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宝宁觉得,他目前应该先找一条狗再说。这年头吃狗的不少,养狗的也只是养个看门狗,所以抓个狗崽子回来倒是不难,难的是怎么养。现在食物没那么多,养人还未必能养活呢,一个脸盆,洗脸洗脚洗苹果还带和面的,东西是真的缺啊!
翻来覆去的,宝宁就觉得真是过不下去了,不由得坐了起来,呆呆地看着窗户。
窗户还是糊的纸,月色透过那模模糊糊的纸,洒到屋子里的只有能让人分辨出人影的光线,而这个时候,外面星月明亮,虽然比不得点灯,但也能看的见人脸。
这可真的是个物资匮乏的时代啊。
宝宁长出一口气,决定明天刨完钢筋再出去转转。
宁向红下乡的地方虽然说不是特别偏僻的小地方,但是相较于全国来说,确实算是比较偏远的地方了,再往北走就直接进了大草甸子,所以说这边过去绺子也多,她被下放到这边的时候那个在城里觊觎她的领导就直说了,这地方人野蛮,她要害怕就点头答应跟了他就行——可以说,这对于一个沿海城市的小姑娘来说,真得是屈辱得要命,尤其是在脑袋里还满满的都是奉献青春的时候,她是宁可下乡插队也不肯留城里给人做“姨太太”的。
但这对于宝宁来说没有半点融入感。他顶替宁向红虽然不是全然自愿,但对于宁向红的悲剧,他自己也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总的来说,他觉得她就是太好看又太软弱了,一个女人好看可以,但软弱就容易被人盯上了,就算不好看,一个女人软弱也还是容易被人盯上,这是他阅读了无数个剧本之后的来的结论。即使他不理解那些普通长相的男人的心理,他也知道他们长得不好看的人总是想要得到好看的人的,这点他自己倒是深有体会。
深有体会的宝宁咬了咬牙,决定一定要替原主宁向红讨个公道。
第二天一大清早,宝宁起来直接用凉水刷牙洗脸,从鼻孔里洗出来黑油油的烟灰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战。这时候,他才稍微的了解了一点这个时代的艰难,但好在,他觉得自己身上精神力器都好了许多,仿佛昨天那虚弱的模样根本不是他。
捯饬好了,宝宁转身去了临时搭的食堂。他知道真的来这边吃饭的人并不多,至少这小半年来是不多的,等到过了年之后跑到食堂来吃饭的人才多了起来。所以他早早的到了食堂就打到了一碗清汤寡水的大白菜汤,又拿了两个窝头。
这窝头也不是精良细作的,玉米面非常粗拉,还有好多玉米皮子跟磨碎的玉米棒子,嚼碎了咽下去的时候也剌嗓子得很。不过宝宁眼下不在乎这些,他吃了手里的两个窝头之后又揣了两个,顺带的喝了两碗菜汤,这才算是稍稍恢复了点体力,转身拿着镐头去刨钢筋。
点长给原主分配这个活就是为了逼原主跟他搞对象,为了不惹麻烦,宝宁还是决定走原主的倔强女孩路线——头发一甩,谁也不爱。
谁也不爱的宝宁刨了一上午,发现比昨天的进度快了一点,力气也还要大一些,也不知是吃饭吃饱了还是因为灵魂安稳了些人就强壮了……是他魂穿过来了之后真的就把原来的体力带了来,总之这速度也还算可以,只不过他心里也清楚,这刨钢筋的活儿本来就不是知青的活,可以算是点长特地给原主找的麻烦了。
所以说,美貌有时候也是负担啊!
心里把点长骂了一百遍,宝宁把这两天刨出来的三根钢筋用力拖着丢到了点长的脚边,问:“这两根能记上几个公分?”
这时候有专门收废品的,钢铁铜都一直算是硬通货,即使这年头的钢筋大都不是那么的合乎规格,两三根一夲长的钢筋块八角的总归是有的,这也就差不多是一个妇女两天的工分了,所以宝宁才敢这样直接对上点长。
点长也是一愣。昨天才见宁向红这小丫头片子累晕了呢,怎么今天一上午就能把剩下的那块预制板给刨完了?
