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砚一直紧紧地拉着林念初的手,与她十指相扣,
佰乐城一共十二层,一楼是大牌美妆区,二到四楼是奢饰品天堂,五到十楼是平价品牌以及各种百货,最顶上两层是美食区以及电影院。
林念初虽然没打算买什么东西,但却想一层一层地慢慢逛——逛街的真谛不在于买,而在于逛。
一楼美妆区可谓是人满为患,每一家店中都挤满了对着镜子试色号的都市丽人们。
林念初现在怀孕了,也不能化妆,所以只好忍痛放弃了一楼,直奔二楼的奢侈品天堂。
乘坐扶梯上楼后,迎面而来的就是GUCCI,GUCCI旁边是LV,LV旁边是PRADA……金钱的味道扑面而来,资产阶级的奢靡感在这里盛开了绚丽的繁花,一派富丽堂皇。
二楼的人气没有一楼那么火爆,但也不在少数,放眼望去,基本每个人的手里面都提着一两个奢饰品的购物袋,说明时代在进步,东辅的有钱人越来越多了。
林念初先拉着程砚走进了古驰店,本来只是想随便逛逛,感受一下有钱人的世界,连导购都看出来她无心购物了,所以压根就没来搭理他们夫妻俩。
然而逛着逛着,她忽然听到某人对着站在不远处的导购说了声:“这双,还有那双白色运动鞋,都要37的。”
其实她是36的脚,但是孕后期水肿,需要穿大一码。
林念初一愣,赶紧收回了飘扬在物欲横流世界中的目光,扭头看向了自己老公,这才发现他手里拿着一只蓝色的女士平底运动便鞋——林念初曾在某音上刷到过这款鞋,是最近比较流行的1977系列帆布鞋。
“你、你干嘛呀?”林念初瞪大了眼睛看着程砚,小声问道。
程砚理直气壮:“试试又不要钱。”
导购很快就拿着两只鞋盒过来了,林念初试也不是,不试也不是,但是为了避免尴尬,她只好做坐在了旁边的沙发上,开始试鞋,内心却很坚定:试试可以,但坚决不买!
导购打开鞋盒后,将鞋子取了出来,正准备递给林念初的时候,程砚顺手接了过来,然后蹲在了林念初的面前,先帮她把脚上穿着的运动鞋脱了,然后又帮她穿上了新鞋。
沙发比较深,肚子又挡着了视线,林念初也看不到效果,但她估计着应该是不好看,因为她不喜欢蓝色,尤其这种靛蓝色,感觉不好搭衣服,然而等程砚帮她穿好鞋后,她起身走到镜子前一看,瞬间心动!
鞋型虽然中规中矩,但显得双脚特别的乖巧好看,更重要的是,这颜色趁衬的脚踝特别白!
总而言之就是,中意!喜欢!
但她并没有将这种喜爱之情表露出来,毕竟价格在那儿放着呢。
来回走了几圈,感受了一下舒适度后,她又重新坐回了沙发里。
程砚再次蹲在了她的面前,又帮她把脚上穿着的蓝色平底鞋脱了,换上了一双白色的厚底运动鞋。
林念初再次去照镜子的时候,内心就没有很惊艳的感觉了,只觉得这双白鞋平平无奇毫无亮点,毕竟已经有珠玉在前了,而且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对比过后,她越发的觉得那双蓝色的鞋好看。
真正的喜爱是藏不住的。
林念初犹豫了许久,终究是没能将那份偏爱忍耐下来,等程砚帮她换上自己的鞋后,她没忍住问了导购一句:“那双蓝的多少钱?”
导购:“五千五。”
瞬间冷静。
林念初正准备起身走人,程砚毫不迟疑地对导购说了句:“就要那双蓝色的,包起来吧。”
林念初:“???”
说好的不乱买东西呢?
程砚笑了一下,像是安抚小孩似的摸了摸她的脑袋:“喜欢就买,老公能挣钱。”
林念初打开了他的手,等导购走后,她瞪着他说道:“贵死了!”
