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女子紧紧抱住的那点尴尬立刻消失,他眉宇锁起,瘪嘴强硬地拉开沈纵颐的双手。
不顾沈纵颐令人心动的挽留,朝鉴径直走进茅草屋,背影高挺,步势汹汹。
他说呢,他说怎么就过了五个月,这人就转了喜好,对他又抱又哭的,从前他可只有旁观的份儿!
现下懂了,敢情是归宥不知所踪,就剩他一个了才想起还有朝鉴这号人。
本来也无所谓,可她不该在抱住他的时候,脸颊贴着他背,却喊了一声“归宥”。
好好,把他这么个顶天立地本事了得的男人当替身是吧?
朝鉴剑眉拧得死紧,用力坐到凳子上,连连喝了两口水,平复了心情。
他确实本事了得,隔着一道门和十几步远的距离,也能听清外间沈纵颐难过的喃喃自语。
根本不耐得听下去,她无非又在为归宥伤心罢了。
可她离得太近了。
朝鉴猛地起身,从柜子里抽出面秃头的毛笔,倒了一大碗的臭墨,将曾经在沈纵颐葬礼上穿的丧服撕下一块白布,将笔毫蘸饱墨,架势恢弘地写就:“里我○点。”
他写完,将毛掉光的笔杆子卷起白布,用布条绑好,气势威严地打开门,还把不远处装哭的沈纵颐吓得颤了颤。
朝鉴冷笑一声,她胆子还是这么小。
他扫了两眼就收回目光,而后把白布郑重其事地插在了门框上。
转头,沈纵颐如他预想地那般呆呆地望着这里,于是他又冷笑一声,进屋啪地关上了门。
“……”
沈纵颐有时候也挺想骂朝鉴的。
她看向门框上迎风舞动的白布,盯了半天,目光在那诡异的“○”上停留了许久。
要不说她能和朝鉴相处一百年呢。
等将这个“○”和前后几个字联系起来,沈纵颐竟然顿悟了朝鉴的想法。
或许——他想写的是“离我远点”?
嗯……也没听说朝鉴不识字啊。
所以是焉极幻境把他暂时变成了个文盲吗?
也是,府中近卫,小小奴仆,哪有条件学书识字。
沈纵颐失语地望了望天。
她想起自己刚才在抱住朝鉴腰时,故意说的那句归宥。
朝鉴是身份变了,骨子里争强好胜的性子不会变。
在陆浑山时,只要她将其与邬道升一比,朝鉴动辄就不高兴冷脸,然后搜罗一切更好的东西给她,来证明“他比邬道升厉害”。
在幻境这次也是,假装无意地把他和另一个人放在一起比较。
老贼再精明,也终究逃不了会在她面前做点显眼事情,来证明“他比归宥更好”。
所以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呢。
或许朝鉴的欲望便是做永远不会输的人。
有朝一日朝鉴失败,一定是败在他永不甘于落后于人的性格上。
她的最初打算便是如此。
可是望着那白布上墨汁淋漓的“○”,沈纵颐陷入了一阵沉默。
挺好的。
至少有关朝鉴的笑料又多了一件。
她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出于尽善尽美的原则,还是说道:“朝鉴,我可能不久后又要离开了。我来这里,为的就是见你最后一面。”
“你的卖身契在你我初见时便已被我烧了,很抱歉当初没及时告诉你,平白让你在此地多待了五个月。”
“此刻之后,你想离开便离开罢。只是春雨镇尚在危险中,你千万小心,也可以于此地待到安定后再走。”
……
“朝鉴,最后我想说,谢谢你。”
“这些年麻烦你保护我了。”
茅草屋中的男人顿了顿,沈纵颐说道完“有缘再见”后,他紧接着就听到了一串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真走了?
他犹豫了一瞬,终究起身拉开条细门缝,窥探着女子的身影隐入竹林里。
其实她不知道,就算那卖身契没有烧,他也随时可以离开。
只是他厌倦了从前的日子,才选择进今府当个小近卫找乐子的。
已已小姐当真是,怪傻里傻气的。
*
沈纵颐回到朝云阁,发现苏行章正在院子里等她。
“纵颐。”见到她安全无虞,苏行章不自觉松了口气,他迎上来,“邬道长住进了朝云阁左侧的厢房,我……我不太放心,正好右侧厢房是空的……”
沈纵颐听着他紧张的口吻,展眉笑了笑:“那太好了,有你在身边我很安心。”
“只是委屈你了,不仅要为我担心,还得屈身住厢房。”
“不不,”苏行章摆手,“哪里委屈。我人糙得很,以前在刑部查案子,就是地牢也睡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