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朝拈了块糕点,咬了一口,不甚在意地道:“皇宫这么大,你去随便找几个……”
转念想想,他道:“算了,别找了。”
万一找来的宫女是皇帝或某个王爷的姘头,他到时候可下不了台。
顾锦时难看的神色稍稍柔和一些,冰凉地看了一眼太监总管,“下去吧。”
太监总管愁眉苦脸地下去了。
程朝看了眼床,勾起一些不好的回忆,别扭地移开眼。
对于一个直男来说,最恶心的事就是和一个男人不可描述。他确实很想恶心顾锦时,但并不想为了恶心顾锦时把自己给恶心了,工作固然重要,但节操更重要。
思来想去,还是程时没回来,自己在迎春苑花天酒地的那段日子最快乐。
他以前经常来东宫留宿,也不觉得不自在,十分自来熟地去抬开贵妃塌,从底下翻出一本春宫图来。
顾锦时目光微微一凝,“这是什么?”
程朝也不记得这是自己什么时候藏进来的了,拿正经一点的封皮对着顾锦时,不准他看里面的内容,自己津津有味地欣赏起来。
束发的玉冠压得他头疼,他忍不住解下来放到一边,懒洋洋地瘫在贵妃塌上。
好看的人做什么姿势都是好看的,哪怕是这般不雅的姿势,由程朝做起来,也有一种风骨自成的滋味在里面。
顾锦时撑着下巴看他,也不说话。
程朝蹙眉:“你干嘛?”
顾锦时忽然笑了,道:“二公子身份尊贵,风华绝代,我怕东宫里那几个粗鲁太监服侍不好您,今夜烦请您在我房中下榻,由在下亲自伺候您。”
第19章 茶雾(十八)
顾锦时可从未这么夸过程朝,程朝暗自思忖,隐隐明白顾锦时的意图:顾锦时估计是从楚离绍那里知道了些什么,故意来哄骗程朝,好让程朝帮助他去对付程时。
毕竟程时手握兵权,能随随便便就答应程朝夺取皇位。
但这不妨碍程朝被他的话哄得笑弯了眼,理直气壮应下他的恭维,房间里伺候的太监们倒是一个个低下了头,不敢对这大逆不道的话作出反应。
顾锦时果然为了对付程时,夜里让程朝留在了自己的寝宫。
程朝沐浴完,披着一件轻薄的外衣坐到床上,脚尖点了点床尾的春凳,语气傲慢:“你睡这里。”
春凳一般是守夜的宫女睡觉的地方,堪堪能容下顾锦时这个成年男性,只是若在上面睡一整夜,第二天起床肯定得腰酸背痛。
顾锦时面不改色,一撩衣摆,躺了上去,轻轻敲了敲床腿,“枕头。”
程朝闭着眼将枕头扔给他,疑惑顾锦时今日的脾气意外的好,赶紧顺杆儿往上爬,闭着眼使唤顾锦时去端茶倒水。
顾锦时也没叫太监帮忙,自个儿亲自去给他端茶。
空气一时安静下来,只余茶水入杯的声响,与炉中木炭燃烧噼啪作响。
即使不睁眼去看,程朝也能想象到木格子窗上凝了一圈冰花,昏黄的烛焰晃动,影子在墙壁上摇曳。透过冰花往外望,雪花簌簌而落。
他轻轻抬了抬眼睫毛,狭窄的视野里,顾锦时挽起广袖,侧脸染上灯光的色彩,犹如涂釉的白瓷。
窗户阻挡了晚来风雪急,朦胧雾气自茶中升起,是前世今生永远无法跨越的险峰,灯影重重。
这一幕熟悉得紧,但程朝实在不记得,自己在哪经历过了。
他向来心大,想不起的事,就干脆不去想,不会在上面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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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锦时倒完茶,发现程朝已经睡着了。
睡得很安稳,睫毛随呼吸起伏。
寝宫里的太监对视一眼,吹灭了灯后,一齐退了出去。
门外的寒风在开门的一瞬间吹进来,程朝在梦中蹙了蹙眉,手指捏紧了被角,身体侧向床外。
分明醒着时是一个嚣张跋扈的混世大魔王,睡着时却显得乖顺安静极了,俊秀的眉在温度回升后就舒展开,朱红色的唇抿着,使得颊边的浅浅梨涡露了出来。
