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女相(282)

身为最受唐太宗宠爱的皇弟,李元嘉何曾下过厨房?别说什么做饭,这么大岁数,就连最普通的菜刀都没接触过,更别说是什么炒菜了,只是他平日里看的一些书,一些礼法中描述夫妻之礼的书籍,其中不时提到夫妻之间那种温馨景象。

一方山间小院,几栋茅草房,院中植着花草,后院是一片菜地,丈夫白日里外出劳作,妻子在丈夫归家之际,备好可口饭菜,虽说日子清贫,却也充满温馨。

李元嘉每每看及此处,都有些羡慕,但他也是知晓分寸之人,爱妻是天下间少有的奇女子,有自己的事业要做,他不能扯爱妻的后腿,既然男主内女主外,他突然就有了下厨的想法,心想:“玉儿每日早出晚归,极为辛苦,若我也能烧的一手好菜,她会很开心的吧!”

李元嘉属于实干派,在当日就去了厨房拜师学艺,这亲王要下厨可将一众下人吓的是心惊胆寒,可对他的请求,下人们也不敢拒绝,用了月余工夫,李元嘉终于从调料都用不明白的阶段,过渡到了炒制一些普通的私房菜。

房遗玉最爱吃羊肉,尤以葱烧羊肉。

李元嘉也是主修这道菜肴,此时见房遗玉将他炒制的葱烧羊肉夹在口中,心里砰砰直跳,这道菜在装盘之前他已经提前尝过,算是他的得意作品,只是不知是否对房遗玉的口味,心下也没底,有些不安,总想着房遗玉说不好吃可怎么办。

房遗玉将羊肉咽下,见一向沉稳的李元嘉摆出副紧张模样,心中憋笑。

李元嘉那头急道:“你倒是说说呀?”

房遗玉也不逗他,笑道:“味道挺好的,不错,我喜欢,若是满分十分,可得九分,少给一分怕你骄傲!”

这倒并非是安慰的话,李元嘉这厨艺并非像一些中写的那么夸张,况且他自己都事先品尝过了,又怎会难以下咽?

平心而论,这菜的味道确实一般,比不上家中御厨,可那佳肴之中蕴含的情谊,却足以打动房遗玉。

李元嘉得意一笑,又伸出筷子夹了些烧豆腐放在房遗玉的碗里:“再尝尝这个,这烧豆腐是我做的最好的!”

房遗玉笑着点头,夹起来吃了。

李元嘉做的菜肴虽算不上是什么美味珍馐,但他身为自幼受到父母兄长宠爱的亲王,下厨给她炒菜已是极为不易的事,这份心意让房遗玉吃的倍香,直将四道菜吃的连油汤都不剩。

李元嘉看着空空如也的瓷盘,开心之极。

-

离天香楼不远处的一家小酒肆中,黄吉叫好了酒菜,正开怀畅饮。

正值傍晚用餐之际,酒肆里的七八张桌子几乎坐满了人,既有来往商旅,也有京城本地人,大酒楼是达官贵人聚会的地方,这小酒肆才是寻常百姓聚集的场所,极为热闹。

黄吉撕着烤鸭往嘴里塞,那吃相着实是令人不敢恭维,但在这种场合下,也无人会说什么。

这时,一人坐到了黄吉的桌前,扯着嗓子叫喊道:“小二,快上几盘好菜!”

这人声音洪亮,直将小酒肆的喧闹声压了下去。

黄吉抬头一看,见是位岁数在二十上下的男子,一身麻衣,身上有股豪杰气概,让人为之侧目。

随后黄吉看了看四周,见座位几是爆满,对来人的落座也不在意。

不消片刻,酒菜上齐。

那男子喝了口酒肆里的酒,一口喷在地上。

“他娘的,什么鬼东西,跟水似的,还是咱北地的酒够滋味!”他说着就从腰间取下一个酒葫芦,对嘴狂饮,连喝三大口,喝道:“哈,这才叫美酒!”

他将酒葫芦放在桌上,抓着羊蹄就往嘴里塞,狼吞虎咽,一副好几天没吃饭的模样,吃相与黄吉是半斤八两。

黄吉嗅着辛辣酒香,再看着清澈酒液咕噜咕噜的注入那人喉中,只觉身子内外都火热起来。

身为一个喝惯烈酒的老酒鬼,如今喝着长安的清酒,真是浑身提不起劲来,若是喝醉仙酒、关东醉之类的名酒,或还不至于这样,可喝着这小酒肆里的劣酒,自然不是滋味,越喝越糟心。

对面那人带来的好酒,闻着酒香都充满辛辣,若喝起来滋味定是更好!

