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喜欢仝若的笔触,更喜欢仝若创造出的故事。他常因为漫画里的某句话异常感动,他会把那些令他感动的画面深深印在脑中。
在画番外和福利的时候,他也会加入一些自己的理解,某些瞬间他甚至觉得自己就是仝若,可马上他就会意识到自己只是暂借仝若身体的常晴。
在他内心深处甚至生出了永远霸占这具身体的欲念,如果他是仝若,他就可以从“必须成为天才作家”的魔咒中逃脱,他就可以任由心意创作属于自己的漫画了……
但他不能,他不可以有这样卑鄙的想法。他不是仝若,他是常晴。
仝若是无辜的,他要把身体还给仝若。至于他自己,无所谓去哪,回到自己本来的身体里也好,在这具身体里被仝若的灵魂压制直至死亡也好,甚至成为孤魂野鬼漂泊于天地间也无所谓了。
不知不觉中,常晴在原地呆坐了很久,直到周围宾客陆续散去。
他双眼低垂,双眸焦距涣散,他全身都被郁结笼罩。
那对未婚夫妻邀请的是仝若,根本不是他。他恶意地霸占着属于仝若的身体,恣意地享受着属于仝若的美好人生,还试图永远延续下去。他很卑鄙。
戈云翰无声无息地走到桌边,很远他就看到了垂着头的常晴。他一颗心柔肠百结,一股无力感自心底涌出,但他并没有任那股无力感蔓延,他暗暗吸了口气,再呼出时,他已站到了常晴面前。
戈云翰微微一笑,轻声对低着头的常晴说:“我完事了,走,去逛逛?”
常晴缓缓抬眸,与戈云翰的眼神相触,他在戈云翰眼里隐约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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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秦仁邀请,两人今晚会在度假村住下。中午是相对正式的订婚仪式,而晚上剩下的几乎都是秦仁和袁珠珠的朋友,长辈们都走了,大家就可以无所顾忌地敞开玩了。
晚上的集合时间是八点,在这之前宾客尽可自由活动。
戈云翰和常晴先去了人造沙滩,到了后才发现人满为患,所以两人转而去了湖边。
度假村傍湖而建,而所傍的这片湖是本市最大的湖,所以湖岸线颇长。
沿途风景秀丽,游客稀少。
两人沿湖走了一个多小时,也离围湖一周还差得远,两人就此放弃。这时正好看到了树下的石阶,两人便掸掸浮土,并排坐了上去。
清风徐来,树影婆娑,湖面上荡起一圈圈涟漪。远处隐约可见几座山峰,山光水色一片翠绿。极目远眺,水天相接,融为一体。
这时风停,湖面归于平静。
两人齐齐望向湖水,安静无言。
平波水面上猝然出现两个小点,打乱了宁静的湖水,也打破了两人的安静。
戈云翰忽然轻笑了一声,常晴侧首看向他。
“绿头鸭。”戈云翰开口说。
常晴回正脸,仔细看去,远处的小点慢慢变大,两只绿头鸭缓缓游了过来。
笑意漾在戈云翰嘴角,他回忆起了很久以前的一幕。
那是六年前,两人初见没多久,在古镇河边,他俩也像现在这样坐着。仝若抬起手,指着河里两只追逐、嬉戏的绿头鸭说:“一般来说,绿头鸭绿的是公鸭,灰的是母鸭,所以它们是两只公的。”
戈云翰看着两只时而畅游,时而交颈并头的恩爱鸭,惊奇地说道:“鸭子也有同性恋?”
仝若点头,“几乎所有动物都有。”
“包括人类?”戈云翰故意问道。
仝若复又点头,“包括人类。”
笑意攀上戈云翰的嘴角,他忽然靠近仝若,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然后淡定说道:“我和那两只鸭子一样。”
那时的他对仝若产生了一些愚蠢的误会,已至当时他只是想逗弄逗弄仝若。一晃经年,他和仝若自那时起就再也没分开过。
“你在笑什么?”
听到常晴的声音,戈云翰从回忆中回神。
看着眼前的人多年不变清如湖水的眼睛,戈云翰笑意更深。
他喜欢仝若至真至纯的性子,当纯和真到了极致,便如“大智若愚,大巧若拙”般转化为至媚的诱惑。于是他俯身在仝若脸上轻轻一吻。
“我在想咱们第二次接吻,”戈云翰说,“那次的场景和现在很像。”
常晴一慌,他没想到戈云翰会在外边亲他,而在这之外他不自觉生出了一个疑问:那第一次接吻是什么场景?
他好奇,却不能问,只能怔怔看着戈云翰。
戈云翰则扭头看着湖面越来越近的两只鸭子说:“同性恋鸭子这么多的吗?”
常晴看清了两只鸭,两只都是绿头,两只都是公的,难怪戈云翰会这样说。
戈云翰望着湖面,忽然幽幽开口道:“你知道我是酒商,难以避免要参加一些酒会,那些酒会无论对于谈生意还是笼络感情都是很好的场所,但对某些人来说酒会也是猎艳的场所。我亲眼见过太多已婚人士在酒会上搂着一个女人,而下场酒会又搂着另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