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琦忍不住笑了:“出门之前她已经逼我吃了一个,还一定要给你带一个。”
时郁看了一眼睡得很熟的小孩,眉眼弯下来,他微微地笑了一下。
高琦看着他,突然说:“我记得当年你被连夜送到我的手术室,因为失血太多,差点没有救得回来。后来你虽然醒了,但也一直拒绝交流,每天只对着墙壁发呆,好像行尸走肉一样。其实当时我一直觉得,你随时会二度自杀。”
时郁大概是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又有些为当年做过的傻事而感到难为情,他下意识地把那只戴着表的左手腕往身后藏了藏。
但随即便觉出来自己是在欲盖弥彰,他重新放下手腕,笑了笑,说:“已经都过去了。”
高琦说:“正好当时我刚刚检查出怀孕,却偏偏分了手,我就问你,能不能先跟我结个婚,结完了你再想怎样都行。”
说到这里,高琦自己忍不住笑了,大概也是难以置信,当年的自己怎么会提出这么匪夷所思的请求来。
但是两人竟然真的结了婚,还住到一起,时郁照顾了她几个月,最后在手术室外迎来了一个新生命。
时真的到来让两个人手忙脚乱,多么柔软脆弱的小生命,被他们握在手中,手一松都会摔碎了,小婴儿却信赖地一直冲他们笑,被磕到了还傻傻的,慢半拍才反应过来要哭,结果下一秒被塞上来的奶瓶给堵住了嘴,就又忘记要哭的事了。
新手上路,一路磕磕碰碰,时真也是遭了不少的罪,但好歹活蹦乱跳地长大了,高琦一直没说过离婚的事,时郁也没再有过什么轻生的举动。
他们就这样临时凑作堆,成了一家人。
至于说别的,那就没有什么必要了。
他们互相扶持,彼此依赖地生活下去,能够维持住彼此的平稳和安定,这已经是他们的婚姻能带来的最大意义了。
“我今天看到那个人,觉得很眼熟,刚刚在车上才突然想起来,”高琦说,“你曾经买过很多关于那个人的杂志报纸,我在电视上也看到过。”
“就是他吧,你曾经喜欢过的那个人?”
突然提到厉逍,时郁却没有什么反应,神色都没有怎么变,好像这么多年来,他终于已经能够对这个人无动于衷了。
“不是,”但是他突然说,“不是曾经。”
高琦一怔。
“只是他不喜欢我,”时郁的声音有些嘶哑,像是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把自己破碎了的,沉甸甸的一颗心,从肺腑里拉扯出来,痛得要带出了一丝血气,“而且他也早就结婚了。”
时光漫长,这两句话化作刀刃,从心口最上面那层肌肤开始,在那一千多个日夜里,一寸一厘地往里寸进,直到某个时候,终于抵达心脏,刺穿了他。
他终于杀死了自己的心。
“所以我早就已经放下了,”时郁对高琦弯起眼睛,笑了笑,露出一种释怀的表情,说,“你不用担心。”
2.1
节后时郁去上班,当年那个工作当然早已经辞了,现在这个是后来重新找的,还是老本行,画画电路图和板子。这个工种比较看重专业素质,时郁沉默寡言,很能静得下心来,一旦坐到桌前,往往能从早到晚,一声不吭地画上一整天,倒是很适合这种沉闷的工作氛围。几年下来,渐渐地也能承担一些重要工程,画一些主要结构图,成为新进职员和实习生口中的时工。
组长和主任被叫到楼上去开会了,快中午的时候才下来,个个红光满面,说是老板之前竞标的一个项目拿到手了,甲方是块大肥肉,条件给得非常好,现在任务分到他们这个组,如果顺利做完,光是奖金就能有半年的工资了。
于是办公室里一整天都喜气洋洋的。
时郁也觉得高兴,时真已经上幼儿园了,开销只会一年比一年大,他当然是想多给女儿存点钱的。
过了两天,对面甲方来人签合同,时郁作为这次项目的总工程师,也一起被叫了过去。
他跟着主任到了楼上的会客室,进去之前,还被主任忧心忡忡地提醒一遍:“听说这次来的是他们大老板,你待会说话注意一点,机灵一些,不要木在那里。”
