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觅翠收到了准确指示,心里头激动得不行。
她到底是跟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俞觅翠本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人,因为想要自己的孩子聪明一点,所以才选了知青当丈夫。
但没想到这知青聪明是聪明,却没什么担当,一旦有了机会回城,就立马把她们母子俩给抛下了。
就在知青回城的热潮之中,盛骄的盛世中药材基地开始大肆招人,不要求学历,不要求性别,不要求是否读过书没有......
相当于在乱世之中给了她们一盏灯,一盏明灯。
被抛下的女性拖家带口来到种植基地门口,怯生生地问:“是不是这里在招人。”
里面就走出来好几个穿着工装的女娃娃,朗声说道:“招!我们这里包吃包住,每个月五块钱工资,就是工作时间长了点,要一直在地里工作,然后住的地方还不大。”
等女人走到寝室门口才发现,她说的住宿地方不大,是因为每个寝室要住四个人,但里面有八张床。
这明显就是可以带小孩子过来住!
女人简直热泪盈眶,而且种植基地里说的工作时间长,也不过就是在太阳升起之前去山上采摘种植药材。
这农村里的女人,谁不是天不亮就起来劳动了,弄完一家老小的事情,还要下地去干活。
现在只要下地干活就有钱拿,还包吃包住,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
俞觅翠就是最开始去了种植基地的女人,又因为读过书,认得几个字,在种植基地里备受欢迎。
她时常在想,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做了什么大好事,才让她这辈子有这样的造化!
下了班,俞觅翠就收拾收拾东西,去隔壁的小学接女儿。
俞冬菱牵着小伙伴的手,蹦蹦跳跳地从里面跑出来,大喊道:“妈,你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接我了!”
俞冬菱现在唇红齿白,小脸蛋上抹了些雪花膏,现在是白里透红的一个小姑娘。
当初养在乡下的时候,即使已经很用心地照顾女儿了,但俞冬菱的脸上总是皲裂干巴,还带着两块黑红黑红的印记。
现在到了北京,气温比乡下好很多,养得也更加精细起来了。
小丫头每天自己都会臭美起来,起床洗脸就给自己抹上雪花膏,扎上彩色的发绳,发绳上还有彩色的蝴蝶,那蝴蝶一颤一颤的,在学校里可受欢迎了。
俞冬菱也越来越开朗,不仅学语文,这么小的年纪就开始学英语了,每天都在用英语对话。
带动着俞觅翠也要开始学英语,她可不想以后女儿说的话她都听不懂。
俞冬菱不懂,但俞觅翠最开心的是女儿的教育环境越来越好。
在乡下哪里会有双语的教育环境,就连女儿交的那些朋友,每一个家里不说都是有头有脸的,也都是有正经工作的家庭。
虽然家里不一定需要求到别人家里,或者是要攀比起来。
但女儿从小的生活环境就和乡下大不一样了。
以后她的日子会比自己过得更好。
俞觅翠求的不就是这个吗?
俞冬菱叽叽喳喳和妈妈说着今天发生的事情:“妈妈,你知道吗?我们班的同学都喜欢你呢。”
俞觅翠有些吃惊:“喜欢我?为什么会喜欢我啊?”
俞冬菱捂着嘴偷偷地笑,她说:“妈妈,他们都很喜欢盛世超市的老板呢,那不就是喜欢你吗?”
不过片刻后,她又悄悄地说道:“妈妈,我可没有说你是盛世超市的经理哦,我都记住呢,在外面只说你是盛世超市的普通员工。”
她一蹦一跳:“我好想盛骄姐姐啊,妈妈,我什么时候才能去盛骄姐姐那里玩啊?”
俞觅翠笑了笑:“你是喜欢盛骄姐姐,还是喜欢盛骄姐姐办公室里面的巧克力和汽水啊?”
俞冬菱嘿嘿笑出声来:“我都喜欢。喜欢盛骄姐姐,也喜欢办公室里面的巧克力和汽水。”
“我们班同学可都没吃过这种巧克力和汽水呢。”
俞觅翠嘴角带着温情的笑意:“你再等一等,再过不久,你就能带着汽水和巧克力去班上嘚瑟了。”
俞冬菱被看穿了小心思,但也很开心,哈哈地笑着。
小朋友也是有社交圈的呢,她这次一定又会是班上最受欢迎的姑娘。
......
冬去春来,北京城也开了不少超市,但那些超市都以周遭的农产品为主。
那些人忙活了这么久,把周围的水产品和农产品都收上来,放在店里销售,做成了一个小型的菜市场。
大清早的就去周围的村子收集农产品,需要用到车,又需要最新鲜的农产品,然后又放在店里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