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了,走,去你工作的地方看一看,有需要的,就直接跟我说。”经理走了过来,他看到列奇,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列奇跟他走。
“林哥好。”列奇站起身问着好。
“经理。”杜轩对着经理微微一笑,表示问好。
“杜轩,有机会再聊,拜拜。”列奇转头对着杜轩说到。
“嗯,拜拜。”杜轩也大方的给了列奇一个微笑。
“林哥,我们走吧,我的工作区,我来了。”列奇显得很兴奋,上班硬生生弄的像是要玩游戏一般。
经理对着杜轩微微点头示意,便带着列奇离开了。
天转黑了,酒吧里的光线却没有任何的影响,一直那般。
“服务员,这里来扎啤酒。”一个四十多岁的胖子,朝着杜轩大喊着,他觉得,如若不是如此,对方便不会听到自己说的话。
杜轩把啤酒放到放满冰块的桶里,桶很重,虽然不会拿不动,但等到了地方的时候,已经是有些气喘吁吁了。兴许是看到了杜轩的不容易,胖子把一百块塞到了杜轩的上衣口袋里。
杜轩很是自然的露出一个职业性的令人舒适的假笑,他鞠着躬,道着谢。转身,不需要直面顾客的时候,杜轩的表情立马消失了,对,就是没有表情,有情绪,真的很累,大多时候,任何情绪都不想要展露出。
杜轩像是一个机器人,随叫随到,摆弄着职业的微笑。在这过程中,可以听到列奇唱的歌,他并不反感列奇的声音和唱法,当然也不至于喜欢。事实上,杜轩很讨厌有些人的声音,因为他感觉这些声音很矫情,听了浑身不自在,他也讨厌一些人唱歌,原因不是讨厌他们的声音,只是他觉得他们在捏着自己的嗓子模仿别人,结果,到头来,只是四不像,难听至极。
时间越来越晚,虽然很晚才起床,但也许是太懒了,杜轩感到有些困了,没办法,现在是工作,不能迷糊,他掐了自己一把,没用,下不了狠心,用不上力气。
随手拿了块冰块,扔到嘴里,瞬间的刺激,终于清醒了。转头看着台上的列奇,他头上的头发,也因为汗水,有些粘在了额头上,胸前的一片片汗渍可以说明他是有多么的卖力。
虽然中途有歇息的时候,但事实上,我们都知道,走一条路,不能歇,可以有的慢点,但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站不起来了,路也别想走完,即使可以再次起身,但结果,用不了多久,就再次坚持不住了,幸好,列奇唱歌不是在走这样一条路,而他中途歇息,换来的是,更加卖力的演唱。
凌晨三点是酒吧打烊的时间,杜轩收拾完手边的活,脱下工作服,就准备回家了。
有一个人忽然挂到了自己的身上,可以闻到其身上传来的并不难闻的汗味,杜轩没有避开的机会,杜轩一只手搭在他胳膊上,想要把他拉离自己的身体,但平时不锻炼的结果是,在做无用功。
“你怎么了?还可以吗?”杜轩客气的询问着,毕竟他不知道对方到底有没有什么大碍,毕竟问清楚再说比较好。
“累!”列奇的语气很是生无可恋,杜轩感觉对方可能是累的不想说话了,他很理解对方,因为自己也有很多时候会累到什么都不想做,甚至是懒的说话与思考。
“那你可以放开我吗?我要回家睡觉。”杜轩强忍着心中的不适感,尽量让自己的语气缓和下来,毕竟,今天才第一次见面,这弄的跟几十年的老情人一般,实在是有些不合适,他有些接受不了,虽然对方的颜值,致使杜轩心里是稍微有些欣喜。
“扶我一会儿,就到门口。”列奇用一种恳求的语气要求着,说实话,虽然累,但其实还不至于如此,只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我们经常会有这样的小动作,遇到一个有好感的陌生人,想要和他认识,最好的方法便是寻求对方帮助,不管大事小事,这样便可以找机会打开话题,打开话匣子。
说是扶,其实可以说是,从杜轩的背后挂在杜轩的脖子上,然后被拖出来的。
虽然有借机会认识一下杜轩的意思,但确也是今天第一天,太过卖力的原因,毕竟,要给经理和顾客一个好印象,这样才可以长久。
