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戈怀着些许的激动大步走向酒楼,触不及防,一个庞然大物从楼上坠落了下来。
本来可以轻易避开,但注意到是一个坠落的人时,出于人道本能,金戈还是出手接住了失控而下的身躯。
被稳稳地抱在怀里的是一个男人,一个年轻又俊俏的男人,他的肌肤很白,透着如瓷一般的光泽,比女人还好看的柳眉下一双桃花眼风情万种,似盛满了整个春天,百花齐放。
金戈的灵魂刹那间跌入其中,无法回神,大脑放空,心跳如捣鼓,身体发麻。
这是她生长十七年来,除了师傅萧楚之外,见过最好看的男人,格外的洗眼,也是第一次有男人让她如此的心神激荡,失态到挪不开视线,被围观者哄堂大笑。
男子僵硬着身躯须臾,羞愧地挣脱开她的怀抱,站好身,面红耳赤窘迫到无地自容,但还是很有礼貌地道了声谢。
他的声音异常的悦耳,声线流畅,宛如淌过山涧的河流,让人听着无比清爽,舒服,身心舒畅。
她只是痴痴地傻笑着,目光留恋在他绝美的脸上无法收回。
要不是霁雨扯她的袖子,她不知道花痴到什么时候。
“真是够热闹的,这是上演了英雄救美的条段吗?”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随着一个金灿灿的身影,拨开人群呈现了出来。
来人是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子,金丝线团纹花卉织锦衣衫讲究华丽,中等的身材有些膨胀,显得有些脑满肠肥,眼角微垂的双眸中溢满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纨绔。
他环抱一把华丽的佩剑,扯着嘴角,一副无理要争三分的小霸王架势。
“怎么你眼红了?”
金戈看罢嫌弃地奚落着走近男子,也做了一个跟男子同样的姿势,一副天不怕,地不怕,杠上了的架势。
唇红齿白,修眉魅目,形容风流,阴柔完美的五官带着一丝尚未成熟的青涩,淡淡草药的味道直恍惚的胖子有些愣神。
半晌才眨巴着眼道:“你是谁?不男不女的多管什么闲事?”
“我也不管你是谁,今天的闲事我管定了。”
“挺狂呀小白脸,今天郑大爷就让你见识一下多管闲事的后果……
给我上吧!好好收拾这小白脸!”
男子话音刚落,身旁几个随从磨拳擦掌一拥而上。
刀光剑影嚯嚯间,连人的一根头发都没伤到,一帮人却东倒西歪在地上一阵哀嚎,围观者门一片哗然的瞠目结舌。
“一帮废物!丢人现眼……”
☆、除暴安良
“一帮废物!丢人现眼……”
郑青云的话还没说完,霁雨的短刀已经比在了他的颈部,只是微微的拉了一下,便有血液从细小的刀口渗了出来。
“霁雨!”金戈口气焦急地喝道,有些紧张霁雨一时冲动要了对方的命,虽然是个无赖,但毕竟罪不至死,再说众目睽睽之下惹上官司实属麻烦。
失去反抗能力的郑青云登时吓得脸色发白,鼻尖沁汗,腿脚发软,僵着拔出一半剑的双手,冷汗沁湿。
起早贪黑的十多年来也没少练功,虽谈不上武艺超群,神功盖世,但也算得上身手不凡,怎么就不堪到被一个小丫头片子轻而易举地制到不能动弹,郑青云羞愧不解,如败犬之丧。
“就你这球样还跟我装横,不自量力,老子今天没兴趣跟你玩,赶紧滚球!下次再让我看到你敢仗势欺人,定打你个屁滚尿流,哭爹喊娘。”金戈用未出鞘的剑,敲着对方硕大的脑袋警告。
霁雨收了刀,鄙夷喝道:“滚!”
一干人连爬带跑,冲出吃瓜观众的围观狼狈而去。
男子回神拱手礼谢,“白莫辞多谢小兄弟出手相救,敢问……小兄弟贵姓。”
“金戈,金子的金,金戈的戈。”
白莫辞虽在刚才的肢体接触中已断定金戈是女儿身,但还是尊称了小兄弟,以此来化解大庭广众之下,被女人抱的尴尬局面。
“金兄弟出手相助莫辞感激不尽,若不嫌弃可否请金兄弟到家中做客?”
