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一晚上就这么过了。第二天早上,君莫笑回家睡觉时,终于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他竟然忘了,叶修是什么时候去的兴欣网吧!那他要等到什么时候啊?!君莫笑这样想着然后睡着了。
……心真大。
第二天,君莫笑想想,觉得。算了,反正都已经去了。况且无论怎么样叶修一定会去兴欣网吧的,小说,漫画和动漫里都是这样设定的。他就慢慢的等吧。
然,老天爷果然是爱他的!这一天的晚上君莫笑等到了被驱逐得英雄,一叶知秋的前主人——叶修。
不过陈果这杀气,让君莫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剧情按照小说,漫画与动漫里的那样,叶修用了40秒,帮老板打赢了PK战。君莫笑就在旁边看着,那手速,哎呦我去!快啊!
陈果(网吧老板)小说里的一样大吃一惊。然后跑到柜台前去拿叶修的身份证,然后失望而归。再然后当然就是成为兴欣网吧的一员。然后带他去看了房间,毕竟是包吃包住的。一想到小说里描写的跟鬼屋似的储物间,君莫笑突然觉得自己好幸运。
没一会儿,叶修就下来了,果然被叫去买夜宵了。
“对了,忘记说了。这个也是全职夜班的,也就是你的同事,叫……叫他笑笑就行了。”陈果介绍到。她是不会说他没记住君莫笑名字的。
“你好。”君莫笑也不打算告诉叶修自己的全名,因为感觉挺别扭。
“老板,收童工是犯法的。”叶修看了君莫笑一眼后开口了。
“童工你个头!我当然知道了收童工是犯法的!人家满十八了!合法了!就是长的小而已!”陈果暴走的说到。
“这样啊,抱歉啊。实在看不出来。感觉像是十五岁的初中生。”叶修毒舌的说到。
“没事。”君莫笑一脸平静的说到,话语中满是无所谓。
他是真的无所谓了,他和他爸一个经常被认为是十五岁的初中生,一个是二十多岁的青年。(注:其父已有三十六岁了。)
第3章 第十区开启。
“好了,好了。都先吃夜宵吧。”陈果招呼到。
“陈姐,又吃夜宵啊!”
“那是,想吃泡面的排队啊。”陈果边吃边说到。
引得一众上网群众的哀嚎。那香味,诱惑啊!致命的诱惑啊!对他们那六菜一汤更是叫一个羡慕嫉妒恨啊!
“老板,姓陈啊。”叶修逮到机会问到。
“对啊,你身份我看过了,你没我大,叫姐我不介意,你也不吃亏。”陈果说。
“随便吧……”叶修干笑着说到。
君莫笑在一边默默的吃着有些辣的鱼香肉丝,他可是很喜欢吃辣的。可以说到了无辣不欢的地步了。但是陈果不行,吃了一口就急忙,扔了筷子找水喝去了。抱着水回来后踢了叶修和君莫笑两人的椅子各一脚。
“吃完没,速度。”陈果催促饭。
“急啥啊?”叶修有一奇怪的问到。
“到点了。”陈果说着抬腕给叶修看手表,现在是11点53,还有七分钟新区就来了。
“你也要去啊。”叶修有些诧异的问到。
叶修之前玩过陈果的帐号,叫逐烟霞。五区的号。从五区新开的时候开始算起,今天正好五岁了。虽然和职业的没法比,但是已经是很不错的了。没那么容易说放弃就放弃。
“看热闹。”陈果全然一副看热闹的姿态说到。
“别磨蹭了!看人家笑笑都已经做好准备了。”陈果数落叶修到。
叶修扭头,原本应该坐在他旁边的君莫笑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在扭头,君莫笑已经坐在位子上了,连耳机都带好了。
【修:什么时候过去的?-_-||年轻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