看着列奇上了公交车,杜轩也转身,过了街道,去了小区里,因为和两班互倒的大爷都有认识,再加上小区的伸缩门一直会留有一个通人的小口,所以杜轩取到自己的自行车是轻而易举。
骑着车走在路上,环境四周出了黑色便是水泥色,杜轩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荒废的古城,寂静,也有一种不为人知的安全。
闹钟响了,但还是很困,按掉它,接着安心入睡,一个梦刚开始,又被闹钟惊醒,按掉它,已经有些清醒了,但还是不想起床,闹钟又响了,再次按掉,睁开眼看着屋顶,慢慢运转着自己的大脑,对于自己的脑子,杜轩给自己的定义是年久失修并且老化。闹钟响了,不能再拖了,该起床了。
上厕所,洗漱,起床的时候就已经十二点了,再加上杜轩那老化并且便秘的肚子,时间已经被刷到了一点。
把大米放到电饭锅里,打开煮饭,接着便是洗昨天泡在盆里的床单被罩,因为洗衣机根本无法洗干净,所以杜轩大多数时候是用手来洗,以便于光顾某个需要特殊照顾的部位。
终于洗完了,杜轩感觉胳膊有些疲惫,不过,还好,总算是就这么生活过来,有所习惯了,不再像第一次那样,竟然造成了拉伤,一个星期才彻底缓过来。
用拖布把地上的水彻底处理干净,环看自己的房间,该收拾的都收拾干净了,终于可以开始吃饭了。
早饭是大米饭,忽地想吃些其他的味道,来包早已囤好的榨菜,很好,很喜欢。杜轩从小的时候一直都是一个很喜欢吃各种好吃的东西的人,但自从上了大学,在故意离开家乡,去很远的外地之后,没了其他人的束缚,自那之后,杜轩就对大米饭情有独钟。
要不是食堂的大叔被别人吐槽过,嫌他的米饭卖的贵,以至于大叔再也不单卖大米饭,杜轩可能会一直只买大米饭,这样同时也可以使杜轩特意一直存的小金库可以又有一大笔的收入。
杜轩的饭量一直很好,毕竟很多时候他一天只吃一顿,一天全靠这一顿饭撑着,杜轩会感到饿,而且是很饿很饿,有的时候他会硬撑着到自己的饭点,然后一次性解决,这样一来省事,而来可以存下很多的钱。
现在,每次回老家过年的时候,支撑着他的理由,更多的是可以吃饱饭,说实话,杜轩很讨厌自己家乡所在的省份,以至于在毕业后,特意离家乡远远的,他很讨厌自己的家乡。
理由,杜轩隐隐知道一些,但说实话他自己也不是很明白是为什么,他不知道自己是因为家乡人而讨厌家乡,还是因为家乡讨厌家乡人。
吃完饭,把餐具洗一下,时间到了两点二十七分,该找些什么事做,有些不知所措,杜轩每计划好做某件事的时候,他总是把时间留的特别的充足,这导致了,每次做完事后,都有一大堆时间,然后去硬生生的把这些时间全部消磨光。
22、第 22 章
锁上门,之后的一切就步入了慢动作,每次杜轩都会感觉自己格外的平静,时光也格外的惬意。
而他呢,就像一个老头老太太一般,慢慢地,一切都不着急,养气的功夫,杜轩早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但那不重要,这可以让自己放下,不管是什么。
杜轩很喜欢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晒太阳,那种感觉很舒服,然后美美睡上一觉,有很多认识他的人都很不理解,觉得他怪异,与常人很不一样,又很多人都是因为好奇,所以特意主动去结识杜轩。
但每次,每过多久,他们便会大失所望,然后离开,每每这个时候,杜轩都会自我询问:“是我让他们失望了?”没办法,杜轩想要好好活着,他只能用催眠,自我安慰:“是他们一开始把我想太好了。”,最后,杜轩自己都有些不清楚,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即使动作放慢了很多倍,当到达一直放自行车的小区的时候,也才只是四点多一点,离上班时间还有近两个小时。
好说,逛超市,找各种零食,然后看配料表,这个方法真的很好,虽然会把自己折腾的很饿,但终归还是不会去买。喜欢吃的零食,早在这几年的时间里,变成了一种身体无法接受,甚至闹革命的地步,而不喜欢吃的零食,就更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