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被光包裹着的, 真实而又让人沉迷的滋味。
一旦尝过,怎么舍得再放开。
尽管他从她口中得知,她还爱着那个人时。
他嫉妒地快要发疯。
哪怕是当初闵池舟母子将他和母亲郑羽欢绑到越疆偏僻的村落,逼着他当着郑羽欢的面学着狗的样子,匍匐着捡起地上的食物,喂至郑羽欢口中时,闵南行也从未有过如此大的恨意。
那股恨意像是肺部直冲大脑顶部,让他几乎动出一股杀意,恨不得将闵池舟千刀万剐,最好永远消失在这世界上。
闵南行压制住复杂的思绪,拂过明时玥的长发,造型师特意给她用卷发棒弄了个卷发,后脑勺松松挽起,用一个蝴蝶发夹固定住,耳侧的微卷碎发自然地垂着,宛若童话故事中误入人间的仙女。
只是,在看到她的无名指空空如也时,闵南行眉心微蹙,抬眸看她:”戒指呢?“
明时玥:“找不到了。”
婚戒是当初结婚时,闵南行随意让高杨准备的,并没有花费什么心思。后来不知什么时候起,他每天都戴着婚戒,出入各种场合,自然地迎接着媒体或是合作方好奇的视线。
对他而言,这个婚戒已经被她赋予了不同的意义,是见证他们婚礼极其重要的一员。
闵南行拉着明时玥,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我带着你找。”
明时玥甩开他的手,“我不要,找不到就算了,反正我也不想参加什么婚礼。”她顿住,“不对,说是婚礼,不如说是你闵南行实行禽兽行径的遮羞布,办了婚礼,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告诉全世界,你娶回家的太太被你骄养在家里,安心做着全职太太,反正也没有人在乎我的死活。”
明时玥的这番话,像是一把刀刃,狠狠地扎进了闵南行的胸口。他有些茫然地看着被她挣脱开的手,那股酸涩滋味便开始在五脏六腑蔓延。
闵南行张了张唇,忍住那股陌生的痛感,说:
”我只是想弥补我们结婚时,没有办婚礼的遗憾。“
然而明时玥却转过头看着他,神色冷淡,她勾起唇角笑了一下,“闵南行,你骗我的时候,能不能不要再作出这副冠冕堂皇的姿态?”
她的神情哪里还有往常的半分乖软,像是一株浑身长满了尖刺的玫瑰,不再将热烈美好的颜色盛放给他看,而是在他试图嗅闻、疑惑玫瑰为什么颓靡时,狠狠地、用力地将刺扎着他的手。
闵南行从未感受过如此的挫败。
生平头一次生出一股更加苦涩的委屈感,伴随着嫉妒的情绪发酵着,逐渐汹涌成一团炙烫的火焰,将他烧灼地遍体鳞伤。
他是真的真的很期待这场和她的婚礼。
闵南行抬手,心底两种声音叫嚣着,让他将她揽入怀中,身体力行地告诉她,他究竟有多爱她,告诉她,这份爱早已蔓延至骨子里。
他的手伸在半空中时,另一种声音又在嘲讽他,告诉她又有什么用呢?她对他表现出来的喜欢和依赖,从来都是逢场作戏。
闵南行,何必再自取其辱。
最终,在明时玥愈渐寒冷的眼神中,闵南行伸在半空中的十指缓缓收紧。
“戒指,必须找到。”
室外婚礼会场已布置地差不多了,闵南行兴师动众地调了许多工作人员找戒指,明时玥站在视角极佳的三层高处,看着远处低头翻找的人群,竟莫名有些恍惚。
戒指被她扔进化妆间的垃圾桶了。
而众人却并不知晓,正心急如焚地替雇主找着她弃如敝履的“珍爱见证”,有种说不出的荒唐感。
路炽作为伴郎出现的时候,视线在明时玥脸上停留两秒便离开了,吊儿郎当地睨着闵南行,打趣:“戒指掉了再差人买一对不就好了吗?反正那东西只是个仪式感,现在很多人结婚时戴的三金都是假的,怕的就是人多眼杂,现在你大张旗鼓地告诉众人,这个戒指很重要,不是摆明了让心生歹意的人有机可乘么。”
闵南行看了他一眼,路炽连忙摆手作投降状,”行哥,哥,我错了,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今天我真的是来当见证兄弟的婚礼的,没恶意……“
就因为他要来参加这场婚礼,姚嘉禾可是连他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他也满肚子苦水,还找不到人倒去。
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姚嘉禾牵着新欢的手,姿态亲昵地出入各种场所。
路炽越想越觉得憋屈,你说,他到底犯了什么太岁。
闵南行沉声,“你最好是。”
路炽又望向明时玥,他总算知道,能被闵南行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摔了的女孩,到底是位什么样的祖宗。
他扬起笑,没什么真情地劝慰道:“明小姐呀,你说咱行哥究竟哪里不好,整天为你魂不守舍的,就差把一颗真心挖出来给你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