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字一句说得很慢,带着笑意,像是剜肉的钝刀,“怎么样,要不要谢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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绸缎般的水流束缚着空中的悬棺。
突然之间,其中一条猛地颤动起来,只见一抹艳色自下而上溯游,身形灵活,像是溪流里平白无故多出来了一尾锦鲤。
快要滑落时,那人手一撑,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在空中跃出几米,随后轻巧地落在棺边。
手腕不偏不倚,恰好搭在横木上,指尖微微垂落,若有若无地触碰着棺中人的额侧。
他低头凝视了会儿,仿佛自言自语般地说道:“费那么大劲儿干嘛呢,你看,死了都没个安宁。”
那当然是自言自语,因为此处并没有人能给予他回应。
唯一能交谈的对象此时眉头紧锁,睫毛颤抖,紧紧闭合的浅薄眼皮底下,看不见的眼珠在快速转动着,诅咒般的黑雾已然漫延过半张清俊的脸,沉眠之人显然是处于不安定的状态。
那人微微抬手,轻点在棺中人皱起的眉间。
他叹息般柔和道:
“睡吧,小公子。”
第六十四章
溪风月想起来了。
在握住定乾坤的一瞬间,仿佛是解开了什么封印般,所有的记忆,从他和连宵雪为什么打斗到他陨落前的最后一秒,所有发生的事情,全都如潮水般涌入脑海。
和世人口口相传的故事有悖,那一场神都之变,真正陨落的人是溪风月,而强开九霄道、引魔入人间的则是连宵雪。
那时候江练问他,为什么要互换姓名。
他给了个说着玩的回答,当时是因为没想起来,但哪怕是现在在回答一次,他还是会那么说,因为真正的答案着实难以启齿——他问心有愧。
在他们不欢而散的那次见面里,连宵雪问他身上为什么会有魔气,他没有回答,但溪风月猜想,对方多半是已经猜到了,只是不在乎而已。
原因很简单,他修的本来就不是仙,或者说,他压根没法修仙。
上古有魔,名为华胥。华胥生于天地,死于天地,腐烂的尸体会成为新生的养分,哺育出摇曳生姿的艳丽花朵,而大片的槐安花又会孕育出崭新的生命。
在这循环往复的轮回里,每一代的华胥都重复着既定的宿命,直到某一天,一个特别的生命诞生了。
那地方没有四季,终日黑冷,所以它自然也诞生于不可言喻的深暗之中,它和所有初开灵智的生物一样,用小心和大胆去接触这个新奇未知的世界,它喜欢让自己像风一样刮过槐安花,这样花丛就会发出好听的声音。
某一日,它习以为常地那么做了,带起的风让花梗折腰,簌簌作响,仿佛是在应和。
就在这个瞬间,一种陌生的情绪出现了。
这种情绪很奇怪,难以排解,无法忘怀,反而以一种极缓慢又极快速的速度渗透到整个胸膛。
于是它就那么突兀地直挺挺地停了下来。
如果有活物经过,或许会好奇地投上一瞥,或许再来搭几句话,但没有,那里什么也没有,它就那么独自静静地站立着,在无边无际的浓黑和死寂里长久地永恒地孤独地伫立着。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花开花谢,时光的尘埃让它看上去几乎凝成了一座恒古不变的雕塑,突然之间,一个词语无师自通地从脑海里蹦了出来。
啊啊原来如此,它恍然。
原来这种感情叫做寂寞啊。
若是老天爷显灵,也该感慨一句造化弄人,因为它本来不该特别的,就像花儿不会去好奇用腿走路是什么样的感觉,但事实如此,命运就是那么捉弄人的玩意儿,日复一日的思考与静坐赋予了它所谓的特别。
让它变成了他。
于是第一个生于魔界,又凭借自己的意志离开魔界的华胥就那么出现了。
或许是在寂静里待了太久,所以他格外地喜欢说话。
人世间的一切事物都和魔界的截然不同,这里阳光灿烂,水波温柔,处处人声鼎沸,他学得很快,闲暇之时最喜欢在茶馆里待一整天,听那些纷纷扰扰的家长里短。
这里的人,或许缺钱,或许缺心眼儿,但永远不会缺少侃侃而谈的聊资。
寂寞太久的人总是格外向往热闹,又格外惧怕热闹。
从茶楼出门右拐,有条略窄的青石板街,左边第二间是家字画店,店主是位落榜的青衫书生,写得一手好书法,店内挂着一副东坡词,写的是可惜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
他很喜欢这句词,于是从中取了几个字为自己命名。
名字,多么特殊的事物,如果说对人类情感的感知使它成为他,那么在溪风月这个名字诞生的那一刻,他终于真真正正成为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