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握紧了柴刀,挑了一棵较为枯干的幼树。一刀接连一刀地劈在树干上,砍至日光渐盛,身上薄衣浸湿,他一个柴都未拾得。
而他的掌心,已泛起一圈红肿。
抵抗住那瘙痒及疼痛,他仍对着那棵幼树坚持不懈。
王一新出来寻他,便见着那人身姿挺拔,纤细的腕子染上殷红,密密麻麻的小颗粒从掌内蜿蜒至上,挥汗雨下,弯腰再起,一劈一砍间,幼树仍是纹丝不动。
王一新从未见过如此无用之人,气急败坏地扔掉他手里的柴刀,察看他的伤势,责怪道:“你真是什么事都做不好!”
再一次,面前这个人话里总是恶狠狠,心里总是软绵绵。他挣脱出来,撕下布条绕了几圈裹着,再次拾起柴刀,碎光细微得令他绒毛毕现,浅褐眸子清澈见底,他笑道:“我会证明给你看。”
王一新懒得理他,转身就走。
再回来时,怀里揣着几个红艳艳的果子,背靠大树踮脚,在林则仕面前吭哧吭哧地吃起来,红落落的汁液染上指尖,嘴边点点殷红,他一面吃,一面假装不经意道:“别怪我不提醒你,你再不停下来,你那双手就落下疤痕了。”
林则仕笑道:“没关系,我今天能砍柴,明天就能给你烧水,后天就能给你做早膳。虽然我不擅长,可是我会学的。”
王一新喉间一滞,未啃完的果子掉落。
不过是一句玩笑话,他却当了真。
他一个晃神儿,那棵倔强的幼树终于倒下,而密密麻麻的小颗粒也覆盖了他整条藕臂。王一新是尝过这个滋味的,待那汗液一沾,密密麻麻的痛楚便似无孔不入,过些时候还会流出浓水,与那咸湿汗液混作一处时,更是惨无人道的销魂。
他将那棵幼树扛在肩上,拖曳起一地金黄,笑意满满,望着他,好似一个在邀功的孩童。
他只顾愣神,心跳恍若错了几拍,微微透亮的眼底晶莹。
秋风一过,落英轻飘飘地脱离枝叶,洋洋洒洒地在两人面前旋了几圈,纷飞间眼神交错,一人笑颜逐开,一人怔楞原地,须臾片刻,落花旋落在两人肩头,而后降花满地、错落金黄。
“回去吧。”林则仕首先打破这一片沉寂,笑道,“天也快黑了。”
回过神来,丢了个野果给他,还不忘挖苦道:“哼,回去自己烧水。”
林则仕小心翼翼地藏好那果子,笑着继续前行。
扛回来的幼树与毒草作伴,在空地沾点落日余晖。
来碧落山不过两日时光,林则仕不仅脖颈受了伤,现下两条手臂也面目全非,摩擦中磨破了肩头细嫩的肉,丝丝血意浸薄衫,可这人依然乐得傻兮兮的,马不停蹄地入厨房说要给他做饭吃。
烟囱袅袅青烟,余晖散尽,得一室凉意。
为了避免这位公子哥一个不小心便将厨房烧了,王一新只好往锅里扔了几个前几日刚挖出来的红薯,他在一旁咬着果子,唇边点点殷红。见他兴冲冲地时不时便要揭开锅瞧一瞧锅里的玩意儿是否已熟,蒸汽附上颗颗粒粒的红点点,王一新头皮一麻,替他捏了把汗。
“小柿子。”
“嗯?”
“你不疼吗?”
他微微一笑:“有点。”但比起这个,好似锅里的东西更吸引他。
他好似看见懵懵懂懂的自己,棵棵狰狞毒草下肚,在里头张牙舞爪地打架,任由五脏六腑与其拼搏。
忍过频频痛楚,方见明日暖阳。
彼时,他为的是生存,而眼前这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他图什么?
“好了好了!”林则仕兴高采烈地用筷子笨拙地戳起红薯,扔到碗里,捧着碗里热腾腾的红薯,眉开眼笑道,“你尝尝。”
大概是图新鲜罢。
他撇过一边,淡然道:“太烫。”
林则仕笑嘻嘻地对着红薯吹凉,再捧到他面前:“凉了。”
他又道:“太凉。”
“没关系,锅里还有两个。”林则仕再次掀起锅盖,依葫芦画瓢地戳起一个,轻轻吹了吹,献宝一样捧在跟前,笑道,“这是暖的。”
王一新眉眼带了几分讥诮,为难道:“我不喜欢吃中间被筷子戳了一个洞的。”
闻言,林则仕再次掀开锅,手掌里皆是水泡,像是犹豫了会儿,赤手捞起红薯,两手交替着捧到他面前,诚恳道:“这个没洞。”
“可是你的手弄脏了。”说完挑起第一个凉透了的红薯,细腻指尖撕开蜜水干涸的皮,轻轻咬了一口,入齿清甜,舌尖留香。
林则仕如释重负,将磨人的红薯放到碗里,轻轻笑道:“谢谢你收留我,还有昨晚……”
咬了一口的红薯放下,他眉眼轻挑,向其勾勾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