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本来的计划就是大家的时间各自安排,反正周围就这么大,无论去哪玩,晚上都是要回来住的。爸爸妈妈们要去过二人世界,程墨想悠闲一点,随便转转,也当取取材。
她回答:“先在这边的海滩走走,后天去那个小岛看看。”
“那你介不介意我和你一道?一个人逛,总觉得有点孤单,”容箫毅看着她,“可以的话,我想和你一起。”
程墨心中怪异的感觉更甚,她回望着容箫毅,在酒店略显昏暗的灯光下,他英俊的面容仿佛更加温和了几分,高大的身影安静地立在那,像是在虔诚地等待一个答案。
容箫毅表面从容不迫,其实心中紧张,他等了一会,等到面前的女孩开口:“我下午才会出门。”
他怔了一下,脱口而出:“什么?”
“我的作息应该和你很不一样,”程墨顿了顿,“我没有上午,从时间习惯来看我们恐怕不太适合一起出行,”她又顿了顿,但没有给他说话的空间,“晚安,容先生。”
于是容箫毅连晚安都来不及回,就眼睁睁看着她关上了房门。
程墨知道自己找的理由很敷衍,但她就是下意识地不想答应他,她靠在门上,抿了抿唇,过了足有两分钟,才继续向屋内走去。
洗完澡收拾妥当,她坐在桌边打开电脑,很快沉浸在工作中,抛却了多余的情绪,像平常一样在两点多的时候躺下睡觉。
第二天她醒来的时候是十点多,起床洗漱,换了条仙仙的长裙,又化了个美美的妆,全部加起来用了一个小时,程墨看过时间,背起小包,准备先去找点吃的。
没想到她刚一出门,对面的房间门也几乎紧跟着打开,容箫毅穿着简单的T恤和休闲长裤,从房间走出来。
看到她,容箫毅的动作有一瞬的停滞,接着程墨听到他说:“你今天真漂亮。”
他关好了门,继续道:“我认真地想了一下,这样的安排很合适,上午的时间我刚好可以用来工作,你看,现在你准备好了,我的工作也做完了,我们是不是可以一起出去?”
像是怕她拒绝,容箫毅又补了一句:“我想拍些照片,我觉得你能帮我提些建议。”
程墨这才注意到,他背着台单反。
她看着容箫毅举起单反注视着她的模样,帅得有些撩人,又让人莫名地从中觉出几分执拗来。虽然觉得他出来的时间太过巧合,简直像刻意在门口等她开门似的,但是不知为何,她竟不觉得讨厌。
明明应该继续拒绝的,可是程墨张了张嘴,鬼使神差地应了句:“好。”
容箫毅勾了勾唇,与她并排向电梯走去,一边问她:“先吃点东西吧?这个酒店的菜还不错,去尝尝?”
程墨调整好心态,对他笑笑:“好呀。”
如果是在十天前,程墨一定无法想象自己居然会与容箫毅和谐地对坐着一起用餐。他绅士地让程墨先点菜,自己又加了一个,单从夹菜的频率,程墨没发现他有什么特别的饮食偏好。
出于职业影响,程墨常常会观察一个人的动作或习惯,并不自觉地用书面语进行简单的描述或总结。当她发现自己竟然在用“养眼”形容对面男人吃饭的样子,她立刻制止了自己的脑补行为。
她咽下一口饭,又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他毫无所觉般,一直认真吃饭,连话都几乎没说。
好皮囊果然具有欺骗性,程墨对自己说。
然而此时,“认真”吃饭的容箫毅本人其实并不像表面那样轻松,他有察觉到程墨在看自己,越是这样,他越不敢说话,怕自己有什么不得体的表现。
两人各怀心思地吃完了饭,程墨主动提出结账,原因是想答谢相亲那次容箫毅请她喝咖啡。
容箫毅一时左右为难,答应了会不会显得自己很小气?不答应会不会显得太大男子主义?他脑中飞快地闪过自己看过的小说,她好像曾经写过类似的情节。
心里有了底,他答应下来,看程墨把帐记在自己的房间号下。
与b市相比,这里要温暖许多,但即使是午后出门,也不会热的让人发晕,反而是晒着太阳非常舒服,容箫毅配合着季节选的地点很合适。
程墨先去了海滩。她一边慢慢走着一边遥望海天相接的远方,容箫毅默默跟在她身边,举起单反拍了张她在看海的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穿着白底红纹的长裙,长发披散,站在干净的白色沙滩上,与之相接的是蔚蓝的大海,直直延伸到天际。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这幅画面有种虚幻的美。
之前他见程墨,就有过类似的感觉,仿佛她的存在有种不真实感。
仿佛为了驱散这种错觉,他开口道:“在看什么?”
