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李识好对这样的事情还会大动肝火,但最近她慢慢变了,变得不那么爱招朋引伴了,对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宽容了很多。
不是谁都像陈平戈那么长情的,你跟她走散了,只要你偶尔回一次头,她就会伸出手,把你重新笼络在身边。
机场南地铁站出站后即是机场航站楼负一层,再乘电梯上到三层,就是机场办票大厅和出发大厅了,李识好没让陈平戈继续送,两个人在地铁出闸口处话别。
李识好拉着行李箱,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回过头,看到陈平戈还站在原地目送着她,人来人往如海潮的人群,那一抹瘦仃仃的身影看起来尤其孤单。
李识好仰起头,觉得眼角有些酸涩。
她记得刚出国那会,人生地不熟,英文也说得不太好,生活学习困难丛丛,饶是生性活泼开朗的她,偶尔也有崩溃的时候。
陈平戈就在第二天有课,有兼职的情况下,凌晨三四点站在宿舍的洗手间里,隔着 12 小时的时差听她诉苦,开导她,陪她熬过来开头那段最艰难的时光。
但陈平戈的事,她向来帮不了她。
三年后,李识好完成学业,回国考公,进了税务局工作。
又过了五年,李识好遇见了喜欢的人,结婚了,如大部分普通人一样,背负房子车子孩子,琐碎地开心忧愁着生活。
李识好成家后定居在 g 市,和陈平戈生活工作的地方离得很近,两个人经常走动,感情一如少女时代,没有因为处于两种不同的生活阶段而隔阂。
终于到了有一年,一天深夜里李识好接到了陈平戈的电话。
手机在客厅,铃声回荡在空荡的客厅里,身边的丈夫翻了一个身,儿子在床边的小床上甜甜地酣睡,李识好摸黑走到客厅里,接起了那个电话。
陈平戈在手机那头带着三分醉意,喃喃自语一般,“好好,我又看到他了……当时说好的一辈子不再见面,他为什么又出现了……”
能让她从老僧入定般的沉静中变得如此失态,他只能是谌颐了。
李识好听陈平戈说话,赤脚,手捂着额头,从黑暗的客厅走到了月光下的露台。夜风悠悠,远处的灯光灿烂如星河。
“又见面了啊?那他结婚了吗?胖了没有?发际线可还在?人变成油腻大叔了吗……哦,还是单身,依旧很好看……”
李识好跟陈平戈随意叨嗑,夜风中,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满面是泪。
她天才的好朋友啊,她李识好在变,刘淑荟在变,杨洙在变,陈平戈知不知道她身上的时光,几乎是停止流逝的。
她依旧在那里,不知道等待着什么地等待着。
那东西等到了她暗暗欢喜,那东西一辈子不到,她也没有任何异状地一脸平静地活下去。
李识好好像顺着时间隧道走回去,回到了 10 年前的少女时代,教一个始终郁郁寡欢的、敏感又懦弱的女孩子追求爱情,土匪味十足地放话:
“那咱就迎面而上,把他追回来再说!”
第115章 番外二·加害者(1)
少女时代,肖若琳对谌颐最后一定会属于她这件事深信不疑。
他们两家是世交,谌妈妈是肖妈妈大学时代的好友,也是肖若琳受洗时的教母,谌妈妈只有一个儿子,因此格外喜欢女孩,对肖若琳也非常疼爱。
繁忙的工作之余,谌妈妈在家对着儿子觉得无聊,便经常会和肖妈妈等三两个闺蜜聚会喝下午茶逛街。
作为母亲,走到哪里都爱带着孩子作为陪伴,因此,肖若琳咿呀学语之时就认识谌颐了。
谌家祖上是望族,迁徙海外后,本来就根基深厚,经过几代人的耕耘,越加富贵灼人。她家也算是顶级圈层,但对上他家,还是要会感到卑怯。
谌颐是嫡系独子,从小就长得好,加上聪慧早熟,小时候太太们聚会上,总爱有意无意拿他开玩笑:“小颐长得这么俊,长大后能当我家女婿就好了。”
但肖若琳发现,谌妈妈只独独亲口承认过她,“琳琳这么可爱,长大后当我儿媳妇好不好?”
女孩子总比男孩子早熟一点,当时肖若琳刚上 7 年级,情愫初开的年纪,有一天想起小时候谌妈妈因为她太爱粘着谌颐随口打趣她的这句话,忍不住把目光投向正坐在窗台边看书的谌颐。
那一刻,突然控制不住思绪地幻想:如果将来她真嫁给他,穿上婚纱被父亲在教堂上牵着走向他会是什么情形。突然地面红耳赤,她在那一刻间突然意识到自己爱上了谌颐。
可是谌颐,聪明如谌颐,从小由于家庭环境见惯人情世事,自小被那么多女生围绕着,明明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喜欢,却依旧对她这枚小青梅那么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