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诗二十行+番外(30)

作者:秦烟秋月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我说:“姐姐很美。”

郑青云浅浅地笑:“她很喜欢打扮,宁宁很小的时候,她就往小孩子头上戴花。”

我沉默半晌,再开口时,有些忧虑,有些惴惴不安:“宁宁才十二岁,她……能接受吗?”

郑青云叹了口气:“没事,她还好,”他呆呆地盯着相片,“姐姐刚走的时候,她哭了一周,但毕竟是小孩子,我转移她的注意力,好生安慰,现在比以前好多了。只是有的时候晚上做噩梦了,还是会哭着要找妈妈。”

我垂下眼,手指攥着裤缝,听见郑青云均匀的呼吸声,还有须臾他略微沙哑的嗓音:“从那以后啊,我就是她的妈妈了。”

送走了挚爱的人,生活还在继续。就像这秋天的叶子,落了一年又一年,眼见着开出的嫩叶最终还是枯了,然而时间从未停止。

我和郑青云并排坐着,对着窗聊了一下午。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黄昏,亭子外面下着雨,我们也是这样,有一遭没一遭地聊着,直到红日西沉。

临走前,郑青云送我到花店门口,我的车停在那里。他说:“今后有空常过来,姐夫和宁宁都很喜欢你。”

我摇下车窗,接过郑青云递给我的一束红玫瑰:“会的,装修只要一个月。所以,要劳烦这位好脾气的先生再送一个月的花了。”

郑青云话没说完

姐夫和宁宁都很喜欢你

我也很喜欢你

第27章

“每日的幻想都在你身上,你的到临如露水滴在花冠。”

——巴勃罗•聂鲁达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都在忙装修和找店员的事,郑青云来的频率从一周一次变成了两周一次。我们依旧保持着每周通信的习惯,他在信中说,以后我们两个就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了,既然见面已经不受距离的阻挠,那信件也就变得可有可无了。

我莫名涌出一股失落感,但握着笔想了半晌,还是没想出做邻居还写信的理由。最后,我在信里写道,生活中的事的确可以当面聊天,但如果他有什么难以宣之于口的心事,也许写下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一想到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做邻居,所有的忙碌都变得无比有意义,那点郁结于心的惴惴不安和惶恐担忧都敌不过日日相见的喜悦,一个月的时间好似细沙流过指缝,快速而不知不觉。

我挑中的店员是一个大专毕业的男孩,二十二岁,干净阳光的长相,初次见面的时候有些怯怯的,说话做事温和有耐心。开书店不需要店主知识广博,能找到书在什么地方,算得清楚账就行了。

每当我看着这个男孩,看他跟着我在书架上找书,看他清点账目,看他每天下午随意地将不是很脏的地板扫一遍,我总能回溯到七年前,想起我大学刚毕业的模样。如果说他是只温驯的绵羊,那七年前的我就是匹志在千里的马,可惜满腔雄心还是中途夭折。我叹了口气,心想,其实马和绵羊各有各的好,我不为曾经的奔波劳累后悔,也安于现在悠闲自在的生活。

我妈知道我开分店的时候,再次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自从她知道我喜欢郑青云后,她表面上还是像从前那样,对我的感情生活不做评价也不甚上心,但我总察觉到她看我的眼神里带着慈母的期许,这让我既感动又紧张。

我说:“妈,我每天还是会回家的,以前怎么样以后就怎么样,你别搞特殊,也别以为我不回来了就那么高兴。”

我妈哼了一声,坐在沙发上瞥我一眼:“儿子,妈妈也想让你在外面有地方住,可你这不还没成吗?”

