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张潮风那里拿到的那把吉他,送到了化验科,证实上面缺失的那根琴弦与观淇别墅案发现场遗留的凶器吻合。最不可思议地是,琴身上除了张潮风本人的指纹,再无其他。
与张潮风见面后的第二天一早,许渭接到张潮风的电话,胡同里的大爷说,是 15 号 12 点 50 左右,当时天阴着,他拉窗帘准备午休的时候,看见有一女的背着琴进了张潮风的房间,像是白露,什么时候离开的就不知道了。
而张潮风确实在看守所待了两周,但罪名并不是什么打架斗殴,而是非法持有毒品 150 克。
许渭一个人去到了张潮风所居住的胡同小院,那院子里有 4 户人家,看到白露出现过的老人又将那天的情形复述了一遍,与张潮风转述的无异议。
那么 10 月 15 日下午,在林雨被害之后,白露将残缺的吉他拿给张潮风是为什么?难道是白露不知道张潮风在看守所,想要将凶器藏匿在张潮风家进行栽赃?有些荒唐,因为那小院里白露被邻居看到的可能性太大。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原因呢?
在林雨家出现的全新地毯和蒲团只是很普通的产品,在网上销售这款产品的网店不计其数,根本无从下手,只能从新京的卖家一一筛选。而别墅附近根本没有这样的家居店。
只怪案发那天 3 点全市降临的那场大雨,坏掉不少监控。如果是白露将吉他送回到张潮风家,那她在哪里被害?
林雨的电话通讯录里,最近联系人警方已经通通联系过,都有不在场证明,只有白露至今没有下落。那个出现在案发现场的人到底是谁,如果是男性,会不会是孩子的父亲?他会不会还和白露的死有着牵连。有太多的疑问等着他们。
等待林雨的尸检报告至关重要。
就在这时,关于白露“丈夫”的线索,出现了。
第十一章 | 自白:嬗变
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和白露都陷入了一种恐慌和愧疚之中。
我看到白露用刀片在自己左臂胡乱刻下划痕,而我也患上了一种奇怪的毛病:只要一紧张,手就无法控制地颤抖。再加上艺考需要花很多钱,外婆的身体越来越差,家里无法承担高昂的费用。所以,我只能回归到普通高考这条路。
我们为那个冲动、愚蠢地复仇之举懊悔过,可一切却万劫不复。
复仇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无论成功与否。爱德蒙·唐泰斯的复仇只能,也只应该存在小说里。
高中剩下的日子里,我和白露更加不爱说话,以前她偶尔还会和男生拉帮结派作兄弟状,现在也懒得去维持那种关系。除了学习,我们无处排解心底的愤懑,我们将大部分时间投入到做卷子里,逃离漓水湾,逃离平清市,是我和白露共同的目标。
我的身体也在高三那年发生巨大变化,从小瘦弱的我,忽然身高窜至 1 米 8,也许可以归功于重点高中食堂营养均衡的伙食吧。白露的身体也有变化,只是她继续刻意隐藏着不愿让人发现。她做了一个高考的倒计时日历,计算着可以逃离的日子,我也紧跟着她的节奏,不敢落后。
2010 年的夏天,高考结束。我和白露都拿到了新京市某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们抱在一起哭了很久,那种喜悦更像一种宽赦,预示着上天要中止对我们的惩戒,放我们走出牢笼。
那个假期,我和白露决定不再回漓水湾,因为,我们害怕面对某个人。于是,我们一起逃到一座叫深港的繁华城市打工。
我们工作的餐厅名叫“南北皆客”,位于深南大道东路,附近有两所全国闻名的大学,往东走过两条街就是深港市的市区中心,电视剧里的车水马龙,让我们兴奋。
“南北皆客”餐厅并不算高档,就餐人群也杂,有附近的大学生,游客,也有工作的人。白露负责上菜和撤桌,我除了在后厨刷碗,偶尔还到仓库帮着卸货。和我们一起暑假打工的还有两个男孩,一个叫李壮壮,一个叫肖路。他们干的活儿和白露一样。餐厅也因此分成了两派,长期工和假期工。我们四个假期工也住在员工宿舍,只是,房间要小一些,而且,是男女混住。还好,李壮壮和肖路人还不错,我们四个白天在餐厅打工,晚上一起到深港江边散步。
那时候,我甚至对工作有一种误解,我以为工作和挣生活都是快乐的事情,其实那只是不知其滋味的新鲜感。而这种丧失理智的新鲜感,并没有维持多久。
事情发生在我们工作还不满半个月的时候。
那天晚上 7 点,店里吃饭的顾客很多。看到一大桌客人离开,白露立刻推着收餐车准备去收桌。只是路过一张八个人的大桌时,穿着黑色 T 恤的男顾客伸长了腿,挡住餐车的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