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做到的。”
“什么?”
“你是怎么成绩比老原分高的。”
“我不能好好学习吗?”
江辞随便捏诀,他心知肚明,自己其实没有几节课是听的。
余闲欢也清楚,毫不留情就拆穿了。
“骗人我就给你种一片毒蔷薇。”
“别!”
“我说完...你不准生气啊?”
“我前男友帮我补习的,初三的时候他就帮我把高一的知识预习过了。”
江辞聪慧,自己学都能学得好,更别说有个学霸男朋友帮他预习知识点了。
余闲欢的单车有点驶歪了,摇摇晃晃地显示出他的不爽。
“这么说,他成绩很好?”
“挺好的。”
“不过一毕业我就跟他分了,现在一点联系都没有了!”
江辞赶忙撇清关系。
“那他长得怎么样?”
“好看啊。”
余闲欢恨得牙痒痒,故意晃自行车,把江辞晃晕才好呢。
“没你好看!”
江辞紧抓住余闲欢的衣服,险些被晃下去。
余闲欢不晃了,开始旁敲侧击地问关于这个“前男友”的信息,总不能显得他太爱吃醋了。
“你...很喜欢他?”
“也没那么喜欢!”
江辞摸透了余闲欢,都捡余闲欢喜欢的说。
“你也送过蔷薇给他吗?”
“没有,他一直想跟我考一个高中,整天拉我学习哪有时间给他种蔷薇。”
余闲欢高兴了,原来蔷薇只给我一个人种过吗。
“那,他好一点还是我好一点。”
“你你你,都是你。”
“你再不带我吃饭我要饿死了。”
大概是路程还有点远,余闲欢给江辞买了根奶油冰棒。
江辞挺喜欢吃雪糕的,一接过手就赶紧撕开。
“那,第一口给你。”
余闲欢不爱吃冷饮,咬了小小一口就不吃了。
“第一口都是给最喜欢的人的。”
江辞收回冰棒,舔了一口,像一只嘚瑟的小猫一样,扬了扬下巴。
要不是骑车不能转身,余闲欢真的想揉揉他的头。
怎么会有这么幼稚的小孩,这种本应不动声色地偏爱被江辞完全打破。
我对你好,你就应该知道。
但他知道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沉溺过江辞的柔软。
他一想到曾有人和他一样被江辞的偏爱包围就嫉妒得发狂。
他也不是爱吃醋,他只是不乐意把江辞分享给别人。
他的所有第一次都可以给江辞,江辞窥探了他的全部,因为他的全部都是江辞。
可江辞不是,江辞有前男友,有人缘,并且没有伪装。他的全部有余闲欢触碰不了的部分。
对江辞来说,余闲欢可能只是男朋友,是恋人,可对余闲欢来说,江辞是他的世界。
他偏执且狂躁地想,江辞的世界凭什么不是他?!
作者有话说:
可以发表言论,但作为一只护崽的母鸡(雾),发表肮脏的司马言论是不行的!
温馨提示,有一种毒蔷薇叫岩蔷薇,不过人家不是花,是草。
千万不要给爱人种岩蔷薇,蟹蟹
12、占有...余
◎公鸡下蛋◎
他再也不能失去任何东西了,因此他固执又谨慎。
不过幸好他还可以自我催眠,只要对江辞足够好,好到他也离不开他,那江辞全世界也会是他了。
“好好吃,我能再吃一根吗?”
江辞咂咂嘴,直起身子把吃剩的奶油冰棍棒投向远处的垃圾桶,这次投中了。
单车被投掷的动作带得微微摇晃。
“吃太多肚子痛。”
“求你。”
“最后一根。”
江辞没有矫揉造作地撒娇,他用背靠了靠余闲欢。果然,答应了。
江辞眯起眼睛,坐在桥边等余闲欢买冰棍。
江辞没别的爱好,就是很喜欢吃不带奶的冰棍,带奶的都一股子油腻味。
刚才的奶油雪糕仿佛还留在口腔,他用舌尖蹭过上膛,果然,还是一股奶味。
他迫切地想洗洗嘴巴,或者吃根菠萝冰棒。
结果余闲欢买了一根红豆冰,被伺候的人没有挑剔的权力。江辞接过撕下包装的红豆冰,啃了一口。
不是他喜欢的口味,红豆的厚重和牛奶的腻歪瘫在舌头,并没有中和奶油味。
“这个好吃吗?”
