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男生气喘吁吁地停下,指着孟鹿:“你不要过来啊!”
孟鹿疑心自己变成了妖怪,不然好好的一个同学,怎么这么怕她?
孟鹿问他为什么,男生最后说:“我不敢见你,我再看你,你弟弟就要挖了我的眼睛!”
孟鹿好像听到了笑话,她那个柔弱到要她保护的弟弟,挖人眼睛?恐怖片吗?
孟鹿根本不信,认为是该男生被她拒绝了,自尊心受不了,找借口不见她。
孟慎高考之后,周知非和孟天霁决定过二人生活,环游世界去了。
孟慎此时已经不是一个竹竿了,堪称一位衣服架子,个子高,身材也好,皮肤更冷白,怎么都晒不黑。他的眼睛隔代遗传了孟宗万,偏细,但是眼尾上挑,清冷中带着风情。
孟鹿此时正是大三暑假,开学就大四。她想在毕业之前谈一场恋爱,不然在大学当了四年单身狗,也真是无趣。
蒋从善从幼儿园起,就和孟鹿一个班,堪称孟鹿最好的朋友和最贴心的跟班。他生得也好看,眉清目朗,眼睛如同一泓清泉。可是孟鹿总觉得她从光着屁股的时候就和蒋从善在一起,她什么糗模样蒋从善都见过,两人太熟了,熟到好像亲人,做不成恋人。
孟鹿对男生的审美没有固定标准,一日陪朋友去隔壁酒吧,被酒吧乐队主唱吸引,主唱身材好,皮肤是健康的麦色,一头长发垂在肩头,五官都透着一股不羁。
孟鹿追人是有一套的,没几天就把主唱拿下。主唱从前信奉娱乐至死,张嘴满口厌世言论,今朝有酒今朝醉,看每个人都不过是枯骨裹着皮肉,最终都要烧成灰烬。
孟鹿追到主唱之后觉得主唱有病,谈恋爱都是其次了,她那博爱之心又开始发作,年纪轻轻的,怎么就厌世了呢!
主唱:“我不吃饭。”
孟鹿:“不吃饭会饿死。”
主唱:“死了更好。”
孟鹿:“OK。”
孟鹿把出租房里所有吃的一扫而空,拿走主唱的手机,把出租房门一锁,自己在门边充当门神,以防主唱的哥们来看主唱。
三天之后,孟鹿把门打开。主唱饿的奄奄一息,连抬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孟鹿把早就准备好的蜂蜜冲水,蹲在主唱面前:“死了更好?”
主唱盯着孟鹿手中的水,不说话。
孟鹿抬起手,自己喝了一大口:“真甜呀。”
“活着好。”主唱用气声说。
“早说嘛。”孟鹿把碗送到主场嘴边,猛灌。
主唱喝得上气不接下气,恢复点力气,自己抱着碗喝了。
从此主唱再也不敢说死了更好的话。
乐队都是一帮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主儿,虽然不少人有女朋友,但是对男女关系,那是相当的随便。主唱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和孟鹿谈恋爱之后,没和别人搞过暧昧。但是在生日那天,还是被起哄,逼着和一个女的亲了嘴。
主唱:“我们这群人就这样。”
孟鹿:“我知道。”
主唱:“你不要在意。”
孟鹿:“OK呀。”
孟鹿把喝醉了的主唱丢到卫生间,找出刷鞋用的鞋刷,打湿,占好洗衣粉,对着主唱的嘴开刷。
主唱的嘴瞬间变成了充血的香肠,而后血糊了一嘴。
孟鹿扔掉鞋刷:“我这人就这样。”
抓起主唱衣领:“你不要在意呀。”
从此主唱谨守男德,再也不敢和别人暧昧。
孟鹿有一种老母亲的欣慰之感,看主唱的眼神越发和蔼,也越发没有男女爱意。
就在孟鹿把主唱改造为一个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晨跑,吃早餐,午睡,晚上11点前睡觉的五好青年之时,酒吧老板忽然把把乐队解雇了。
临走时,乐队五人都对孟鹿依依不舍,他们现在或多或少受到孟鹿影响,基本上和健康青年没甚区别。孟鹿欣慰地看着他们,觉得自己是头顶金光,身后长出俩翅膀。
结果乐队五人还没上车,就被一个阴沉的青年拦下,警告他们以后都不要再出现在孟鹿身边。
混乐队的什么人没见过,当场就发飙,把青年围住狂揍,然后他们发现,这位青年的伸手很好,他们五打一,竟然打——不——过!
孟鹿想起来身上还带着主唱的药,那是安眠药,主唱睡不着觉的时候会吃,但是被孟鹿早上五点从被窝抠出来跑步之后,这药也没什么用了,但孟鹿想还是还给他吧。
只见乐队成员围着一个青年群殴,那青年本来还反抗,看到孟鹿之后,不动了,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