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扣下迈巴赫的车门,裙子差不多掀到膝盖,不顾一切地跑出去,脚上8cm的高跟鞋,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身后,严正淮喊她,“佳期,你要去哪里?”
孟佳期却听不到了,此时此刻,她什么都听不到,目之所及,耳是所听,处处是沈宗庭。
是她坐在两百层楼高的天台,透过落地玻璃窗望向维港海湾时,哀切又深重地思念着的沈宗庭。
是她不顾一切爱上的,万般皆是命,一点不由人的沈宗庭。
她跑到他身前,拳头狠狠地捶打在他胸膛,尖叫着怒吼着问他。
“沈宗庭,你不要命了?”
要是迈巴赫刹车不及时,这两辆车岂不是要撞到一起?沈宗庭...真是个疯子!
她就是很气,气这人竟然将自己生命危险如此置之度外。气这人要等到这时候,才来找她吗?
沈宗庭是有些疯劲在身上的。他是个玩命之徒,也不要命,有种将死生置之度外的壮烈。
她疯了一样打他,他却好似平静下来,反手握住她捶打他的手腕,
定定看住她的眼睛,直到从里面看到他双眼猩红的疯狂模样。
他很无所谓地笑,“是啊,我不要命了。”
“我要你。”
他说这句话,甚至没有压低声音,向来高傲的他,有一种向命运束手投降的坦诚。话音落下,他长手一伸,绕过她脑后如云的长发,微凉的手指捏住她后颈,将她靠向他。
他指骨很硬,像捏住一只小猫咪似的,将她几欲流泪的脸,用力地、用力地按到他怀里。
她的鼻和唇碰到他敞开的柴斯特大衣下的衬衫,几乎要将眼泪糊满他整个胸膛。
与他另一只手按住了她的腰窝,实实地将她往他怀里按,眼下,他只想抱住她,不管她愿不愿意,他只想实实地抱住他。
和她旁若无人地拥抱。
那些苦苦压抑许久的情感,像爆发的洪流,猛地冲击出来,所过之处,将一切都席卷,一切都吞噬。
吞噬她、也吞噬他。
在无数次她走向他之后,他终于主动朝她迈出一步,强硬地、不容许她拒绝,不容许她后退。
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就让他们姑且放纵一下吧,那些沉重的、悲伤的、未来的、长久的,就不要考虑了。就让他们沉沦吧,这一刻,唯愿长醉不愿醒。
被他拥在怀里,被他的气息所包围,孟佳期眼睫止不住地颤动,她先是捶打他,再感受到他按在她后颈的决绝、他炽热的体温好像也传递给她。
不自觉地、她改推为抓,双手下意识去环住他劲瘦的窄腰。
他们就这样旁若无人地,在车水马龙、车来车往的校园路口拥抱,恨不得将彼此烙入骨血。
直到尖锐暴鸣的汽笛声,将孟佳期短暂地唤回现实。这可是在学校门口,车来车往的,她竟然在这般情境下,和沈宗庭拥抱。
沈宗庭按住她后颈的手如此用力,她差不多要窒息。
“咳咳,你放开我。”
“你干什么这是在学校...”
她又羞又恼,当感觉到男人小腹传来的阵阵灼热时,脸色更是烧红,心跳快到无以复加,她扭着身体想要躲避,他大掌却按得很紧,让她避无可避。
后来,孟佳期怎么也回忆不起这天的盛景。
那是在她迈入21岁的那年,大年初七,夜幕昏沉,路灯橘黄的光影浮动。
男人风尘仆仆,用最不要命的方式截停车流,在交通路口任由四周喇叭尖锐地暴鸣,只是将手伸到她后颈,用力地捏住,把她脸按到他怀中,抱住。
好像要抱到地老天荒。
以至于她后面听到两句歌词。
「最拥挤的路口/成全过你我张狂」
「世人惊羡的桥段/当时只道是寻常*」
是当时只道是寻常吗?
是堵在校门口所有尖锐暴鸣的喇叭,都在齐刷刷地告诉她一个事实:
他要她。
盛大的车流,尖锐的暴鸣,成全了她21岁幼稚天真的愿望。从那时起,能让她觉得浪漫又刺激的,不再是小女孩的旋转木马,不是橱窗里闪闪发光的包包,而是车流和汽笛。
是那个时时保持理智、冷眼旁观世人的男人,最终却为了她,躬身入了世。
这场由动作剧起始,最后变成一幕爱情剧的“闹剧”,最后是这样谢幕的:钱司机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过来,把大剌剌停在路中央的双R轿车开到一旁空缺的车位上,再去面对黑了脸的学校保安。
礼叔坐着另一辆加长林肯匆匆赶来,逐一给被耽搁了交通的车主们道歉,还奉上厚厚的大红包请求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