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呷过清浅的茶汤,装作无意问:“烫着了么?”
“她!”伽萨顿了一下,骤而压低嗓音,却压不住抱怨,“她摸我的手。”
“喔——”我心里亦有气,只是碍于身份不好发作,故意道,“我还以为什么事呢,摸一下手罢了,又不会掉块儿肉。我们家的女使虽说不是什么小姐,礼数还是周全的。许是她看你长得俊,就动心了。”
伽萨的眼瞳缩了缩,仿佛裂开了似的,又道:“她摸我的手!”
“嗯嗯。”我随意应了两声,瞧着他那副急切模样颇有些可爱,像是被谁占了便宜似的, 心下才缓和些,“当初夜宴上女奴给你倒酒,你不是照样喝了么?怎么今日被摸一下手就跟炸了毛似的。”
“那是做给我父王看的。”
“你们万明的女孩儿把唇脂往我嘴上抹,某人不也挺开心的么?如今到渊国,连摸一下手都不行了么?”我又道。
伽萨一怔,转而凑过来捏着我的脸肉,“眠眠今日是敲打我呢,什么旧账都翻出来与我算了。”
我扫他一眼,这才弯起眸子笑道:“我怎么舍得敲打你呢?你有什么要我敲打的?人家觉得你好看才上手罢了,难不成还要我醋么?”
“嘴上说着不醋,心里早不知道灌了几大缸了罢?”伽萨松开手,转而来安抚我,“谁不知道咱们在一起之后,我连只母猫都没抱过。”
“从前没有,今后更不会。”
我搁下茶盏“嗯”了一声,只埋怨道:“王妃真是越来越不会约束下人了。 但凡拿出当初整治我的手段,她们哪里还敢勾引我大哥?”
其实有今日一遭,也在情理之中。上回那些商人的脚程快,赶着就将万明成色极佳的宝石送入了渊京。若说在边陲之地,百姓大多还将万明人当作蛮夷看待,越到京城则越多人觉得他们是住在大漠绿洲中的富豪。
传闻里万明遍地是金银宝矿,珍珠铺地、玛瑙砌墙,连出恭都要用绿松石镶金子做的桶。那些女使生出攀龙附凤之心,倒也正常。
只是不该来抢一个名花有主之人,何况我就坐在一旁!
正说着,忽闻一串脚步声琐碎而沉重地砸在地砖上。只见外头大步走来一个虎背熊腰、身姿挺拔的魁梧男人,一副气势汹汹的模样,仿佛是来问罪的。
“这是我大哥,名叫——”我借着站起身的间隙,飞快与伽萨介绍,话还未完,一柄剑已经裹着寒光自鞘中拔出。
伽萨眼疾手快地将我扯到身后,下一刻那利剑便直刺而来,又在距鼻尖三寸处顿下。并非使剑人停手,而是那剑刃被伽萨两指夹住,竟叫我的大哥动弹不得。
“沈虎材。”伽萨薄唇中突出冷冰冰的三个字,还未等后者开口便将剑往一旁撇去,继而飞起一脚踹在他心口。随着利剑砸落在地,伽萨不屑道,“你们渊人不是爱说什么‘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么?几年过去,还是三脚猫的功夫。”
沈虎材面色铁青,方才认出面前这位周身罩在玄袍下的人。他双眼一眯,似乎极力忍耐着心上的痛意,继而转向我道:“本王是没什么能耐,不比我的三弟,已经敢带着蛮人登堂入室……你!”
他被迫咽下了后头的话,因着伽萨一脚踢起落在地上剑握在手中,将那剑刃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电光火石之间,我们的身份便逆转了。
我也不曾想到,与大哥阔别重逢竟是这样争锋相对的场景。
“你见过他?”我小声问伽萨。后者则抬眸远眺后头匆匆赶来的几人,其中不乏被女使搀扶着的、我那徐娘半老的嫡母嘉王妃。
因而伽萨故意抬高声音道:“见过,先前在大漠中被迫与渊军兵刃相接,这家伙看似剑法惊奇,实则不过是个酒囊饭袋。”
他刻意咬重了这四个字,仿佛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卒而一脚横扫在沈虎材的小腿上,对方吃痛大吼,腿却不由自主地跪倒在地上。伽萨依旧淡定自若地握着那把剑,严严实实逼在他脖上,左手甚至有暇端起冷茶尝了一口。
他缓缓转动着玻璃盏,笑道:“听说你整日舞刀弄枪地欺负人,孤还当是什么好手,被孤从马上踹下地都不用抬两次脚的东西,少出来丢人现眼。”
话音刚落,厅内突然响起一阵掌声。
廊柱的阴翳下露出一道俊秀清逸的身影,手中摇着一折十八骨的玉竹扇,扇面后露出的眉眼温润含笑。
“不愧是万明新王,就是嘉王府也不放在眼中。”我的二哥沈鹄显站在几步开外,颇为遗憾地摇了摇头,“大哥实在是失策。”
闻言,沈虎材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几分,我亦看得出他们两人之间关系不大好。二哥看重出身清流,本想自考功名为官作宰、压过我这袭了爵却也窝囊的大哥,却不想被圣上赐了个中散大夫的闲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