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年代,嫁给男主的硬汉叔叔(269)

可惜了,楼下的那个女服务员也太死板了点儿,他都已经说了,他们是夫妻关系,可那个女服务员就是不听,非得让他拿出结婚证来。

他要是有结婚证,还用得着大晚上的,费劲巴拉的跟她磨嘴皮子吗?

“嗯,我会的,你也是。”

夏红绯微笑着提醒了慕斯岳一句。

说实话,她有光脑,不怕有人半夜摸过来,说不定还能来个瓮中捉鳖啥的。

倒是慕斯岳,虽说他很厉害,可这次任务一不小心会丢命的,加上他又是个短命的,谁知道他的死劫是不是会应在这次任务里。

“我会的,那你早点儿休息,我走了。”

慕斯岳揉了揉小媳妇儿的脑袋,头发软软的,挼了还有挼。

夏红绯点头,想起身送一送,又被慕斯岳给按住了。

“你还是在被窝里老实的待着吧,这天这么冷,就别出来了,就这么两步路。”

慕斯岳深深地看了夏红绯一眼,他是真的不想走,哪怕不能吃,不能尝尝味儿,闻闻味儿也行啊!

第400章 红花绿叶大棉袄

第二天,慕斯岳跟夏红绯先是一起去国营饭店吃了早饭,然后便一起去了供销社。

可惜,省城的供销社也没有女士自行车,倒是新衣裳买了两套,夏红绯都忍不住笑了。

比哭还难看的那种笑。

臃肿的棉衣棉裤啊,还是那种大红色的,红花绿叶样式的,她觉得她有点儿头秃。

这样的衣裳,她是穿不出门去的。

没办法,她只能又买了一套加肥加大的裤子跟上衣,套棉衣棉裤外面穿的。

其实,农村的棉袄棉裤都是这么穿的,外面得套一层衣裳,毕竟农村到处都是土,衣裳很容易就弄脏了,冬天的棉衣几乎一人就那么一套,脏了就没得穿了,只能挨冻。

所以,外面套上一层衣裳,脏了可以随时拆洗。

“我都说了,我不怕冷,而且我这不是有棉袄棉裤了嘛,你为啥非得再给我买一套?

我就觉得那个大衣好看嘛?穿上肯定漂亮又有气质,你为啥不给我买?”

夏红绯继续任性,反正就是没事找事,吵呗!

“现在是冬天,这天儿多冷啊!哈口气都恨不得能冻成冰疙瘩。

这棉袄棉裤怎么就不好看啦?穿上暖和和的不好吗?而且外面可以随便套一身你喜欢的衣裳,比那个薄溜溜的大衣可强多了!

而且,我也没说不给你买啊,咱这次出来,主要是给你买一辆女士自行车,到时候那肯定是咱公社的头一份,你一年到头都能骑,不比那件只能穿一阵子的大衣更让人眼红?”

慕斯岳一副我早已经看透你了的表情,气的夏红绯攥起拳头,给了他两拳。

“你都说的什么呀!什么为了让人眼红?我就不能是因为自己喜欢才买的吗?你怎么会这么想我?你这么说我,太让我伤心了!”

夏红绯继续作,继续闹,慕斯岳就继续哄,完成就是昨天的那一套。

等好不容易把人哄好了,也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确切地说,因为到了吃午饭的时间,所以夏红绯才不得不装作被慕斯岳哄好了的样子。

没办法,做戏也不能耽误吃饭不是。

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吗,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

而且,都已经到了吃饭时间了,就算他俩不饿,那些人也得吃饭啊。

两个人往外走的时候,难免就碰到了同样住在这里的房客,这会儿又是午饭时间,大家的目的地都是相同的。

国营饭店里,场地就那么大,桌子就那么多,人却不老少,想要吃饭,难免要坐一起拼个桌。

慕斯岳跟夏红绯,就同三个同样住在招待所的房客拼了桌。

“哎!怎么这么巧!你们仨点的饭菜竟然一模一样哎!”

夏红绯做出一副惊奇的表情,看着对面的三个人。

对面三人:“……”

完了!难道被识破了?

“呵,呵,还真是巧了。”

一人皮笑肉不笑的回了一句。

“哈,是够巧的,我是跟着排在我前面的那个人点的菜,你不会就是我前面的那个人吧?”

另一个人故作惊讶的问道。

第401章 看不明白的眼色

第三个人同样也是一句:

“哈哈,也太巧了!我就是看我前面的两个人点了同样的饭菜,以为是店里的招牌菜,这才点了一样的。”

夏红绯:“……”

是不是经费不够,所以才都点了白菜炖豆腐?

“哈哈,是够巧的,你们看,我们也有同样的一道菜!”

夏红绯指着她跟慕斯岳中间的那唯一的一份素菜,哈哈笑着。

对于白菜,夏红绯只喜欢吃一半,就是白菜的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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