字:3000,000.00。
发廊里,依旧有人陆陆续续地踏进门槛。不同的是,这次她们都对墙上画里的女子议论纷纷。那女子依旧长发飘飘,着一身白色低领连衣裙,身材柔和而美好,唯一的区别在于,多了五官。
那是一张桀的美丽的脸。
第27章
锁章
第28章 沉没单身
小学一年级时,传闻学校里闹鬼闹得厉害。所以大家都很害怕下午放学的时候被轮到卫生打扫。记得有一次轮到我,当我把垃圾往学校的后操场里倒的时候,突然看见一支惨白的胳膊,手指甲上涂着血红血红的蔻丹,就像正要从地底下奋力地爬出来似的。我吓得顺手将畚斗丢了进去,疯狂地往回跑。
第二天,当同学们都在谴责我把畚斗弄丢的时候,思远拿着它进了教室。当时我很好奇,为什么会如此巧合,偏偏就是他。
消停了一周的闹鬼事件。新一周的临近周末,值日生再次轮到我。消停归消停,但阴影总是搁在心头的。时不时还得趁机跳出来吓你一把,拿捏一头的细密汗珠。
待我肌肉依旧紧绷之时,下午放学铃声敲响了。我无意瞥见思远一溜烟跑得比谁都快。这架势定是早就整理好书包等着的。可是为什么呢?上周畚斗的事也是一头雾水。狐疑驱使我随意将课本之类塞进书包,拉链都没顾上关紧,就跟了出去。
我躲在不远的角落里,看到他从书包里掏出一支惨白的胳膊放在垃圾堆里,拨弄了一会,似乎找到合适的位置后才满意地笑了笑。他左右看了看,估计想打算找个角落藏起来,看大家吓得魂飞魄散的丑样,然后在一旁捂着嘴偷着乐。一定是这样的。真是个卑鄙的小人。我愤恨地握紧拳头真想揍他几拳。
“你为什么这么做?”当他转过身的时候,我已张开双腿,双手叉着腰,气呼呼地站在他面前审问道。
“这个……额……”思远似乎被这突如其来的情景吓到,紧张的开始结巴。
“你真是个心肠恶毒的可怕的不良少年。”
“不……不是这样的。”
“那是什么?”
“这样每天和你待在一起的时间会更长些。”他羞赧得摸摸后脑勺。
“你说什么?”他说话飞快,我压根没听清楚。
“这样你会害怕,而我就可以借机接近你,因此保护你,待在一起的时间就会更久些。”
他一口气把这理由再次说了遍,这次倒显得理直气壮。
我一时间没了话语。
后来,我知道那是他家里的模特模型,因为他家是开服装店的。
冬日里,一次晚自习放学的时候,天色出奇的黑。那条必经小道没有路灯。放眼看去,那种阴森森的感觉如同另外一个叫做地狱的世界。我胆颤心惊的走在前面,脚步很慢。而他一如既往地跟在我的后面,随着我的脚步变换着他的脚步。最终,我索性直接缩在了他身后,跟随着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