虽然他们家现在的经济状况比刚结婚的时候要好了一些,但是欠银行的钱还没还完呢,628的分红也要等年底才能下来,而且还不知道第一年能分多少钱,又马上要生孩子,所以她总是有点金钱焦虑症。
“还是37码的,生完孩子后穿上就大了。”
“只要你喜欢就不贵。”程砚的语气笃定,棱角分明的五官中尽显温柔与认真,“我现在虽然没办法给你最好的,但我一定要给你你喜欢的。”
莫名其妙的,林念初的眼眶猛然一酸,心情波涛汹涌的,特别想哭。
孕妇就是这样,情绪很容易就激动了。
吸了吸发酸的鼻子,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嗔了他一眼:“还不如让你去打篮球呢,输一百场也不会输掉五千五。”
程砚被逗笑了,但是很快就把笑容收敛了起来,异常严肃地反驳道:“你老公我打球,从无败绩。”
林念初白了他一眼:“你就吹吧。”
程砚抬起手,摸了摸林念初的肚子,然后将唇凑到了她的耳边,咬字轻缓:“没有哥进不了的球。”
林念初:“……”
臭流氓!
大庭广众下,林念初的脸红了,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去了柜台。
由于程砚每个月都会按时把钱上交,兜里脸还干净,一下子拿出五千五对他来说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如果可能的话,那问题就更严重了,绝对会被以“贪污腐败”的罪名彻查私房钱——所以最后还是林念初去结的帐。
虽然一下子花了五千五有点心疼,但得到了一双很喜欢的鞋,林念初还是止不住的开心。
拎着购物袋走出了GUCCI店好久,她的内心还是有点儿小激动,一激动就想去厕所,然而到了厕所门口她才发现,自己的包忘在GUCCI店里面了——真是一孕傻三年,什么都能忘!
程砚让她站在原地等一会儿,自己回了趟GUCCI店,去给她拿包。
她的包是个黑色的小ck的单肩挎包,还在刚才试鞋时坐着的那张软沙发上放着,程砚一走进店里面就看到了。
快步走到沙发前,他伸手弯腰,将她的包拿了起来,起身时,正对面的某扇vip试衣间的门忽然被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了一位身形纤细长相清纯的年轻女人。
她身上穿着一条白色的香奈儿高定长裙,皮肤白皙透亮,长了一双又大又水灵的鹿眼,仙气飘飘,一副纯良无害的柔弱模样。
她身边还跟着一男一女,四只手里拎满了花花绿绿的购物袋和私人物品,看起来像是她的仆人跟丫鬟。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两人同时一愣。
程砚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夏梦淞,但他并未做过多停留,甚至都没多看她一眼,就当不认识她一样,连个招呼都没打,转身就走。
夏梦淞却追了过去:“程砚!”
第45章 他声色冷硬地启唇:“现……
夏梦淞的喊声不小, 店内的导购和顾客们和几乎都听到了,齐刷刷地将目光投了过来,唯独被她呼喊的那个人没有回头。
程砚就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 甚至连脚步都没有停顿一下,大步流星地朝外走, 仅留给夏梦淞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GUCCI店内的灯光明丽璀璨,映衬着珠光宝气。
他穿着白衬衫与蓝色牛仔裤, 肩线精悍宽阔, 衬衫的下摆消失在了牛仔裤的腰线处, 腰部狭窄却劲悍,双腿笔直且修长。
从背后看,他的脊背笔挺, 步伐坚决,显而易见是不想在此做过多停留,不想再与她有任何交集。
她感受到了他的决然,感受到了他对她的排斥与疏离。
那一刻,夏梦淞再次有了种心如刀绞的感觉, 像是青春被切碎了。
这不是她记忆中的那个少年。
不知为何, 她的眼前忽然出现了夕阳的画面,红彤彤的火烧云下是一片广阔的操场。
操场上喧哗热闹, 她的周围站满了身穿校服的学生们, 大家伙都三三两两的围在一起嬉笑打闹, 却没人敢来跟她说话,甚至不敢靠近她, 因为她爸是个出了名的酒疯子,而她妈是出了名的杀人犯,一刀捅死了酒疯子, 之后又往他身上补了无数刀。
警察来到现场的时候,酒疯子的血都快流干了,她的家中也已经快被粘稠的血水淹没了。
她根本不敢跟老师同学们说自己家中的事情,怕他们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可事与愿违,最后大家还是都知道了,罪魁祸首是吴靖安。
上学时,她最讨厌的人就是吴靖安,因为他家世雄厚,学校里面没人敢惹他,所以他成了一方霸主,是校园之王,只要他把手中的权杖指向了谁,谁就成了幸运儿或者倒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