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惴惴不安地左右顾盼着,最终选择抬脚踏过杂草丛生的破败门槛之后。
摇曳的香烛烟气弥漫在破败的庙宇里,一抬头,他便看见一尊笑面神像隐匿于烟雾之后,安静浮于人世上方的神龛。
世俗的风刮起来。刀刃混在尘埃里妄图将他切割。
谭佑霜毫不在意地仰起头,看见细小的血珠顺着神像完美的眉目与手臂的金身落下来。他当然不觉得疼痛。刀刃从来没有落在他身上,而他的神已经替他流尽了血。
破败的人合该和破败的神在一起。谭佑霜执拗地想,飞蛾扑火也没关系。他要拜入那一尊破败神像的门下,做祂最无望最渺小却最虔诚的门徒。
——至死不休。
寂静里,黑暗还在不依不饶地吞吃着天际的微光。
无边的夜色仍旧笼罩在破庙上头,笼罩在城市顶端,笼罩在目光所及之处。漫长的黑夜似乎永远都没有尽头。
当从楼顶跃下,呼啸的风吹响在耳边,十七年的光阴匆匆又逝。小巷子里,被一群混混堵截的谭佑霜抬起头,狼狈地看向那张带着点笑意的脸时,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两条五颜六色的命运线冲破一切阻拦,又紧紧地再次缠绕在了一起。
好久不见。
日光刺破了无尽的黑暗,升腾出崭新的光明。
小巷里,像曾经第一次见面就带他回家一样,傅青逸握住了谭佑霜的手。
情感是人的本能。
不记得也没关系。
它们欢欣雀跃,鼓噪着替自己忘记一切的主人说:
“好久不见,终于找到你了。”
而我始终深爱着你。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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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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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青逸:
展信佳。
说来惭愧,思来想去很久,你言辞贫瘠的母亲也不知道这封信该怎样下笔,唉声叹气了好长一段时间,最后还是选择把笔一撂,跑去看了一下午的郁金香。
但很奇妙的,回到家里,我脑子里立马想起了曾经设计的那枚杜鹃花胸针。所以我又重新坐回了书桌前,想:再拖不行了啊,你是我怀胎八九个月才生下来的孩子呢,妈妈说到就要做到。
那么我便随意开口咯?
我算是一个从小富养长大的女人,因此很难想象那时春鹃在十几岁就必须要出门打工时心里面想的是什么。招娣引娣这样的名字对我来说也像是另一个世界里才会发生的事情。(虽然这确实是另一个世界)。但我大概知道贫穷会给人带来什么。
在下乡写生的时候,我曾经见过一个小女孩,她比你们两个那时的年龄小。
和青霜天生早熟的性格不太一样,她很明显也特别懂事,但不是那种先天聪慧型的懂事,而是过早的承担了生活重担后不得不表现出来的坚忍和担当。
在我离开那里的时候,我想把我自己身上带的首饰送给她,被拒绝了。我又掏钱,但看起来更像是把她吓了一跳,她简直要炸毛。于是我只留下了给她画的几张画像。
真是潦草的礼物。
但她那羊犊一样柔软怯怯的目光,我到现在仍然记得,所以我从来都不主张把你们两个送出国去。
如果人飞得太高了,就会忘记自己原本踩在地上。
但现在我写这封信的时候抬起头看向窗外摇曳的树枝,又忍不住想起你,青逸。
我好像突然发觉,你的眼睛比我见过的那个小女孩还要更深邃,更隐忍。
你和我讲你所经历过的一切的时候,我不难听出,你总是在试图用轻松的口吻来将现实描述。这让我更想知道你经历过那些往事时的心情,想知道我的儿子曾经在走向死亡时是什么模样。我相信,你的另一个母亲肯定也和我曾经有过类似的心情。
你是她的儿子,也是我的儿子。青逸,我知道你有的时候心思很细,不过放心吧,我和你爸爸都并不会因为你思念以前的家人就觉得心寒。反而,我觉得经历了这些之后我们还能成为一家人,这也是一种幸运。
茫茫人海里,你挑中了我,我选择了你。
这是奇迹。
生命的联系从来都不该被否定。
如果春鹃还在的话,说不定我们也会成为朋友吧。真想见见她啊。我觉得你和她肯定会长得很像,都会健康漂亮,都会生机勃勃。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