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行里传来电吉他和鼓声交错的演奏,旋律和节奏已经契合得有模有样。雷铭推门而入,里面的演奏声停了下来,坐在门口玩手机的琴行老板抬头看他,问道:“来买琴?还是咨询?”
“我找我朋友。”雷铭说。
他望向里头。架子鼓后坐着个穿长袖T恤套短袖T恤的女生,她外边坐着怀抱电吉他的梁放。
梁放认出了雷铭,冲他挥手,雷铭朝他走去。
“我还以为是子夏呢,那小子又迟到了。”梁放站起身来,雷铭以为他要跟自己握手,但没想到梁放伸出了拳头。雷铭有样学样,跟他碰了碰拳面。
“介绍一下,这是斐扬,我们的鼓手。斐姐,这是雷铭,我们的新主唱。”梁放帮对方介绍彼此。
“你好。”身材娇小的斐扬从一堆嗵鼓间站起身,费劲地伸出手来,跟雷铭握了握。她的掌心汗津津的。
“杨子夏还没来?”雷铭说。
“没有,他平常都会晚个几分钟,习惯就好,”梁放抱着吉他,眼镜片里闪过一道紫光,“那天跟你一起去医院看子夏,还不知道你原来唱歌不错啊。”
“嗯,以前跟声乐老师练过一段时间,但后来就没再练了,”雷铭看了看店门口,“要不我给杨子夏打个电话?”
“也行。”梁放说。
雷铭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按下开机键,向店门外走去。手机的开机动画还没播完,他远远地便看见杨子夏从十字路口一路狂奔过来,背在身后的琴盒随步伐而上下晃动着。
杨子夏望见站在琴行门口的雷铭,朝他挥动起手臂,因喘息而扭曲的面庞上挤出一丝笑容。他跑到雷铭面前,才刹住脚步,双手扶在膝盖上,剧烈地喘息着,还用手背捂住嘴咳嗽了几声。
他开口时,声音带着哑意:“你来了啊。”
雷铭说:“你跑这么快干什么?嗓子都跑哑了。”
雷铭帮他把门推开,杨子夏走进琴行,跟老板打了个招呼。
老板说:“今天又带了个新朋友过来啊。”
“三缺一,人这下就齐了,”杨子夏咧嘴笑道,“今天是个好日子,您今后也一定生意兴隆,顾客多多。”
“哼,说吧,你小子是不是又要借我什么东西了?”
“您料事如神,”杨子夏比出一个大拇指,“其实吧,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我上回见您这有套电子管麦克风……”
老板摆手。“那宝贝我可不借你,你手一抖,不小心摔了,好几万可就打水漂了。把你买了你也赔不起。甭提了啊。”
“不是,我把那话筒插杆上怎么会摔呢,”杨子夏不死心,“那话筒杆多稳啊,您放心,决不会摔的。”
“你们玩玩就算了,别用那么贵的设备,要借麦克风嘛……”老板从抽屉里掏出来一个,捣鼓了一下开关,“用这个就行。”
杨子夏接过,嗅了嗅话筒的金属网罩,皱起鼻子。“这里头一股霉味啊,您多久没打理了?”
“哼,你们啊,先把歌练好了再谈别的,路都不会走呢,就想要飞了,”老板展开报纸,把自己的脸埋在后面,“后头有饮水机啊,你们自己接水,我就不招呼你们了。”
杨子夏趁老板在看报,对他做了个鬼脸。
他把话筒塞进雷铭怀里,往后面走去。雷铭跟在他身后,盯着他后脖颈上亮晶晶的汗水。
“迟到的人,这回该请我们喝饮料了吧?”梁放跟杨子夏碰了下拳头。
“那好说,听斐姐的,这回喝喜茶还是一点点?”杨子夏放下琴盒,把贝斯从里面取出来。
“让雷铭选吧,”斐扬冲雷铭昂了昂下巴,“我们都轮过一圈了。”
雷铭从饮水机里接了杯水,递给杨子夏。
“谢了,”杨子夏接过,三两口就喝完了,“你想喝什么?我请客。”
雷铭摇摇头。“不用了。”
梁放一拍大腿。“你别替他省钱,这小子回回迟到,好不容易逮着他一次请客,大好机会可别浪费啊。”
雷铭搔搔脸颊,他实在对饮料没什么研究。不过……他看了一眼斐扬,女生应该比较喜欢喝奶茶吧?
