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了。”少女觍着脸,敲着竹竿着急离开。
她不知,门口正守着猫呢——这可是一场猫捉老鼠的好戏。
猫,火眼金睛,老鼠,也狡猾警惕。
毛力申的站位和魁梧的身姿引起了偷包男的警觉,他眯着那双鸡贼的眼,悄悄打量着毛力申,分析毛力申是不是想多管闲事,一番掂量后,他扶住少女的臂膀,挤出来一点笑意,像极了做好事不留名的良好市民:“姑娘,地面滑,我扶你出去吧,小心点走啊。”
趁其不备,他将偷来的钱包塞进了她的口袋。
少女隐约觉得不对劲,可手臂上的搀扶已经重到有威胁的意思了,她心道糟了,可惜势单力薄,只得硬着头皮探着竹竿往外走。
竹竿遇到了障碍物,柔柔软软,像是探到了鞋子?
一股淡淡的汗臭味飘然入鼻。
少女皱眉,竹竿又小心翼翼地探了探,对方岿然不动。
再探,依然不动。
少女一边被人胁迫着,一边遇到了堵路的,俨然受了严重的惊吓,声音比蚊子还要细:“麻烦您让让?”
“交出来。”毛力申的话里是不可抗拒的威严。
“什么?”
“把偷的钱包交出来。”毛力申不耐烦地重复。
一瞬间,少女神色复杂,捏着竿,不知如何进退是好。
身后有人后知后觉地失声尖叫:“我的钱包不见了!”
偷包贼眼见事情败露,迈开脚就想开溜,然而毛力申魁梧威猛,对付这种小贼易如反掌,三两下便擒住了他的肩,反扣住他的手,同时抽出一只手,从少女口袋中摸出刚刚得手的钱包,铁着脸冲两人都吼了一嗓子:“我是警察,跟我去趟局子!”
七点整,毛力申押着偷包贼和清秀少女走进宁泰市公安局,将他们分别按在座椅上,很是不屑地冷哼一声,然后熟练地从抽屉中抽出笔录册,准备做笔录。
“毛队,小姑娘犯了什么事啊?”有值班同事走过来倒了一杯浓茶,是给毛力申的。
这种下班途中抓个人回来的事,他们早就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
“盗窃,扒钱包。”
“有手有脚的,哪儿挣不着钱?非要去当小偷……”同事上下打量了清秀少女几眼,不由自主地惋惜着。
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可惋惜归惋惜,他们做警察的,成日里就是跟犯罪分子打交道,见多了走上歪路的少男少女,这人生的路一旦走歪,就很少有能再走回正途的。
毛力申深以为然地点点头,算是同意他这个观点。不过少女到底是不是贼,在这场扒窃中扮演的角色是同伙还是无辜的路人甲,还需要他审审才能确定。
扒钱包只是小案件,毛力申扔出一本笔录册,指着偷包贼差遣其他同事道:“去两个人,带他去隔壁做个笔录,该问的都问清楚了。”
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分开审问是基本操作,同事心领神会地点点头,单独带走了偷包贼,将这间办公室留给毛力申。
办公室里突然安静了下来,连空气都静谧得可怕。
清秀少女紧紧咬着唇,没说话。
长这么大,她还是头一回进公安局,这种感觉陌生得很,惶恐不安,五味交杂。
其实她五官清秀,瓜子脸,柳叶眉,完全就是个美人胚子,也只有眼中无神这一个缺点了。
不过毛力申眼中从来都没有美女,他只简单粗暴地将人分为罪犯和百姓。
罪犯是他要抓的人,而百姓是他要保护的人。
毛力申连眼皮都没抬,指节分明的大手攥着一支笔迅速地在笔录册上写写画画。
“姓名?”
“边小槐。”
“年龄?”
“23周岁。”
“身份证拿出来。”
“出门没带……”少女紧张地在口袋里乱翻着,“残疾证行吗?”
听到这里,毛力申手中的笔顿了顿。
“你真残疾?”
在馄饨店里时,毛力申就有些怀疑她是装瞎,可眼前的清秀少女,当真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本残疾证来。
红晃晃的皮套在日光灯下显得无比的讽刺与扎眼,毛力申瞪了少女一眼,翻开小本本,将上面的编号输入电脑。
残联网站中弹出完整的个人信息,还真是视力残疾。
这算是毛力看走眼的地方,另外,这个叫“边小槐”的盲女并没有案底,清清白白。
毛力申的指关节节奏分明地敲着笔,沉默了好半天,将边小槐的耐心都耗尽了才不紧不慢地张口接着审问。
这是一种审讯套路,适当的沉默可以扰乱被审讯者的心绪,让他们胡思乱想,乱了分寸。很显然,眼前的盲女就很吃这套,什么都还没问,桌下的小腿就轻微地颤抖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