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拿在身上比了比:
“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尺码?”
“还有鞋子,晚装手袋。”
法松显然花了大半天去逛公司,什么都一并俱全。
“我都没穿过高跟鞋子呢。”世华把那双粉红色的光身缎鞋子倒过来,端详着那小小的三英寸半尖尖的鞋跟。
“穿给我看看。”法松比她心急得多。
“不穿,反正今晚要穿。”世华平日对漂亮的衣服大有兴趣,这一回,倒提不起兴趣试了,只漫应着,“今晚去哪儿?我忘了。”
“华尔道夫酒店有个大舞会,纽约大学学生办的。”华尔道夫是当时纽约的一级豪华酒店,衣香鬓影的地方。
“怎么你们哈佛又不搞?”世华还未弄清楚各校的地址,哪问近,哪间远。
“开学了活动多着,有你玩的。”法松说。
黄昏后,世华换上了舞衣,涂了一点极淡的粉红唇膏,秀发披肩,走出来像个公主。
法松高兴得喜心翻倒,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今夜大可耀武扬威。
他和世华一起长大,都是兄妹似的玩闹,到了她十三岁的一年,法松的感觉不同了,这朵花,是他的,他有时胡思乱想,未来的蓝图中总有盛世华。
世华一往以来都当他是哥哥,她知道法松疼她纵她,可没想过爱不爱的问题。
今晚,她头一次发觉穿上黑色礼服白背心白企小尖领的法松,原来不只是个穿着T恤陪她玩的大哥哥,他居然是个轩昂的大男人,眼里含着的不只是大顽童的调皮,而是一种男子味道的爱意。
世华戴着长手套的手,圈在他的臂弯里,走进华尔道夫的大宴会厅,华灯掩映下,就如一双金童玉女,引来不少艳羡的眼光。
世华像花瓣般的娇嫩清新,掩不住初吐的艳光,纽大的男生们看得眼珠子几乎掉出来了,个个都跃跃欲动想请她共舞。
世华虽然没穿过高跟鞋,但她是惯跳足尖舞的,高跟鞋难不倒她,舞姿翩翩,优雅得像仙花飘飘,
她感觉到男孩子们对她的亲近之心,她也恨不得跟不同的男孩子逐个跳舞,但是法松一股“她是我的”的神气,再加上点天生的威仪,没有男生敢动他的女伴。
世华在心里生气,法松好像当自己是她丈夫似的,碰也不许人碰她。
回到法松的公寓,世华并不如法松般兴高采烈。
“羡慕煞我的朋友们了,我的女伴这么漂亮。”
“什么你的,你的,谁是你的?”世华不大高兴。
“我又说错什么了?约去舞会的女伴,使是我的女伴,正常的称呼而已。”
“漂亮的女生多着呢!你随便捡一个。”
“世华,不要笑我,我有个幻想,将来,你毕业了,我们结婚。”法松信心十足地说,“我深信我们的未来是幸福的。”
世华一心想着离开了母亲严厉的管束,便东南西北地自由飞翔看世界。
料不到这一个,比母亲还糟糕,她都未见够人生,他便想将她锁起来。
一夜间,世华在盘算着脱身的方法。
将来嫁给谁都好,慢慢来,就是不能这么一步踏进囚笼里。
她又恨起父母来。故意安排的,故意安排的!
他们愈安排,她便愈反感。
她锁上房门,找出那一列接受她申请的大学名字,翻开了美国地图。
那次报名,除了父母指定的几间名校外,她自己还好奇地乱挑学校申请,什么她没听见过的省份地方,她都挑了些申请。
她的眼睛在地图上溜,她要找个没有父母的亲戚朋友的地方。
她找到了个怪怪的名字:圣路易·奥比士甫,加州理工学院,在三藩市和洛杉矶中间的沿海。
她不动声色,翌日便把学费、寄宿费汇去了,主修科一项,她选了生物学。
目前是暑假,未有宿舍可住,她只好在纽约呆到时间差不多才去。
不能先去三藩市,那儿父母的朋友又一大堆。
法松只以为她听他话进哈佛。她说一切手续都办好了。
“噢,是呀,学费想你父母早寄去了。”法松想当然地说,“要不要先逛逛校园?”
“不用了,注册那天再去也不迟,以后天天都在那儿,忙什么!”世华担心法松过分热心帮忙,替她去注册问这问那。
“你选读什么?”法松问。
“嗯,哲学。”
“头两年选读什么都不要紧,第三年才决定主修科也不迟。”法松说。
“我也是这么想,其实现在我也不知道到底想念什么。”
“明天有个派对,七点钟。”
“你的派对关我什么事?”
“当然你是去的了!”法松几乎不可以接受她不是他社交活动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