即使睡在人间灯火里,他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不是在高山之巅才能偶遇的惊艳,是青山绿水外,想勾人舔一舔的甘甜。
顾锦时伸出手指,指尖抵着那处浅浅的凹陷,轻轻按下去。
次日,程朝醒得很早,只比顾锦时晚一点。
顾锦时作为太子,连起床的时间都被严格规定在早朝前一个半时辰,站在床边背对着程朝系衣带,腰间垂着的玉饰碰撞,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程朝翻了个身,他就注意到了,回过头淡淡道:“怎么醒这么早?再睡一会儿。”
顾锦时眼睛下面带着熬夜的青黑,想来也是,在春凳上缩一夜,怎么可能睡得好。
程朝“嗯嗯啊啊”敷衍地应了,待顾锦时一走,就穿上衣服去洗漱。
雪不知什么时候停的,程朝叫来几个稍微好看一点的太监陪自己堆雪人。其实也不算陪,程朝坐在铺着软垫的藤椅上一边吃早点一边瞎指挥,看着太监们手忙脚乱地堆雪人。
他要那种丑丑的雪人,然后堆在顾锦时书房窗前。
眼前黑衣一晃,折剑落到程朝面前,手里拿着一个食盒。
程朝掀开盖子,是自己最常去的那家糕点铺子卖的早点,“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
折剑别过头,“谁知道你喜欢吃这个,明天是花灯节,店家促销,我路过时随便买的。”
花灯节?
程朝想了想,该去和秋鱼姑娘见面了。
第20章 花灯(十九)
程朝盘算着花灯节的时间,窝在东宫的书房里,对着那几个丑丑的雪人写大字。
秋鱼姑娘喜欢有文化的人,若是送一些金钱俗物反而会惹她不悦,程朝决定像往年一样,为她抄一篇文章,再添上几个小礼物。
可惜他现在回不了王府,于是从顾锦时桌上找了个墨玉镇纸,正大光明收入怀里。
送给女孩子的礼物,当然要用心对待,程朝对着古人写的《洛神赋》,认真打草稿做排版,写了一半,就觉得手酸。
折剑恰好在这个时候进来,将牛皮纸包裹的叫花鸡放到程朝面前。
程朝失笑:“我刚用完早点,吃不下这么油腻的东西。”
折剑抿了抿唇,看程朝的字,夸了一句:“好看。”
他练过一段时间瘦金体,柳体也练过,两种风格截然不同的字体结合起来,风骨自携,丰润隽逸。京城里旁的纨绔子弟的字大都丑如狗爬,许多人乍一见程朝的字,都不敢相信这是程朝亲自写出来的。
程朝最喜欢听别人夸自己了,拆开牛皮纸包装,用手掰下鸡腿,递给折剑。
折剑接过,咬了一口,“楚将军托我稍口信给你,说外面时局有变,让你不要离开太子身边。”
“知道了知道了。”程朝只当是程时发了大火,苦着脸应了。不过程时好哄,花灯节他随便去个小摊子买礼物送给程时,程时就能原谅他,过年时又能收获一份沉甸甸的压岁钱呢。
折剑的目光又凑到程朝的纸上:“你写的是什么?”
程朝好奇地问:“你不认字?”
“虽不认得,但是能看出,很好看。”折剑摇摇头,无意识地伸出鲜红的舌尖,舔了舔沾满油脂的嘴唇。
程朝心念一动,拿了纸笔教他写字,折剑似乎很感兴趣,一笔一划听程朝指挥。
遇到折剑不会写的笔画,程朝就用手裹着他的手,纠正他的握笔姿势。
教人写字比自己写字轻松多了,前者只需要动动嘴皮子。而且折剑并不像他自己说的那般全然不会,只是不认识一些生僻字,起初有些生涩,到最后就慢慢熟练,字也有个人样了。
程朝让他练的是洛神赋,自己支着下巴指挥他,虽耗时久了些,但排版还挺好看的,他将这份收起来,打算照着抄一遍。
一见目的达成,程朝就不耐烦地道:“好了,你回去自己练吧。”
折剑连忙点点头,走出书房,半路想起自己没关门,又折返回来。
程朝问:“你干什么?”
“谢谢你。”折剑站在门外,踩着雪,露出一个笑容来。
程朝第一次认真打量他的脸,发现他竟然意外地长得很好看,笑的时候露出一颗小虎牙,两颊上的梨涡浅浅,还是个年纪很轻的清秀美少年,乍一看长得和顾锦时有几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