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身体好时他便替薛久加摘草药送下山去,身体不好时,便如今日这般看着话本子度日。日子逍遥自在,少了那些作茧自缚的烦恼,时不时地想起小柿子,倒是有些此去经年,怀念故人的意味。
当初的离开,好似是一个正确的抉择。
他将魅生的话本子翻了一遍,都没找着他和小柿子的一个范本。日子寂寥下来,便再翻一遍。小柿子往日在碧落山还能心平气和地相处时与他说过,每读一次书,自有一番境界。读书时不必非要从书中悟出些什么,当懂则懂,不懂便是自然不会懂的。
他觉着这第一遍,定是自己太急功近利,才会一点端倪都找不出来。
时常心平气和地忆起心平气和的小柿子,以他喝下毒药为分水岭,细细想来,当真判若两人。
六年前,血气方刚的林则仕前日晚上拉着他做了两回,第二日却收到飞鸽传书执行任务。
林则仕不知巨细,但也依稀得知大概又有人要被无辜受害,几次下来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王一新觉着,对于他这样迂腐善心的公子哥,已是大大的让步。
那回做得狠了,王一新软着腿下床,林则仕担忧道:“要不,我与你同去。”
王一新挑起眼角:“不用。”
林则仕皱着眉头瞧着他,王一新笑着调侃道:“该不会觉着自己杀了匹狼便能杀人吧。这事,你干不来。”
王一新对上他的担忧,拍拍他的肩膀让他放宽心,“等我回来,我要吃烤鸡。”
林则仕送他到山脚下,临走时将他揽入怀里,王一新笑了笑拍着他的后背:“做什么,又不是第一次。”
“我有不好的预感。”林则仕嗓音低沉,入了耳朵跟挠痒痒似的。
半晌,王一新眉眼弯弯地推开他,潇洒地向后挥挥手。
回来时,王一新不不得说,林则仕的预感简直太他娘的准。
任务完成后逃跑得不够快,轻功因力竭使不上,被那户人家的护卫逮着拖延,万般挣脱之下负伤而归。
手臂软软地耷拉着,与肩骨之间只能由皮拖着,另一条胳膊扶着已脱臼的胳膊,血迹染遍了青衣,林则仕依然在山脚地下等他,见着他这般模样大吃一惊,连忙跑过来扶着他,王一新咬着嘴唇却道:“别过来。”
林则仕不顾他的反对,将他身体腾空抱在怀里。
“放我下来。”
林则仕抱着他继续向前走,王一新生怕他沾染自己的血迹,用完好的手臂拍着他的后背,“放我下来!”
林则仕狠狠地瞪着他,“我不会放的。”
王一新在山路颠簸中昏迷过去,醒来时身上青衣已净,林则仕在面前不知倒腾些什么,见他醒了柔声问道,“饿了?”
王一新苍白着一张脸点头,林则仕喂他喝下些水,待力气回来便自己接上了手臂。
“下次我流血的时候,不要碰我。”
林则仕笑了笑,将他的头揽入胸膛,半晌不发一言地喂他吃烤鸡。
至少那时,林则仕对他还是很好的。
尽管林则仕回到府中做他的大少爷,待到他爹去世之前,他们依然在林府中的亭子里相谈甚欢。又或者什么都不做,静静地待在一块。林则仕喜吟诗作画,他便帮他研磨备书,不知何时,他已将自己的地位放得如此卑微。
后来他想想,当自己无限放低之时,便是后知后觉地爱上他之时。
他向来对这个字嗤之以鼻,爱得死去活来的故事他全然不信。仔仔细细验证到自己身上时,才觉着故事不过来源于生活,那些刻骨铭心的字句,极有可能实实在在地曾经发生过。
人说要失去才懂得珍惜,小柿子说要娶妻与他断绝关系时,他方能晓得自己对他是何种心意,一想到不能再与他一起,心里便痛得惊天动地。一时间茫然与惊慌交杂,无法想像再也不能看他身影、听他耳边言语。
一念之差,便下了春药。
可他又怎么舍得真的对他下药,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他自己深受其害,也舍不得让小柿子受苦。所谓的春药,不过是无害让身体发热的药,与春药相似,但却是强健身体的功效。解药亦然。
小柿子信了,勃然大怒,他晓得他是要怒的,却不知道怒得这么久,怒得这么深,怒得这么一发不可收拾。往时他捣乱将他的珍藏书籍弄丢了,他也怒,做小伏低向他低头认错,再亲亲他,他便不怒了。
他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初始小柿子说他三代单传,他自然深知无子嗣是他娘亲心里头最大的一块心病。再者,小柿子从未对他承诺过,山盟海誓、海枯石烂全然没有,他想听,但他知道,小柿子是不会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