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了朋友,不是身处危机四伏的江湖,所以难免想像最寻常不过的游客一般,做点普通人游玩过程中会做的事情。
他们这群人都不熟悉这一带的路径,所以还特意雇了个本地人带路,那人听后笑道:“是呢,这位姑娘是个懂行的,站在九层高塔上,日出日落都是极美的。还有许多文人骚客专门来看,又写游记又作诗的,那些个墙壁和柱子上啊,都写满了,每个两年都要重新粉刷一遍呢!”
文人嘛,有事没事都爱写点儿,可地方就那么点儿大,总会写满。
于是本地官员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亲自过来瞧瞧,若有出色的诗篇文章就命人保留下来,不堪入目的全部粉刷……
孟阳一听,瞌睡去了大半,立刻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走走走,去瞧瞧!”
他虽不能科举,但素来喜爱诗词文章,如今既到了圣地,怎么不用心观摩一二?
于是众人便加快速度,举着火把摸黑爬塔。
越往前走,空气中的水汽就越重,大家甚至已经能听见深沉的咆哮,似一只蛰伏于黑暗的远古巨兽,从喉管中发出惊雷般绵绵不绝的低吼。
是长江!
是翻滚奔腾的江水!
无人开口,可所有人都意识到了,于是脚步越发迅捷。
这一爬,体力差异顿时暴露无遗。
若不管众人,白星和廖雁估计几次呼吸的工夫就能翻上去,而体力最差的庄秀秀,还没到三层就开始双腿打颤、汗如浆下,整个人累得跟热水里捞出来一般。
好在带的护卫随从多,一干人轮番搀扶,好歹勘勘赶在晨曦突破地平线之前到了塔顶。
庄秀秀也顾不上什么千金小姐的风范了,直接一屁股蹲在地上,一时间竟是有出气没进气。
“不,不行了……”她颓然摆着双手,双目无神瞳孔涣散,整个人都要废了,“我,我不行了……”
白星稳稳站着,脸不红气不喘,同情道:“你得练练。”
庄秀秀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只是拼命点头。
“看,太阳出来了!”
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众人纷纷停下话头,齐齐往东边看去。
就见黎明漆黑的天际中,突然显出来一丝红。
那红色极细,却也极耀眼,仿佛墨汁中骤然烧起的火线,又好似九重天上掉落的火种,以不可阻挡的气势突出天际。
仿佛过了很久,又或许只是须臾一瞬,万丈金光重现人间,耀眼的光芒用力穿透黑暗,用力向未知的远方伸展出去。
浑圆的日头身披五彩云霞,自地平线下缓缓升起,肆意挥洒金光,渐渐映红了穹窿。
东边的天,亮起来了。
一直隐藏在阴影中的巍巍山峦、蜿蜒河道,甚至是那翻滚的长江水都渐渐显露在面前。
那长江多么壮阔,迷蒙的水雾遮天蔽日,深黑色的河水在微弱的晨曦下奋力翻滚、奔腾,昼夜不休,它们迎来无数人,又送走无数人,见证了悲欢离合,也目睹沧海桑田。
无人知晓那咆哮的河水究竟来自何处,又将去往何地,但它依旧这么流淌,如一条坠入人间的巨龙。
河岸两侧是绵延不绝的群山,山上的翠色浓到化不开,像天神无意中打翻的染料匣子。山峦之中内中烟雾缭绕,偶尔有微风袭来,那些雾气便好似仙女们手中的薄纱一般,轻轻荡开,宛若仙境。
刚还喧闹不已的九层高塔上安静如夜,所有人都本能地屏住呼吸,贪婪地望着眼前所能看到的一切,哪怕被刺激得双目流泪也不肯眨眼。
呼吸间是积蓄了千年万载的水汽和泥土芬芳,回荡在耳畔的是亘古不变的江水咆哮,在这一切面前,人类何其渺小,又何其卑微?
第93章 一更
也不知过了多久, 一群人才渐渐回神,感叹声四起。
那带路的本地人为了赚钱,一年少说也要陪客人看百十回日出, 按理说早就不稀罕了。
可大自然是多么神奇呀, 几乎每一天每一次来看,他都觉得今天的太阳跟上回的不一样。
有时更圆一点, 有时更大一点;有时羞涩,像待字闺中的二八少女;有时热烈奔放, 像江边挥汗如雨的纤夫……
当然, 最令他感到骄傲和自豪的, 还是这些外地客人们脸上流露出的震撼神情。
这是我家的风景呀!
