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我们啥时候放下屠刀+番外(65)

这两天气候太过异常,一般没人出门。

除了,要去衙门看热闹的人外。

这两天京城都在传一个案子,说某犯妇是狐妖变的,不但毒杀了夫家十八口,还跟外人苟合产下了妖胎,今天便是那个案子终审。

当然,狐妖是不存在的。

只是每当听到有女子犯淫/邪之罪时,人们便习惯将她们打作狐蛇之妖。毒害夫家全家,如此歹毒,不是妖物又能是什么?

当相府的马车行到京兆府时,案子已经开审了。

今日虽然天冷,但是百姓却不乏热情,挤在衙门门口看热闹的群众比以往哪一次都要更多。

他们无非是听了狐妖那个传闻,赶来一探究竟。

从小崽子的视角看过去,一个个都伸长了脖子,恨不得把自己原地变成大白鹅。

其中还有几个熟悉的面孔,连俞佟佟都认出来了。

咦,是上次被爹爹打过的哥哥们……

就是跟俞则宁混在一起的那些狐朋狗友,他们听说如此香艳的故事,就忍不住猎艳的心,想看看那位传说中的狐妖毒妇。

却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俞相。

俞佟佟连忙拉着爹爹,快走,往里走,注意低头隐蔽。

对方有三个人,可是今天爹爹只带了自己出来,万一被他们报复,想打回来怎么办?

其实那几人才应该害怕吧,他们平常在家连自己爹都不放眼里,唯独见着俞相就控制不住腿肚子发抖。

毕竟俞相心狠手辣起来,连亲儿子都照样往死里打,俞则宁至今都不能痊愈下床。

“俞相到!”

叶大人端坐在主审的位置,旁边陪审的位置,是一个俞佟佟没有见过的年轻叔叔。

更令俞佟佟意外的是,她在这里居然能见到三皇子哥哥。

三皇子坐在私设的观审台上。

每年春季,皇帝会让几个皇子去各州府衙门观审,一来是希望他们代替自己体恤民间冤情,二来也是考验他们能力。

所以只要是皇子,大多会希望自己能接触到冤假错案,若是能替人申冤昭雪,那也是他们赢得民心的好机会。

不过三皇子这回遇到的案子,有些棘手。

俞相不在公堂之上作过多的寒暄,直接看向堂下跪着的人。

如果是带着猎艳心思来的人,恐怕要失望了。

因为这并不是个不沾凡土,脱俗出尘的狐妖,也不是个妖娆不可方物的尤物美妇。她全身沾污粗糙到几乎辨不出本来颜色,头发如沾了脏油的枯草,几乎到了衣不蔽体的地步。不过考虑到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审案,还有皇子在场的缘故,所以给她身上披了快破麻布。

女子的头死死垂着,辨不清面目,姿态麻木仿佛不是活物。

如果不注意,你会以为她是一块悲惨的石碑。

可是当怀中的孩子突然嘤咛动了一下,女子连忙将他搂紧,喉咙轻动,废墟中居然飘出轻柔的哼唱声。

才短短几天的时间,小三藏就瘦了一圈,又变得像个小耗子了。

不过身上却是干干净净的。

这里在升堂,许多人围观着,他居然在睡觉,看起来躺在娘亲的怀里睡得格外安稳。

俞佟佟伸长了脑袋去看小三藏,又被爹爹把脑袋给按回来了。

她在路上答应了俞相,不可以在公堂上乱跑乱说话,爹爹才答应带着她。

京兆尹叶大人问:“丞相大人,不知前来所谓何事?”

他一开口,旁边的施大人就冷哼,明摆着看不惯那副谄媚嘴脸。

“我是来做人证的!”俞相如此说。

闻言,在场众人包括叶大人在内,均露出惊讶的神情。

那个犯妇所生的孩子不知道什么原因逃出去,被俞相家的六小姐当做孤儿捡回家了。

此事叶大人知道,但叶大人以为他跟俞相的交情,以及自己上赶着献殷情,压根不需俞相多跑一趟,替他瞒过去就是。

反正孩子已经找回了,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哪儿能劳他老人家特意来走这一趟?