黄吉喉结蠕动,口水溢满口腔。

对面那男子看着也是豪爽的人,看了眼黄吉道:“一人喝酒也没意思,哥们,要不来些?这是我老家自酿的粮食酒,老纯了,没掺半分假!”

黄吉是长孙辅机安排的袭击者之一,身怀重任,本被命令不许与旁人往来,以免暴露身份,引起麻烦,可实在忍受不了美酒诱惑,见眼前这男子行为粗鄙,不像是有心机的人,疑心散去,笑道:“那我也来上一碗!”

对面那汉子端起酒葫芦给他满上,黄吉一饮而尽,打了个酒嗝,喉咙处那火辣滋味让他着迷,先前不喝,或许他还能忍受的住,可如今这一品尝到了滋味,就再忍不住了。

对面那汉子道:“我老家习俗,见面三碗酒,往后是朋友!”

黄吉哪里还能拒绝,当即又与他对饮两碗。

三碗美酒穿肠入肚,二人的话匣子也打了开来。

那汉子叫陈侠步,是辽东人,操着口纯正的东北口音,身为商旅护卫,护送商旅来京城做生意的,今日闲来无事,出来寻些美味,饱饱口腹之欲,解解馋虫。

第393章 请皇上说和

黄吉有美酒喝,自也愿意跟他交谈,只是只字不提他的来历,陈侠步也不问,只一副陪他喝酒就好的模样。

而在一侧的邻桌,有位身材娇小的女子正不时望着黄吉,注视他脸部表情,五官模样,似要将其容貌记录下来。

甘露殿。

唐太宗正在书房里练着书法,写的正是房遗玉那位书法女大家所创的房体,气势磅礴,大气雄浑。

唐太宗酷爱书法,对这霸气的房体字更是沉醉,一日未练都觉心里痒痒。

近两年的研习,已得不少精髓,更觉这房体高深,日夜研习不断,也是时常感叹,他的那位弟妹着实是天生怪才,是个了不起的角色。

古有甘罗十二岁拜相,又有冠军侯十七岁大破匈奴。

如今房遗玉以女子之身,未至十八之龄,就成了他的臂助,为他解决了不少难题,非但字写得妙,诗作的好,行军打仗也是有着极高天赋,年纪轻轻,已有这般成就,早已不逊古之甘罗!

唐太宗放下手中毛笔,吹干纸上墨汁,打量着所书诗句,得意一笑,自恋道:“不错,又有长足进步,再这么下去,不需多久便能跟房遗玉那丫头相提并论了!”

正这般想着,忽得房遗玉求见的消息,面上一喜,忙让人宣她入内。

房遗玉大步走入甘露殿,不等她行礼,唐太宗就已笑着招呼道:“弟妹来的正好——快过来,免礼了,来看看朕这手字写的如何?”

房遗玉走上前去,凑近一瞧,见唐太宗所写之字,已得她那房体的六分精髓,在她相熟之人当中,算是写的极好了,唯有武曌一人可胜得过他,也是点头赞道:“不错,已得个中精髓。”

随后一笑:“看着皇兄这字,遗玉也有些手痒,也想写上几笔!”

唐太宗哈哈一笑,给她拿出一张新纸,空出位子,让她发挥。

现在的房遗玉也懂得了一些官场作风,唐太宗的字写的确实不错,可比起她来却是逊色许多,神形尚有所差距,如今还不是唐太宗自满的时候,这时她也有必要来为唐太宗提醒一番。

按说以唐太宗的胸襟气度,就算房遗玉直言他也会虚心接受,并不会发火,可婉转一些,给他留足面子,效果自会更好,房遗玉也能得到些好处。

故而提笔挥毫泼墨,写了首简单诗句。

唐太宗怔怔看着,对比着他所书写的,发现根本不是一个档次,干咳一声,知道房遗玉心思,嘿嘿一笑:“弟妹这字着实是妙不可言,看来朕在此道,还有很大不足呀!”

唐太宗这般说来,自是接受了房遗玉的无声劝诫。

顿了顿,唐太宗将房遗玉写好的字拿起来欣赏,继续道:“对了,弟妹这时候来,可有什么要紧事?”

房遗玉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是这样的——遗玉在酒仙楼备了桌酒宴,想请皇兄做个中间人,说和说和。”

房遗玉为人强硬,平日里看不出来,可唐太宗知道,只要房遗玉遇上些原则上的事,是绝对不会服软的,尤其是和她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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