“少主!娘说中原鱼龙混杂,我们跟这位公子只是萍水相逢,还是不要去人家府上打搅的好,再说刚救了人就去人家府上打扰,显得咱们近利。”
霁雨扯着金戈的袖子,在耳畔小声劝阻。
金戈犹豫着点点头,对白莫辞道:“今天出手相助只是举手之劳,白公子不必耿耿于怀,我今天还有事,等改日再登门拜访吧!”
金戈也觉得霁雨说的有道理,觉得还是推辞一下的好,尽管她很想去,最终还是克制了。
“既然金兄弟执意推辞,莫辞也不好勉强,倘若金兄弟哪天有闲暇,欢迎随时来舍下做客,也好让我尽一份地主之宜款待一下,我就住前面不远处,只要向附近人打听白宅,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寒舍。”
“好的!等哪天有闲暇,我一定登门拜访,就此先别过。”
“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
“少主!人已经走远了,你不是饿了吗?我们赶紧去饭吃吧!”
霁雨看着金戈远送的眼神,心下有些莫名的纷扰,白莫辞给她的直觉有种说不上来的排斥。
“霁雨!刚才忘了问他们所为何事斗殴?”金戈兴趣然然地想知道原由。
“不管是什么雄性,不天生的好斗,也许不需要什么理由。”
“好担心他那么差的身手,往后怎么保护自己。”
“少主!莫不是看上了那公子?”
“光我看上人家有什么用,人家未必能瞧上我。”
“少主何故这般看轻自己,我看倒是那公子配不上少主才对,少主的花容月貌,才艺双绝,是中原女子所不能及的,谁娶你才是三生有幸才对。”
如果在没有来京城之前,霁雨说的话金戈不会质疑,但经过来中原一段时间的观察,她发现这城里到处是细皮嫩肉,貌美如花,衣袂飘飘的美女,倒是她显得有些黯然失色。
金戈却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中,其实是极美的,即带着一股男儿的英气,又不失女儿的娇美,没有中原女子的忸忸怩怩,却又落落大方中带着一丝不羁的野性。
既有母亲北方女子的高挑身条,又继承了父亲江南人的精致面孔,无论走到那都会引来无数目光的注视,只是她没留心罢了。
一般男子看到她手中的佩剑,利落的装扮,更是望而却步,不敢随便造次。
“霁雨!你什么时候会这般奉承人了?”
“我……”
“好啦!我相信你说的是事实。”金戈嫣然一笑,“天大地大填饱肚子才是最大。走!吃饭去!”
金戈话题一转,大步流星地跨进酒楼。
正好是午饭点,所以酒楼里几乎是座无虚席,刚才外面的打斗,对店内的生意并没造成什么影响。
看完热闹的人们该吃吃,该喝喝,伙计又开始忙得四脚朝天。
“店家!还有座吗?”霁雨清脆的声音在吵杂声中分外突出,一时间把所有人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霁雨虽然也算得上是一个美人,但比起身边气质华贵,姿容艳绝男装的金戈,就有些黯然失色。
即使金戈以男儿形象示人,所有人的目光依旧聚焦在她的身上。
“楼上有雅座,俩位客官楼上请!”店小二殷勤地迎上前,客气地引领着俩人上了楼。
楼上跟楼下的光景恰恰相反,因为刚才的生非兹事,客人已经被惊散,一个店小二正忙着收拾满屋的残局。
“俩位客官这边请。”
带路的店小二说着话,一面用搭在肩膀上沾满油渍的抹布,在临窗的一桌上麻利地擦抹了几下。
金戈跟霁雨径直走到桌前,相继款款落坐。
“俩位客官吃点什么?”店小二自始自终热情不减。
“有羊肉吗?”金戈问道。
“有红焖羊肉,清炖羊肉。”
“来一份清炖羊肉,还有你们店里的地方特色菜尽管端上来,外加一斤杏花村酒。”
“好哩!俩位客官稍候,酒菜马上就好。”
店小二扬着调声,甩着手里沾满油渍的抹布匆匆下楼去。
“少主!你身体有恙,忌酒。”
“我已经很久没喝酒了,甚是嘴馋,少喝点不碍事。”
霁雨张了张嘴选择了沉默。
在酒菜还没上来其间,金戈百般无聊地陷入刚才与白莫辞的偶遇中,脸上不自觉地洋溢着怀春少女的飞扬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