程墨没有转头,指指海天相融的界线对他说:“以前看到过一句话,说海的对面,也许有另一个自己。”
容箫毅并没有懂她想表达什么,他默了默,决定虚心请教:“然后呢?”
程墨笑笑:“只是在想,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另一个自己?”
说着她看看身边的男人,又自我打趣道:“是不是有点莫名其妙?有些写小说的人的脑回路,有时就是奇奇怪怪的,很多有趣的东西可能就在这些脑洞里诞生了。”
容箫毅看她笑颜绽开的样子,说:“你真的很喜欢你的工作。”
程墨点点头:“是啊,这是我一直的梦想。”
大概是难得听到“梦想”这个常常存在于小学生作文和热血动漫里的词,容箫毅不自觉地重复道:“梦想?”
他从没将她的热爱与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我想通过那些故事,说一些我想说的话,告诉大家一些东西。因为有梦想,所以我选择了现在的工作。”
“你说的那些,还没有做到吗?”
“还没有,”程墨再次转头面向大海,她顿了顿,“最开始的时候,我觉得小说家就是创造一个新的世界,为读者编织一个梦,总归是一个故事,把这个故事完完整整写好就行了。可是后来,我觉得那还不够,故事能做到的,其实有很多,能映射现实,能引起情感的共鸣,能讲述许多道理,也能记录每个角色的人生,让他们,就像真的活过一样。也许我能借那些人生,改变点什么。”
不知为什么,容箫毅在这个梦想里没有感到热血沸腾,反而读出几分伤感。如果换作别人来和他说这些话,他也许不会有任何感觉,那番话像是一个励志演讲的标准答案,一字一句都是再常见不过的语词,可是让程墨说出来,却显得格外认真,还带了点难以言喻的执拗和坚韧。
也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只是这三言两语,他都觉得面前的姑娘仿佛带着光。
“容先生呢?”程墨的声音又响起,她语气轻快地问,“你是不是很早就想做一个企业家?”
容箫毅想了想,回道:“小时候,我是想当科学家的,我记得每次作文写我的梦想,我都要写想研制更大的宇宙飞船,让人类全都能移民到别的星球,”说着他笑了一下,“后来,长大了,就没什么所谓的梦想了,按部就班,家里需要我,我就学习金融,回来接管公司,做着做着就到现在了。”
“这样也很好啊,阴错阳差当了大总裁。”
容箫毅其实不太能理解人们对梦想的执念,从他知道他要继承家里的产业开始,他就一直在为这方面努力,他习惯把事情都做到最好,在他看来,当下尽了力不让自己后悔,就够了,至于别的,他想都没想过。他对现在做的事不算喜欢也不算讨厌,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是吹毛求疵,他理智得过分,知道自己没什么特别想做的工作,也没什么非实现不可的追求,打理好公司已经足以体现他的个人价值,所以他的生活平平淡淡,也没什么不好。他想就算自己真的当了科学家,除了工作内容不同,其他的估计也差不多。
但是这事情放在程墨身上,他又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她是个特别的姑娘,她有他看不透的秘密,那么再有一些他想不到的念头,也是再正常不过的。
容箫毅看着程墨,对她说:“我倒觉得你这样更好,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
“我很幸运,有机会做喜欢的事,如果能做得再好点,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