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寡妇虽然年纪轻轻死了丈夫,但是个妙人,只可惜命薄了些。”许遵评道。
钟大没能明白自家公子口中的「妙人」是什么意思,猜想着应该是好看的意思。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何公子只看了房子一眼,就能断定主人好看。
“公子,其实那个桑姑娘也是个妙人,我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犯人呢。”钟大跟了一句。
许遵脑子里立刻浮现桑云的花痴相,蓦地黑了脸,嫌弃地回了一句:“乡野村姑,也配称妙?”
钟大耸拉下脑袋,不再言语。
现场早已被封锁,许遵几人在钱良弼手下的带领下,顺利入内。
一进院子,许遵的目光立刻被屋檐下那口巨大的水缸所吸引。
“这就是淹死死者的那口缸吧?”许遵开口询问了一句,却已是走到缸前,向内探去。
“哎哟,许大人,千万不能太靠近了。”钱良弼的手下惊叫起来,见许遵向自己投来不解的目光,忙看了眼四周,神神秘秘地解释道:“还没过头七呢,都说淹死的人会变成水鬼,魂魄一直留在原地,等着拉下一个人,寻找替身,自己投胎去。”
钟大听闻,周身起了一圈鸡皮疙瘩,连刮过的秋风,就感觉像是从鬼门关吹过来的。
许遵再次黑脸,“子不语怪力乱神。”
他再次将头伸向水缸内,细细地观察水里的物质,以及水缸缸壁上的痕迹,再联想起自己看过的验尸笔录与口供,心中存了疑问。
“这案子应该没这么简单,凶手没说实话,验尸笔录也有问题。”许遵开口道。
钟大和钱良弼的手下皆是一惊。
“其一,验尸笔录上记载,死者鼻腔内虽有蕈样泡沫,但总体干净。可你们看,前几日一直下雨,雨花将屋檐上的脏物冲入缸内,水质并不干净。其二,水缸缸壁没有任何抓挠的痕迹,死者一个男人,被女人将头摁进水中,逃不过死也就罢了,居然连一丝挣扎都没有?这显然不可能。其三,刚刚提审凶手,问起杀人时的过程,凶手答得十分干脆且细致,我多说一句她这算是失手杀人,这么简单的一句,她倒是硬生生反应了一小会儿。这些,难道不可疑吗?”许遵指出三点疑问。
钟大慢慢悟出什么,“按照人的正常反应,她将杀人过程说得这么流利。要么就是被问过太多遍,要么就是自己早在心中编排好了。至于其他的,她得想想自己说的话,与先前的口供是否矛盾,这才迟疑。所以,这位桑姑娘在说谎。”
“尸体现下在哪儿?”许遵问钱良弼手下。
“在义庄。”他回道。
许遵回头吩咐钟大:“让黄明子即刻来蓬莱,本官要重新验尸。”
第4章 重新验尸
黄明子是登州府衙的仵作,家中三代从事这个,正儿八经的「验三代」,技艺十分精湛。虽说是个吃皇粮的,家中也算小有薄产,却至今没有小娘子敢嫁给他。一半是被他家世世代代从事的职业吓跑,另一半被他喜欢睡在验尸床上这个癖好吓跑,再加上,他这个人性格无趣,惜字如金。据说每天说的话不会超过十句,就更与小娘子无缘。
在这位「验三代」来蓬莱县前,许遵先去了一趟死者韦大家中。
天气阴晴不定,钟大被许遵指派出去前,还是晴天,抱着热腾腾的炙兔肉进来后一刻,大雨倾盆。
“这炙兔肉生意真不错,最后一只兔子,被我买了。”钟大喜滋滋的,当然,他感觉庆幸的事儿不止这一件,还有不曾淋到雨也算。
许遵洗了手,拆了油纸,撕下一只兔腿,其余的,都扔给了钟大。
于是,钟大感觉到庆幸的第三件事儿来了:跟着公子,时时刻刻有肉吃。
热乎的兔肉色泽金棕,入口醇香粑软的,一点膻味儿都没有。一时间,整个屋子都弥漫着炙兔子的香气。
许遵细嚼慢咽,将一只兔腿慢慢吃完了,洗了手,这才说道:“这几天,天气都不好,一直下雨,唯一晴天的那日,正是桑云自首被捕的那日。”
钟大咬着兔肉,囫囵着点头。
“牢内的犯人不会有机会换鞋,桑云穿的应当是自首那日穿的鞋子。”许遵随手从柜子底下拿出一双鞋子,将其中一只翻转过来,指着道:“登州地方的女子流行穿弓鞋,就算是民间女子要下地劳作。但为了体态优美,总会选择穿小两码的鞋。脚的着力点在脚尖,所以鞋头很容易磨损,也正是如此,更容易藏泥纳垢。这家里的每一双鞋子都洗刷得很干净,桑云穿在脚上的那双,虽然脏,却并不沾泥泞。”
“所以……韦大死的时候,桑姑娘可能根本就没出门!”钟大填饱肚子,立刻脑子活络了起来,很快领会自家公子的意思。不过,想明白这一点后,他又有了新的问题,“如果桑姑娘不是凶手,她为何要认罪,而且还是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