宝宁又催他:“把工分给我记上吧,我下午就不上工了,明天有什么安排就直接让欣彤给我带个话就行,我一会儿去山里转转。”
他嘴里说着要去山里,但心里想的却是要去草甸子,这地方一边靠山一边靠草甸子,就是不靠大海。要是靠大海,他还能想个招捞点什么吃吃,但是山里跟草甸子,他觉得原主这两条腿,是别想跑过什么哺乳类了。
好歹这时候人再怎么坏也没能当面直接作弊的那么坏,点长还是给宝宁记了工分,等他再想要说什么的时候,宝宁已经跑远了。
“点长,你还真的看上那丫头了啊?”旁边一个头发特别短,短到贴头皮的男知青走了过来,一脸不可思议地看向点长。
点长嗤笑了一声:“还是个小丫头片子呢!”
男知青点了点头,又不甘地开口:“也不算小了,我家隔壁的大嫂,十四岁就嫁给他家大哥了,这不也过了十好几年?我瞧着挺好的,越小越好,在一起不闹毛病,年纪小的听话。”
这话给过路的卜耀林听见了,也加入了进来,一时间,围过来五六个男人,都在讨论未来老婆到底是啥样的才好。
卜耀林是这小圈子里唯一的本村人,他两手揣在一起,脸上露出了向往的痴迷:“我也是就看上小宁姑娘了,多漂亮啊,太俊了,这辈子我就没见过这样的,比画里的仙女儿还要好看呐!要是娶个仙女做老婆,给我洗衣服做饭生孩子,啧啧,这小日子多美!”
第5章 我要回城(3)
卜耀林毕竟是村支书的侄子,再怎样说话也不会被人当面直接落面子的,但是他这样亵渎大家心目中的女神就显得有些猥琐了,此时此刻还不少人觉得娶了宁向红这样的美女的话就该放到家里养着,啥也不让她做才是对的,所以大家也就顺势转移了话题,其中也包括宁向红下午要去山里的事儿。
这时候也没什么娱乐项目,上山也大多数时候是为了找点野菜蘑菇改善改善伙食,所以也没有人把这事儿当回事儿。
但卜耀林却当了事儿了。
他是从这一批知青一到就开始盯上宁向红的。
他就是想要得到这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女人!之前他凑到她面前说话她都不带搭话的,这就是瞧不上他们农村人,何况她毕竟是个女人,总是要依靠个男人的,她有什么资格不跟他好呢?而且,女人嘛,人都说,女人只要被弄上手了就会千依百顺,他当然是心里有想法了。
现在,她自己跑到山里去了,也没跟着人,这岂不是个好机会?
此时,往草甸子那边走的宝宁却一路走一路找,总算是找到了一块看起来不错的石头,拿在手里掂量了两下,觉得还行,直接就坐到草地上,把鞋袜脱了,将那块大小合适的石头塞进了袜子里。
他一路走,找到了两块石头,袜子也就这样变成了装石头的袋子——好像原主也就这么一双袜子了,他这样用了倒是不心疼,毕竟怎样在这个时代报仇雪恨,他此时此刻还是没有头绪的,所以就打定主意先躲过卜耀林带来的第一劫再说。
照理说,第一劫在二十多天后,但宝宁却觉得今天他这招声东击西,大概就能起到点作用,卜耀林肯定不是临时起意做坏事的,所以他也不急,把那两只装了石头的袜子藏在袖口里,继续在这片不大的草地上慢慢走。
说起来,跟他也看过几个关于这个年代的小说,也想着看看能不能打个兔子野鸡什么的回去改善改善生活。看着小说里那兔子都是自己往手里蹦的,他也是没想过能有那么傻的兔子,尤其是这个时候,人手里至少还有气木仓呢,别说野地里有兔子野鸡这种小东西,就是狼跟熊瞎子也是有的。但好歹这边人已经糟蹋过一遍了,那些大东西也不见了,最多也就是有个野狐狸黄皮子就算厉害的,所以说宝宁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满地的搜索兔子。
真不是他馋。换成谁大早上吃了那么难吃的一顿饭,肚子里空落落的,都得馋肉。
走着走着,还真有点动静,宝宁一哈腰,猫着身子,不动了,悄悄的等着那动静慢慢挪动……窸窸窣窣,那声音近了!
他往前一扑,只见一只肥硕的耗子从草窠子里窜出来,呲溜一下就又钻到茂密的草丛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