“好吃。”
余闲欢估计挺喜欢红豆冰的,两人一边看鱼一边吃。江辞故意咬了很小的几口,剩下的都是余闲欢吃完的。
算了,爱屋及乌吧,红豆冰也没那么难吃。
没有东西喂鱼,吃完就拍拍屁股溜了。
胃口被奶油冰和红豆冰打扰,江辞估计自己现在装不出很喜欢卤肉饭的感觉。
都怪奶油冰!
余闲欢不知道江辞的心思,更不知道江辞在肚子里已经把奶油冰骂了个狗血淋头。
“到了。”
江辞抬头看,一家很大的店面写着“棒棒卤肉”。
“这个名字...还挺直接。”
“我跟这个老板还有点渊源,上次给你点的是食堂饭,这次的卤肉饭应该会好吃很多。”
“不好吃我就打烂你的牙。”
四处无人,江辞捞起余闲欢的手。
江辞从来不介意撒过什么谎,追人嘛,投其所好是正常手段。可好像已经很久没人会把自己瞎扯的什么爱好放在心上了。
他不擅长维护谎言。
因此两盘卤肉饭端上来时,江辞只好装出喜欢的样子。
食堂的卤肉又干又薄,比起肥肉要容易下咽得多。
可店里卖的卤肉肥厚香醇,但对刚胃口被搅黄的江辞就是一大团肥脂在乱颤。别说下咽,连盯着看都会不适。
“别怕,我跟老板说了,没要葱花。”
“谢谢,我好饿啊。”
江辞接过筷子,只能闭着眼睛吃饭。丰厚的油脂在嘴里爆开,使他无法忽略。
他越吃越心生怨念,为什么自己非要吃这么一盘啊!思来想去,还是奶油冰的错。
他恶狠狠地扒着饭,脑子里把奶油冰削了个千刀万剐。
“好了,这么大分量,再吃就吃撑了。”
余闲欢赶紧拉开江辞面前的碗,还安慰性地揉揉他的头。
殊不知,江辞都快处于崩溃边缘了。他拍拍肚皮,肚子里都被不喜欢的东西占满了,他十分不满意。
“别生气了,下次再带你来。”
还来下次!?
江辞看着余闲欢的脸,什么话都说不出口,只好点点头。
时间不早了,再不睡午觉就来不及了。
“我算看出来了,你的目的不是吃饭,是睡觉吧。”
江辞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不怀好意地用手肘戳余闲欢。
计划都被看透了,余闲欢就干脆承认了。
“反正你也回不去了。”
“我记得,你爸妈讨厌我啊。”
“他们中午不回家的。”
“那多不好意思啊,你爸妈晚上回家要是发现什么痕迹,你不就成金屋藏娇了么。”
“干脆去我家吧,我不怕,而且他们都出差了。”
江辞抱着一点点炫耀的心理,迫不及待地想让余闲欢看看他养的花。
没人夸过他的花养的好,母亲从不来看望他的花,她有一个花棚的雏菊呢。
他那已经离了婚的爸爸觉得养花不是男孩子该做的,更不会夸赞了。
他不喜欢他的家,他也从来不带哪个男朋友回家。
俗话说,喜欢一个人就会把自己最美好的地方展现出来。
而他的家并不美好,冰冷又残酷,起码对江辞来说是这样的。
所以他不邀请任何同学来家里。但他想让余闲欢当这个意外。
江辞自嘲地笑着,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谈恋爱是为了开心啊,现在把对方当垃圾桶是怎么回事。
过度依赖和倾诉是厌烦的前兆。
“你要是不想去就...”
“我还是给你爸妈买点礼物吧,不然还是不礼貌。”
那句“算了”梗在喉咙,余闲欢用温柔和鲜花包围了他的内心。他舍不得说任何话来打断现在的气氛。
他不是小孩子,他也很久没有相信童话了。可他现在总止不住地想,也许他们能永远在一起呢。
很快,这个想法被否决,热恋的时候谁不是百依百顺,温柔体贴,谁不是想得永远在一起。
但能成功的情侣少之又少,他不会冒这个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