不过俞相怎么想的,叶大人也不知道,他也不敢问。

他只是诚惶诚恐,吩咐师爷:“让人给俞丞相搬张凳子来坐。”

此话一出,施大人不乐意了:“叶大人,案子正在审呢。既然是证人,根据大梁律法没有特意为证人备座的先例。”

“施大人,大梁礼法分尊卑,丞相大人官位高于你我,哪有我们坐着他站着的道理。”

“叶大人你这就是强词夺理!本官只知朝堂之上主审官最大!案情最大!”

这位施大人今天二十又五,官位虽不高,但却是以一腔孤勇闻名。他看不惯朝中的趋炎附势之徒,不屑于与他们为伍,不止一次顶撞过职位比自己高的大人。

年轻气盛,只为求个公道!

据说今日殷氏的案子就是他怀疑其中有内情,千辛万苦换来的终审机会。

打个比方,施世恩的偶像就是包大人,他以锄强扶弱,为民请命为己任。他跟叶大人走的不是一个路数,看不上对方所为。

“施大人!请弄清楚你在跟谁说话,你也知道公堂之上主审最大!而本官,才是这个案子的主审!”

没想到还没开始审案,主审跟陪审居然吵起来了。

如此精彩的一个开口,堂外围观百姓谁不说一句值?

也有人在心里咒骂俞相,可不都是为他这个奸臣非要搞特殊引起的吗?

争吵之中,俞佟佟突然溜出了爹爹身边,她小小的个子不会引人注目,甚至窜到施大人面前还差点将他吓着。

不知道小崽子跟施大人说了什么,后者居然不再阻止给俞相设座。

这是众人都没有想到的!

三皇子的目光不禁落在俞佟佟身上,好奇她说了什么。

只可惜小崽子依旧躲着他。

这一插曲后,审案总算继续!

然而说到案子,叶大人跟施大人眼看着又吵起来。

叶大人说:“殷氏犯案人证物证俱在,她投毒杀死夫家十八口,按大梁律法处以极刑,此判无误。”

但是施大人却坚持称:“此案有诸多疑点,殷氏一个柔弱女子,她夫家还算殷实,有何理由要毒杀亲夫?”

“很简单,犯妇生性/淫/贱,她不甘于嫁的丈夫相貌丑陋,寂寞难耐,所以时常与人通奸。甚至跟家中小叔,还有镇上乡里十几口人都有染,怕丈夫发现就杀害了丈夫。随后被婆婆怀疑,便杀害婆家剩余十七口。”

叶大人跟施大人进入了激烈的讨论。

那堂下跪着的女子看似一动不动,好像他们争论的内容不是切乎自身。

可走近细听,便能听到她不住地在否认:“不是……不是……”

为什么不大声说呢?

旁人或许不懂,但是衙门里久经的人明白。经历过无数次堂审,或是威震或是恐吓将犯人反复逼至绝境,便会像这样麻木如草,连否认都不敢,她怕会挨打。

俞佟佟看着她这样可怜,忍不住凑近去嗅了嗅。

女子身上虽然有些狼狈,但是俞佟佟却没有闻到特别难忍的恶臭。

她不知道跟谁说,只能肯定地告给爹爹:“她没有害死人……”

真的!

可审案不是小崽子一句话就能定夺的,连三皇子都不行。

李稷看着那犯妇殷氏和怀中的孩子,似乎若有所思。

“根据此人的证词,她的丈夫是因病去世。而她腹中的孩子也是丈夫的遗腹子,但是由于后来被歹人掳走,等她回去时家中亲人早已全部亡故。”

“那根本是她的推脱之词,所谓掳走她的人根本查无此人。我想或许那就是她的奸夫,她逃走到奸夫处寻求庇护,后来更是丧心病狂回去毒杀夫家所有人。那孽种是她与奸夫的儿子,应当一同处死。”

“叶大人,稚子无辜!”

三皇子跟施大人都主张,那孩子是无辜的。但是叶大人却认为那是野种,本就不该降生,应当一同处死。

“叶大人,殷氏第一个报案,如果她是凶手却如此自投罗网吗?”

“也许是她想反其道而行之,洗脱自己的罪孽呢?”

“可从她身上并未搜到毒药,没有证明事发时她回了吴家,她出现在吴家时距离吴家人死亡已经过去两日了。”

“那就是她跟奸夫共谋。”

“叶大人!你不能先假定她有罪,从而各种证明她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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