说完主任自己就叹了口气,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在强人所难。
时郁推开门,看见里面已经坐了几个人,他的老板脸上带着一种过于热情的笑容,正在和沙发上的男人说话:“实在没想到,智诚电子的老板竟然是厉总您,敝公司能投中厉总的标,真的是意外之喜。”
男人穿着做工考究的西装,靠坐在身后的沙发上,手肘支着身侧的茶几。
他眉目成熟英俊,带着一点在商场中浸淫已久,恰到好处又漫不经心的笑,说:“王总何必过谦,贵公司能中标,自然说明了贵公司的实力。”
时郁没料到会在这里见到厉逍,他站在门口,正好厉逍目光转过来,时郁猝不及防和他对视了。
他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听见王总在向对方介绍说:“厉总,这就是时郁,负责这次项目的总工程师。”
厉逍便收回看他的目光,他听见对方好像是在笑,说:“真巧,我认得这位时工。”
合同签得很顺利,王总万万没想到,自己手下一枚走卒,竟然和全城首富还能攀上关系,喜不自禁,合同签完之后,就拍着时郁的肩,说:“真是缘分不浅啊你们,小时,既然你和厉总是老相识,那务必要做得更精心一些。”
时郁点头,又想起主任提醒自己的话,便站起来,对厉逍说:“厉总,请多指教。”
厉逍看着他,片刻,说:“工程量大,要劳你费心了。”
然后他伸出手来,要和时郁握手。
时郁看了眼王总,后者一脸恨不得把他手扯出来给按上去的样子,他便伸出手来,握住了厉逍的。
厉逍的掌心很暖,简直散发出了一种烫人的热度,时郁手指尖凉,被贴住时肌肤有微微刺痒的感觉,但他的手指都很听话,老老实实地,没有作出什么反应。
握手不过片刻,两人很快分开了。
时郁脸上平静,全然是一副坦坦荡荡,公事公办的样子,再没有当初左右闪躲,余光仍是小心关注着对方的小动作。
他说:“厉总言重了,应该的。”
王总盛情邀约,一定要请厉逍吃饭,还叫上了时郁一起。
时郁却显出了为难,说:“王总,我下午得去接我女儿放学。”
高琦那边因为经常有突发情况,医院的位置离家也远,所以基本上都是时郁接送时真上下学的。
王总一挥手:“让你老婆去接也是一样的嘛。”
又转过来,对厉逍笑着说:“这个小时啊就是这样,虽然话不多,但是人可靠又稳重,对他老婆孩子没话说,顾家得很。”
厉逍便看一眼时郁,说:“嗯,看得出来。”
时郁成为了话题中心,觉得不自在,被厉逍视线掠过的肌肤,也觉得微微发麻。
王总又在厉逍看不见的角度,警告性地瞪了时郁一眼,不满意地说:“连我都知道,你那个老婆每天比你还忙,女儿基本是你在带,你这样怎么行,这孩子又不是你一个人生的,去去,和你老婆打个电话,说你今天不能去接娃了。”
这样一通稀里哗啦砸下来,时郁只好改口说:“那我先打个电话。”
还好今天高琦没什么事,能够准点下班。
时郁挂完电话回来,厉逍和王总还在聊天,不知说到什么,厉逍笑起来,时郁站在门口,看了对方片刻,才走进来。
一行人去了饭店,席间两人谈笑风生,觥筹交错,看起来是宾主尽欢,反而是准备用来打感情牌的时郁在旁边无话可说,只是低头在吃,被王总频频用眼神暗示之后,醒悟过来,要敬厉逍的酒。
厉逍看着他站起来,磕磕巴巴地说完一套祝酒词,大概是业务不熟练,也不等厉逍,便举起杯,要仰脖子把酒干了。
结果被厉逍眼疾手快地按住了,他取下时郁手中的酒杯,换了一杯果汁给他,说:“酒就不必了,你本来没什么酒量,别又喝醉了。”
这话中自带了一种熟稔的语气,听来的确是多年相识的口吻,王总摸着自己的啤酒肚,在旁边很是欣慰。
时郁却微微一顿,他记得自己唯一一次在厉逍面前“喝醉”之后,自己做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