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婧冉的余光瞧见了他撑在红柱上的手,骨节分明,筋脉凸起,是很用力、强忍着怒意的感觉。
严庚书的嗓音低沉沙哑,一字一句道:“殿下与其问这些无用之事,不如想想要如何继续用一个又一个的谎言,继续哄骗臣。”
他原本是真心想放阿冉走的。
即使知道阿冉并没有死,严庚书也只是默默地替她挨了鞭子,眼睁睁看着她被裴宁辞抱着出了军营。
严庚书本以为这就是他和阿冉之间的结局。
如若他的爱给她造成了负担,他愿意放手让她离开,这是严庚书能为阿冉最后做的事情。
她不爱他,他就算强行将她囚在身边又能如何呢?
看着她日日以泪洗面吗?还是她看着他的眼神逐渐变得和其他人一样,变得冰冷、厌恶、畏惧却又不敢言?
不论是哪个,严庚书都接受不了。
倘若阿冉愿意留在他身边,哪怕她对他的爱稀薄得只有分毫,严庚书依旧愿意佯装成一个瞎子、聋子,然后将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中最好的东西,尽数捧到她的面前。
但倘若阿冉不愿意,他情愿她能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好好过下去。
而他也能心存幻想,幻想着阿冉的确如她所言,真心实意地爱过她。
若是命运足够怜惜他,兴许他们在多年以后,会在大晟的某个大街小巷重逢。
她或许已经嫁了人,或许找到了她愿意为之生儿育女的男子。
他想,他甚至可以笑着蹲下身,从她的孩子嘴里逗出一句怯生生的“阿叔”。
然后再毫无异样地、体面地望着她,克制地问一句:“你近来可好?”
严庚书本以为他是个很潇洒的人,甚至他放手时都很干脆利落。
爱情对严庚书而言并不是个必需品,它只是生活的调味料,有固然最好,但没有也不必强求。
毕竟在遇到阿冉前的那么多年,他也同样一个人熬下来了。
这世上又哪有什么至死不渝的爱情啊?没有谁离开彼此就会活不下去,严庚书放阿冉离开时也是这么想的。
他毕竟也是男子,也有着自己无法舍弃的自尊,他不稀罕用那些龌龊手段,将一个不爱他的弱女子囚在自己身边。
可是当他真正放手之时,他却感觉好痛啊。
好痛好痛好痛。
严庚书以前认为人间地狱莫过于被钝刀插入骨头缝,亦或是中毒时在没有麻醉散的情况下亲手剜出自己腐烂的皮肉。
可直到那一刻,严庚书才知道,这“情”之一字是浸透了每一寸皮肉的,渗进了骨头里,要完全剔除它就得一刀刀割开自己的皮肉,再在裸露的森森白骨上砍下千万刀。
当时,整整一盏茶的功夫,军师都用不同的语言翻来覆去地骂他,说他是自作孽不可活,活该得很。
严庚书当时只沉默地受着,心中却不后悔。
他甚至还是感谢阿冉的。
当严庚书爱过一个人后,他才发觉原来世间能有这么一种浓烈到极致的情绪。
它能让人痛到极致,但也能让他从未感受过暖意的心房被泡进温水里,软得一塌糊涂。
军师瞧着严庚书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叹了口气也懒得说他了,毕竟人都走了,就像一滴水流进了大海里,说再多也已无用。
谁知次日清晨,军师的这个念头就被彻底推翻了。
因为一个小兵在外头执行任务之时,意外在不远处的草丛里找到了一件披风——正是李婧冉初来军营那日,为了扮演楚楚可怜小白花形象,扔在草丛中的。
军师看着那上头繁复的鸢尾花的刺绣,是32名绣娘耗了大半个月才绣出来的。
即使在泥泞中滚了一遭,肮脏的黄沙尘土都难以遮掩披风这光华流转的深紫锦缎。
奢靡又铺张。
普天之下,能用到这个披风的女子,唯有一人。
军师当即便是傻眼了,给严庚书这个伤患送早膳时还有些心不在焉。
严庚书眼睁睁看着军师把小米粥倒进了装咸菜的小碟里,再是错把羊皮卷当作抹布用来抹溢出来的粥,最后又把沾满粥的羊皮卷放到了他的榻前。
他额上青筋隐忍地跳了下:“有话便直言。”
不必用这么恶心吧唧的方式来暗示他。
军师望着他时,眼神里甚至还带着几分让严庚书想把他捆起来揍一顿的怜悯:“王,你对华淑长公主是何感受?”
严庚书心中直觉不妙,拧着眉瞅了眼军师:“问这做什么?”
军师沉默片刻:“你回答我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