“那就一点点好了。”雷铭说。
“OK。”杨子夏打开手机的外卖app,找到附近的一点点门店。
他把手机交给坐在他旁边的梁放,说:“你们点吧。”
“柠檬养乐多,没得说。”梁放不到一分钟就选好他的本命好物,把手机传给斐扬。
“这个四季奶青我喝过了,味道很好……哇,这个加了珍珠的百香奶青也很好喝……啊啊,这是新款吧!看起来分量好足!评价也都不错……选五分糖还是三分糖……三分的话,热量应该是相当于几颗糖来着……嗯先三分吧……”
梁放和杨子夏交换了个眼神,同时做出一副早知如此的表情。
雷铭没怎么挑,选了最便宜的茶饮。把手机还给杨子夏的时候,他不小心按到了锁屏键,手机的屏保一闪而过,是流浪狗莱卡的黑白照。他假装没注意到它。
“半小时后送到,咱们先练着。”杨子夏把手机收进口袋。
他解开缠绕在麦克风上的线材,连到音箱的插孔上。他们之前没有用过这个小号音箱,杨子夏对着话筒喂了一声,从音箱里传出一阵低沉的回音,在狭小的空间中荡开,好像这里站着一百个杨子夏在对彼此说“喂”。
“靠,”杨子夏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怎么声音这么大。”
他把音箱的音量旋钮调小,用手掌拍了拍话筒头,这回从音箱里传出的闷声还算正常。
他把话筒递给雷铭,说:“试试。”
雷铭对着话筒颇为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说:“Test Test.”
音量正常。雷铭对乐队其他几个人比出OK的手势,用话筒说:“那咱们开始吧。”
梁放弹响了吉他的前奏,立刻将环境带入舒适悠闲的气氛中。乐队的其他人都心有默契地加入进来。他们已经排练了许多次,对曲子的熟悉程度早就今非昔比。只是雷铭一开始不确定应该在哪个小节开始唱,因此错过了第一句歌词,但随后他就反应过来,加入其中。
红辣椒的这首歌很难唱,里面近乎Rap的歌词没有给旋律留下太多发挥的空间,而前几句的速度也很快,容易跑调。但雷铭之前已经练习过多次,所以没有出现太大的失误。
他的演唱有不同于原唱的风格。如果要比较一番的话,也许更接近Radiohead的主唱Thom Yorke,整个人始终处于一种超脱而漠然的气场中。
在琴行里现场演唱,和用音乐app的录音室版本跟唱是完全不同的体验。前者更强调原始的真实感,而细小的错误也会被无限放大,直接经过音箱的外放表现出来,因此容错率更低。
雷铭听见音箱里传出的歌声,感到那好像是属于别人的。他看着手机中的歌词,轻微地跟随节奏摇晃着身体。他什么都没有想,只是让音乐从自己的身体里穿过,就像溪流流过河床上的鹅卵石。吟唱成为下意识的反应,对耳朵接收到的声音的反馈。他的某些情绪似乎也蕴藏在其中。
第21章
多年后杨子夏回忆起高二的那个秋天,仍然觉得像只是做了一场梦。
在他的记忆里,填充了大段空白时光的不是学习,而是去琴行排练的日子。那是他在少数情况下认真努力地去做某件事,并且在意它最终的结果到底如何。
他记得自己背着沉重的琴盒,坐过一个个公交站。他记得那年最喜欢听的乐队是Yes和King Crimson,他的耳机里一遍遍地播放这些来自上个世纪的古老声音。毫不怀疑,纵使再过五十年,仍然会有人聆听它们,就像五十年后的自己也不时会想起这个秋天的故事。
梁放给乐队起名叫“蜉蝣”,因为它存在时间短暂,在仅仅一场演出后就会解散。但尽管如此,所有人都全身心地投入其中。
他们乐器弹出的声音没有经过录音棚的修饰,显得粗粝原始,节奏忽快忽慢也是常有的事。斐扬会打鼓打到汗水浸透了衣服,发丝也汗津津的。他们一遍遍地练习,直到最初纯粹被旋律刺激而产生的愉悦感消失,剩下的只有对每一个音符的关注,上升到技术的层面。半秒之差,拍子的强弱,泛音微弱的涟漪,镲片的余音……一切细节成为他们关注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