我“唉”了一声,苦恼地揉着太阳穴。我妈说的没错,我现在看似离郑青云近了一大步,实际上我连他有没有喜欢的人、对我有没有想法……一切的一切都没有摸清楚。道阻且长,我像一个长途跋涉的登山者,顶峰尚遥不可及。

然而我对他的爱意却在日益膨胀,望着窗外的月亮,便想此时他是不是也在欣赏皓白的月光。

终于,新店装修好了。开张的那一天,我没有在门口摆花篮,没有请亲戚朋友参观,唯一的仪式感就是郑青云捧着非洲菊过来,插在我新买的花瓶里。

“非洲菊的花期是十一月到四月,这是开的第一片,用来庆祝新店开张,”郑青云坚持要站在门口,将花束塞到我怀里之后才肯进来,“新花贺新店,这只是我的小小心意。”

他是新店的第一位顾客,第一个从书架上取书的人,第一个坐在软沙发上喝咖啡的人,第一个试用CD机的人。我将所有的第一留给他,就好像在悄悄告诉他,你知道吗,你现在是我心里的唯一。

“怎么样?”我带着小小得意,“不比那边差吧。”

“怎么会,哥的审美在线,”郑青云一边走着,手指一边从一排书的书脊上滑过,“只提一个意见,这旁边是小学,你可以顺带着卖点教辅。”

我偏头笑着看他:“要是卖教辅了,那放学的时候估计门庭若市,你还挤得进来吗?”

郑青云眨了眨眼,手指停在《追风筝的人》的书脊上,顿了几秒,挑眉说:“那还是算了。”

书店最里面左右两条通道上都摆了沙发,左边是蓝色的,右边是黄色的。我连续观察了三天,发现郑青云每次都坐在蓝色的沙发上,捧着一本外国人写的小说,玻璃桌上的咖啡冒着袅袅白烟。他会在每天中午或者下午来坐一个小时,其余时间他要照顾花圃、卖花,有的时候甚至还要充当一下送花小哥。

我也会在上午九点开业之前先到郑青云店里转转。花店的门虚掩着,店子后面就是郑青云的花圃,种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早晨郑青云一般都不在店里闲坐,而是在后院浇花,拿着水壶蹲在地上,仔细地瞧花瓣有没有被虫蛀得千疮百孔。

我问他宁宁为什么放学的时候不来他的花店了,郑青云说,宁宁现在读初中了,学校离家有四十分钟的车程,所以选择了住校,每两周可以回来一天。

他说这话时,正在躬身给康乃馨浇水,沉默了须臾,又说:“以前都是宁宁和我做伴,现在她走了,我以为我得孤单一阵子了,结果遇上了哥,缘分真是说不清道不明。”

我眼皮一跳,只见他轻轻摇着头,长而翘的眼睫在白皙的脸上投下一片灰色的阴影,唇角的弧度很小,但是我能判断出他在笑。

在新店还没有装修好的时候,我就幻想过我和郑青云做邻居后会拥有怎样的一段时光。设想总是不能和现实完全重叠的,然而在真正经历的时候,我还是能后知后觉地意识到生活就像写小说一样,不加雕琢的语言和未经设计的故事最能打动人心。

一个稀松平常的下午,店里开了热空调,郑青云还是坐在蓝色的沙发上,这次没有泡咖啡,热茶的清香氤氲在空气中,混着书页的淡淡墨香。书店门口有一棵快要秃了的行道树,泛黄的叶子落了一地,偶尔一两片极轻极小的会被风卷挟着飘入大门敞开的书店里。

用了半小时,我终于将所有的新书搬运完毕,分门别类地放在书架上。放流行小说的那个书架总是需要补货,文学专著的地盘鲜少有人光顾。我对此习以为常,在十几岁的时候,我也对那些大块头毫无兴趣,整日沉浸在金庸古龙的世界里,所以我特别能理解买书的学生们。不时会有家长带着孩子来买一套世界文学名著,看着孩子沮丧的神情,我总是又同情又想笑。

我轻轻喘着气,用手背抹了额角流下的汗,洗了个冷水脸后,走到郑青云对面坐下:“太累了,以前都没一次性上那么多新货,一会儿蹲下一会儿站起来,真是考验体力。”

郑青云将手上的书反扣在桌上,起身给我倒了杯凉开水:“我说了我可以帮你的,你偏不要,现在累成这样能怪谁?你说你和我客气什么,搬一点货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

他将热水壶和茶叶一并拿来,看着我,语气似有埋怨。

我哪里舍得让他满头大汗地和我一起工作,虽然我一直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就是顶浪漫的事,不管是在一起晒太阳还是在一起吹风淋雨。

我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放下杯子时,瞥见郑青云放在桌上的黑皮书,随口一问:“你在看什么?我怎么觉得我店里没有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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