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赋锦带着耳机跑步,完全就不理会身后的人。
不知是不是跟沈赋锦待久了真的沾上他的阳气,今天别说妖兽了,连一个鬼都没有看到。看来沈馥语没有骗他,真有点效果,今晚得继续找借口跟沈赋锦一起睡才行。
吃过午饭沈赋锦带着肖宇翔去看家具。
路上肖宇翔想起来一件事,问沈赋锦:“为什么你的血能把那鬼给化了啊?跟硫酸一样!还有上次弄死蟒蛇的刀上的血也是你的吧?”
“因为猎户的特殊性,只有猎户的攻击对妖兽们有效,所以要用武器的话就必须以血作媒介才对它们有伤害。”沈赋锦道,“也有一个说法,是因为妖兽不是寻常物种,通神道魔界,人类要介入,只有先以血肉祭奠。”
“哦哦,我明白!这跟电影里用狗血鸡血对付鬼的原理是一样的。”
“……”
肖宇翔想,他是不是能随身带一瓶沈赋锦的血,一遇见鬼还是什么的就给直接当狗血泼上去就行了?这么想着自己其实也不用那么怕嘛,以他的身手,泼血还能不准吗?不过首先,这沈赋锦肯卖血给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