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年代,嫁给男主的硬汉叔叔(270)

她不喜欢吃白菜帮子。

慕斯岳都跟她当了半年的饭友了,夏红绯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他也了解了不少。

而白菜、土豆,萝卜,是他们这个地方冬天吃的最多的菜,慕斯岳都摸清楚了,夏红绯喜欢吃炖白菜的白菜叶子、酸辣土豆丝、腌萝卜。

至于其他的吃法,夏红绯也没做过,不知道是不会,还是不爱吃,这个有待以后确认。

所以,慕斯岳才点了白菜炖豆腐,虽然里头也挑不出多少白菜叶子来,而且他家小媳妇儿还不喜欢吃豆腐。

“嗯嗯,确实是巧了。”

对面三个人尴尬的赞同着夏红绯的话。

“哎,我跟我男人是来省城里买那个女士自行车的,听说那种车子小巧又好看,我们公社里从来没见过,要不是我男人提起,我都不知道竟然还有那种车子。

你们呢?你们应该也都不是省城人士吧?不然也不会住招待所了,那你们来省城是干啥的啊?”

几个人都是一起从招待所里出来的,又一起来国营饭店排队吃饭,所以,夏红绯这么问,也不算突兀,顶多就是显得她好奇心重了点儿。

“哦,都是为了工作。”

一人说话,两人点头。

然后三人互相看了一眼,使着夏红绯看不明白的眼色。

虽然夏红绯看不明白他们相互使得眼色代表什么意思,可这明显就是有问题啊!她不懂,又不代表她眼瘸!

“你们都是干什么工作的啊?从哪来的啊?来我们东省干嘛呀?什么时候走呀?

我告诉你们,你们来我们东省那可是来对地方了!我们东省那可是数一数二的好地方,你们来了可得到处走走看看,爬爬山,看看树上结的冰挂,在太阳底下那可是五颜六色的,可漂亮了!

走的时候是不是得给你们的亲朋好友们带点儿特产回去?什么苹果啊梨的,我们东省不缺,我们这里绿茶最出名了,就是你们来的不是时候,人家都说什么明前明后的茶叶最好喝,这个我也不太懂,都是听人家说的。”

夏红绯吧啦吧啦的说个没完,当然了,她也没耽误吃饭。

倒是对面的三人,一边儿应付着夏红绯“嗯嗯嗯,是是是”,一边儿加快了吃饭的速度,然后逃也似的吃完走人了。

要不是国营饭店里说不定还有他们的人,夏红绯这会儿都想仰天大笑了。

一个个的,这心理素质还不如她一个小姑娘呢!

就这样的心理素质,真的确定他们有胆子做坏事?

第402章 小两口又闹矛盾

当然了,那三个人不一定是胆子小,可能只是小心谨慎,毕竟,如果慕斯岳没有弄错的话,他们要做的事情,可不是一般人敢做的。

至少夏红绯这个自认为胆子不算小的人,她就不敢!

吃完晌午饭,两个人又一起去了另一家供销社,同样是没有女士自行车,然后夏红绯“如愿以偿”的买到了那件呢子大衣。

夏红绯:“……”

尴尬ing……

之前那不是为了吵架才那么说的吗?为啥还真的给她买了?弄得她挺不好意思的,连架都不会吵了。

要不,她也给他买点儿啥?

不考虑买东西所代表的某种含义,什么圈住、捆住、留住的,手表是最好的选择。

就是贵了点儿,还要票!

“慕斯岳,要不,我给你买块手表吧?”

夏红绯以为慕斯岳会拒绝,却没想到,人家直接就高兴的答应了。

“好呀!”

夏红绯突然就觉得,慕斯岳好像挺期待她给他买东西似的。

可是,她觉得有点儿亏啊!

一件呢子大衣加一身棉袄棉裤加一身套在棉衣外头的衣裳,总共还不到一百块钱。

而一块手表,最低的好像也得一百二十块起步……

呜呜呜,她肉疼!

可以后悔吗?

看着听她说要买块手表送他,就眼睛亮闪闪的等着的慕斯岳,夏红绯还真开不了那个口。

算了,说出去的话,就是那泼出去的水,她夏红绯也向来是说到做到的,才不会当那说话不算数的“小狗”呢。

“那就走吧。”

夏红绯不懂手表,也不懂手表的美,男士手表就更是一窍不通了,只觉得每块手表都是差不多的,也就上头挂的牌子不一样。

“你自己挑,挑你自己喜欢的。”

反正最贵的也就三百多块钱,她还是买得起的。

“那我就挑啦!”

慕斯岳在得到夏红绯点头应允后,就转过头挑了起来。

夏红绯不懂,就在旁边听着他问这问那,最后挑选了一块东风牌的手表。

“挑好了?”

夏红绯是疑问,也是想要给他第二次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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