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情(快穿)+番外(165)

最后才是狩猎队的青壮年去选。

狩猎队的人都分过肉了,对这分法没有意见,整个部落,唯一对这个分法有意见的,就是原主了。

原主想早点去选,但他其实是青壮年,按理要最后选。

以前原主每次都会闹一闹,赶在狩猎队的人选之前去选,但言景则没有他这么厚的脸皮。

他一直等到最后,才过去拿自己的肉。

他过去的时候,虎修盘腿坐在中间,正在摆弄他面前的肉。

他正当壮年,兽形还是庞大并且适合捕猎的剑齿虎,每次狩猎,出力都最多,分到的肉当然也最多。

这会儿他面前有差不多二十斤的肉和一颗篮球那么大的心脏。

言景则看看虎修面前完整的肉,再看看自己那个果壳里七零八碎,大概只有两斤左右的碎肉内脏,意识到两人的差距有多么大。

他正要带着自己的肉离开,这时,他面前坐着的虎修,突然抬头看他。

虎修的眼神很锐利,明明他坐在那里,矮了言景则一截,但依然给人一种睥睨天下之感。

不过言景则没感觉到压力,就是觉得……他身上的肌肉线条很漂亮。

他以前曾去过现代世界,虽然他不曾了解人类社会,不曾主动去学人类社会的知识,只当了两年动物园的棕熊,修补完世界就离开了,但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

当时有些人会刻意锻炼自己的肌肉,把自己的肌肉练得非常大,但虎修的身材不是这样的。

虎修的肌肉并不隆起,但可以看到修长漂亮的肌肉线条,上面交错的伤疤更让人知道,他的肌肉充满了力量。

言景则朝着虎修笑了笑,这才带着自己的食物离开。

他的身后,虎修一直盯着他。

虎修觉得自己今天有点奇怪。

他突然有了……跟人钻树洞的冲动。

那个人,竟然还是部落里最没用的……盐!

不过,盐虽然没用,但真的长得很好看,他是部落里最白的,皮肤也是最好的,身上的肉一看就软乎乎的,抱起来一定很舒服。

他今天狩猎回来,一看到盐,就觉得自己的心“砰砰”直跳,很想把自己扛着的肉送给盐……虽然他没有这么干,但后来走神了。

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从小没跟人钻过树洞,憋不住了,才会这样。

他分了很久的肉,好不容易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但盐刚才来他这里拿肉的时候,朝着他笑了!

他又想跟盐钻树洞了!

虎修收回视线,对自己这情况很不解。

他怎么会喜欢……一个男人?

在部落里,并不是每个男人,都能找到愿意跟他在一起的女人的,有些男人就会选择和男人在一起,这并不奇怪。

但这真的是极少数,只有弱者才会这么干!

而且他们一般还是短时间里这么干,一旦有女人愿意和他们在一起,他们就分开了。

就他们巨虎部落……以前有过依附男人生活的男人,可现在一个都没有。

而他这样的强者,根本不用去找男人,他完全可以跟好几个女人生孩子,就算要找固定伴侣,也能找个最好的。

只是他这么多年了,从未有过找女人的想法,甚至对进入别人的树洞或者让别人进入自己的树洞充满排斥。

结果现在……他看上了盐?

他这是疯了吗?

盐那家伙,到底有什么好的?

最关键的是……盐喜欢虎春,根本就不喜欢他!

虎修纠结了一会儿,一直到闻到烤肉的香味,才回过神。

此时此刻,空地上已经有很多人升起火来,烤肉吃,或者就用那果实的壳,煮肉吃。

这种果实的壳异常坚硬,哪怕放在火上烧,一时半会儿也烧不坏。

部落里的老弱会组成采集队,他们除了采集能吃的植物以外,还会收集一些柴火。

狩猎队有些人,会自己抽空去收集柴火,也有人会用肉跟他们换柴火用,总之,这会儿大家都从部落用来保存火种的地方引了火,开始煮自己的食物。

虎修身体很强壮,不像有些人去捕猎一次需要休息很久,他的精力总是非常充沛。

因此,不捕猎的日子,他也会离开部落去外面收集各种用的上的东西。

他找来很多柔软的干草,把自己的树洞布置得非常温暖,他还给自己储存了很多柴火。

点了火,虎修开始烤自己的肉。

今天去捕猎,他是带了一些食物路上吃的,但现在又饿了。

烤肉的时候,虎修没忍住,又去看“盐”。

盐的长相真的很讨人喜欢。

第124章 泰迪无所畏惧(4)