若说早年干这个营生是为了混口饱饭吃, 可如今十多年过去,他的心态早已悄然变化。
这条路, 还有那路边的风景,甚至每一棵树、每一块石头他都那样熟悉,他曾目睹它们经历春去秋来, 忍受风霜雪雨……
他看过大旱之年,河水疯狂下降, 大小船只被迫搁浅, 百姓们惊恐的神情;
也经历过暴雨不绝, 河水泛滥, 曾经温柔的水波汹涌翻滚, 咆哮着淹没田地和桑园……
他用双脚丈量过这片土地无数遍, 用视线抚摸过这方山水无数次, 哪怕闭上眼睛都能感觉到风中熟悉的味道。
他是这群山,这河水养育的孩子。
可能这个念头很奇怪,但许多时候他真的会觉得他跟这片土地早已成了不可分割的老朋友。
老朋友一直都在, 而他也会隔三差五过来探望,看看奔腾不息的江水,望望渐升渐新的日头。
总有一天,他也会像东升西落的太阳一样,从壮年渐渐转为迟暮,最终走向死亡。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是他和这片土地无声的约定呀。
见众人都缓过神来,导游笑了笑,开始清点人数,准备按照约定带大家去坐画舫。
来都来了,光站在岸边远观有什么趣儿?自然是要走进去瞧一瞧的。
他点了一遍,“哎,咋少了个人嘛?”
白星默默举起手,又指了指塔内,就见孟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狂奔进去,正蹲坐在地埋头狂写。
此情此景,实在不能不叫他诗兴大发、文思泉涌。那些波澜壮阔的、优美婉转的句子都像天生天长一样,突然浮现在脑海中,宛若喷泉,突突突往外冒个不停。
若不赶紧写下来,他一定悔恨终生的。
于是刚才一回过神,他就立刻掏出随身携带的小瓶子,把兔毫笔往里面略沾了沾,随便找了一块空白墙面书写起来。
《与友人观长江有感》
《观日出有感》
《二月二十三登九层高塔》……
几乎是眨眼工夫,空旷的墙壁就迅速变得充实起来,爬满了黑色字迹。
怎么说呢,在场众人除了孟阳自己之外,学识水平都相当有限,只觉得他写得又快又多,具体内容如何……嗯,不懂。
反倒是那带路的本地汉子因常在这里被迫观看文人骚客们吟诗颂曲,虽未曾用心学习,但十几年如一日长期耳濡目染下来,倒也略略懂得一点品鉴的意思。
他捡了几行自己看得懂的念了一遍,又像吃糕饼一般在口中慢慢咀嚼,慢慢品出一点味道来。
“小先生大才呀!”
说来也怪,分明只是几个散发着墨汁味道的文字,看得见吃不着,可他嘴里却渐渐有了滋味,很香很甜的滋味,叫人品了一遍不够,还想多回味几回。
孟阳写了半天,终于把心中所想倾诉一二,这才站起身来,嘎巴嘎巴活动着僵硬的腰身和脖颈。
他用油纸小心收好毛笔,退后几步细细打量,也觉得今天所思所想所写酣畅淋漓,实在是过去十多年未曾有过的上上佳品。
此时脑海中的热劲过去,若再叫他写,却是无论如何都写不出来了。
不仅如此,他甚至觉得自己跟以前有点不一样了。
那些曾经读过的书,写过的字,仿佛都在过去短短几刻钟内,走马灯一样从自己脑海中飞速掠过,许多曾经感到迷惑不解的地方,也都如冰消雪融,都空前流畅起来……
“小先生不署名么?”有人问道。
孟阳骤然回神,闻言笑了笑,摇摇头,忽觉一身轻松,“不必了。”
本也是兴之所至,何必追逐?
眼下日头已高,众人稍事休整,这便沿着来时的路下塔。
庄家有钱,又有家人曾遭遇水匪丧命的经历在,便十分谨慎,特意花高价雇佣本地官府组织的甲字号画舫。
这画舫又宽又长,楼高两层,坚固结实,可载重数千斤,装载他们这一行十多二十个人甚至还相当空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