被虎修觉得讨人喜欢的言景则,这会儿却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他没有柴火。

原主以前,都是蹭别人的火的。

言景则想了想,最后厚着脸皮,走向自己母亲的兄长,去蹭人家的火。

这人已经六十多岁,早已不参加狩猎,但会出去采集,会去捡柴火。

最重要的是,这人对原主的态度,还算不错。

到底有血缘关系。

言景则走向这个老人,在他的火堆旁边坐下,拿出那个果壳,放在火上。

等放好,他又从旁边用木头做成的小桶里舀了点水,倒进自己的果壳。

这水,当然也是这个老人的。

言景则略带尴尬地看了这个老人一眼。

这老人抬起眼皮瞥了他一眼,一句话都不说,继续盯着自己的那个果壳看。

果壳的导热性不太好,煮东西也就比较慢,这会儿大家一边等里面的肉熟,一边吃分到的各种植物。

言景则拿起一颗野菜,塞进嘴里嚼了嚼,脸都黑了。

这东西,真的太难吃了。

他以前曾穿成各种动物,当时没少吃草,但动物的味觉跟人类是不一样的,非常迟钝,因此他当时一直觉得那些草挺好吃的。

可现在,他成了一个人类。

人类的味觉太发达了……他现在觉得这草很难吃!

当然,他会这样,也跟原主一直被父母养得很精心有关——其他人打小饿肚子,有的吃就算不错了,可不会挑剔。

那些人的味觉,也远比原主迟钝。

养伤需要营养,再难吃也要吃……言景则叹了口气,继续吃手上的草。

他慢慢地把那些草全部吃光,这时候,他果壳里的水,才总算煮开。

有些人早就在吃烤肉了!

烤肉比煮肉速度快,不过他就这么一点肉,烤一下会变得更少,根本吃不饱,还是煮一煮带着汤喝更能填饱肚子。

言景则饿得很,看着果壳里煮着的肉,眼睛都红了。

而这时,给他蹭火的,他的舅舅跟他说了第一句话:“你这次,可别把肉一次吃光了。”

“好。”言景则道。

“狩猎队要后天才去捕猎,还不一定能捉到猎物。”这老人又道。

狩猎队可不能保证每次都抓到猎物!

此外,有时候虽然抓到了猎物,但猎物很小……遇到那种情况,别说像今天这样分到将近两斤肉了,能分到半斤都算不错了!

所以一般人都会省着吃自己的食物,食物在部落里,也绝对是硬通货。

“我会的。”言景则道,他的伤很严重,今天出来,都是强撑着的,暂时没办法去捕猎,确实应该省着吃。

言景则决定就吃三分之一的肉。

肉煮着煮着会缩水,更不要说这个世界的人,胃口都挺大……

原主放开了吃,一顿能吃三四斤肉,现在却只能吃半斤多点……言景则等肉煮好,先咬着牙把难喝的肉汤喝了,又吃了三分之一的肉,这才带着自己的果壳,慢慢回树洞。

巨虎部落的人在巨树上挖树洞的时候,都会很小心,以免伤到巨树。

他们一般是在巨树离地大约一米的地方,挖出一个很小的,仅容一个人钻进去的小洞,然后再小心地挖空巨树中间的位置。

他们会往下挖一点,然后尽量往上挖而不往两边挖,以免伤害到树皮。

当然,因为巨树实在太大的缘故,他们往往能挖出一个直径约莫两米的圆形场所供自己睡觉。

挖好之后,他们会在树洞内壁涂上泥巴,再用小火烤干,最后铺上干草,就是个完美的住处了。

也有一些人不喜欢住树洞,会选择在树上搭个树屋住,不过这样的人,他们到了冬天,还是会去住树洞。

决绝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主页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