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好多年没有睡到天光大亮了,醒来时看见洒了一地的阳光不免吃了一惊,尤其是床边还趴着一个熟睡的阮慕阳,而且阮慕阳的手还紧紧抓着他的手腕,也难怪他会忘了门外还杵着个等候差遣的阿好。
阮慕阳闭上眼睛的时候,没了那双违和的眸,其实相当耐看,比跟他年纪相仿的那些只知道调皮捣蛋的臭小子们要好看得多。他侧趴在床头,露出半张侧脸,少年人初长成的轮廓便一览无余,虽说还未完全成型,但已然能看出一点俊朗的雏形。
他身上穿着温初月一件金丝滚边的白裳,尺寸正好,比他常穿的粗布麻衣要合身得多——其实温初月也不是没给他订做几件好衣裳,只是他不乐意穿,平日总穿着原先留下的旧衣裳,破洞了就补上继续穿。温初月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有一种别样的温润气质,让他看起来有点像伏案小憩的世家公子。日光笼在他背后,把他平日里出家人般的无悲无喜尽数化在其中,然后生成一种更柔和、更有温度的东西。
本来算是一幅养眼的画面,如果不是猫屁股就在他脸前不到三寸的地方。
阮慕阳约莫是晚上陪温初月耗了太久,一点醒的意思都没有。温初月把那侧脸凝视了许久,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
“他流起泪来究竟是什么样子呢?真想看看啊……”
听到阿好的脚步远了,温初月尝试自己坐起来,平常很流畅的动作,因为阮慕阳一只手紧握着他不肯撒手,进行起来异常艰难,还把桃子也折腾醒了。
桃子懒洋洋地爬起来,弓起身子“喵”了一声,先看了自家主子一眼,又扭头看了看被它坐在屁股下面的愚蠢人类,跳下床,熟练地挠开门出去了。
温初月:“……”
他很确定桃子刚才看他的表情和平时看阮慕阳一样,充满了对愚蠢人类的蔑视,终于,他的地位降级到和阮慕阳一样不堪了。
温初月因为腿伤的缘故,平常都是上半身和手臂在用力,按理说手上的力道已经很足了,甚至能抬起塌下来的木梯,可即便如此,他也没能把自己的手从阮慕阳手里扯出来。
那只略显宽大的手死死握着他的手腕,掌心的温度偏高,被握着的地方有一种轻微的灼热感,温初月只要稍稍往外抽动手腕,那只手便会无意识地握得更紧。简直就像被困在梦魇中守护珍宝的兽,他那只手便是臆想中的珍宝。
而阮慕阳脸上完全看不出任何踪迹,几乎是平静而柔和的。
温初月受到了无端的牵连,被那胖猫嫌弃,没心思揣摩这种违和的行为背后的意义,双手捏住阮慕阳的鼻子,粗暴地把人弄醒了。
“主人,您已经醒了啊。”阮慕阳刚睁开的眼睛里还带有一丝未曾见过的迷离,紧握着温初月的手却已经放开了。
“是啊,等你好久了,”温初月下意识地摸了摸手腕上被他握着的地方,几道指痕依稀可见,没好气地说,“赶紧扶我起来,给我更衣、洗漱、梳头,还有,今天要出门,找个好看的发冠替我束发,不好看不许吃饭。”
阮慕阳:“……”
阮慕阳一大早就被温初月摆着个臭脸塞了一堆事,一边梳头一边忐忑:“难道是早上装睡抓着他不撒手的事被识破了?”
就这样,怀着满城心事的阮慕阳替主人梳头时,第一次扯断了他的头发,第一次领会了他的滔天怒意,也深刻领悟到“主人的头发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这一真理。
最后温初月自己束好了发,阮慕阳低着头杵在一旁像是愧疚极了的样子,总算挽回他一点同情心,拿过阮慕阳挑好的玉冠戴上了。
温初月整理好仪容之后,支走了阮慕阳,从抽屉最底层翻出一个香囊揣在怀中,端坐在铜镜前细细审视起自己来,衣服和发冠都是一水的纯白,他的衣柜里各色衣裳都有,但阮慕阳好像总爱给他拿白的。
温初月自嘲地笑了笑:“或许他眼中的‘温初月’还是纯洁无暇的吧。”
巳时刚过,温初月手上一卷书还没拿热乎,温府的人就来了。
一辆八抬的大轿停在小院门口,轿帘上绣了两朵艳丽的牡丹,檐上挂了几个精致小巧的风铃,风一吹就“叮叮当当”响了起来,甚是热闹,几条街外都能听得到。平常只开一边院门第一次开了两边,两排着锦袍的侍卫列在门外,一身华服的温烨从轿子下来,亲自进门迎接。
阮慕阳眼睁睁地看着温烨托着温初月的腰把他扶上了轿子,贴着他的耳朵对他说“你今天这身太素了,去我那儿换一件吧。”
阮慕阳突然觉得心下像是空了一块,连着心的血肉被那名为“温烨”的利刃一刀斩断,整颗心止不住地往下坠。
他无端生出一种预感,或许——主人不会再回来了。
那个人本来就是个华丽优雅的人,和这破败的院落、一无是处的自己格格不入,他应该住在最辉煌的宫殿,穿着最美丽的云锦,发冠上嵌着最名贵的珠宝,晨饮朝露,暮醉夕阳,目光之所及皆为人间绝景,脚步之所至百花都会盛开。
他好像生来就不属于这里。
第13章 伊人如莲(4)
阮慕阳在主人第一次离开他的这一天,终于明白了长久困惑他的问题——主人对他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是神明。
是信仰,是后半生的追随,活着的意义。
是他愿意为之献上一切的存在,心脏也好,灵魂也罢。
个中缘由早已无处可寻,许是第一次被他温柔的手抚摸头发,许是第一次见到他阳光熹微中毫无阴霾的笑脸,许是第一次吃到他亲手煮的粥。
或是更早,在那桃花树下的笑靥第一次入了少年梦的时候,在被他用过于温柔的声线呼唤名字的时候。
阮慕阳终于找到了神明,在神明即将离开他的这一天。
而温初月却从牡丹花帘中探出头,对他微微一笑:“我不在的时候,好好看家,按时吃饭,出去玩也要早点回来,替我好好照顾桃子。”
多么仁慈的神明啊——从来不吝惜对自己这种形如尘埃的存在展露笑靥,那过分美丽的笑容不知把他沉沦的心拯救过多少次,神明却毫不自知。
阮慕阳站在院门口目送轿子远去,直到那欢快的风铃声余韵都听不见,桃子在他脚边挠他的裤脚,他才抱起桃子进了院中。
桃子其猫,态度傲慢,目中无人,算是这小小别院中地位最高的活物,非温初月不让抱,其他人若是对它图谋不轨,都会惨遭猫爪攻击,即便是温初月想抱它,也得看它心情如何。若是在平时,阮慕阳是绝对不敢做这么大胆的动作的,毕竟他手臂上的抓痕都还没痊愈,可这会儿也不知道怎么的,大脑还未思考,身体就先行动了,反应过来之后桃子已经窝在他怀里了。
而这猫大爷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没挣扎没亮爪子,伸出肉球在阮慕阳胸口轻轻扒拉了两下,把圆圆的胖脑袋往他臂弯里蹭了蹭——整个一只柔弱小奶猫的模样,如果不是它的太胖的话效果更佳。
桃子这百年难得一见的温顺模样把阮慕阳吓得不轻,愣在原地半晌不敢动,屏住呼吸默默观察了许久,发现猫大爷确实没有反抗的意思,壮着胆子把手伸向了怀里的猫脑袋,预行宵想已久之事。
谁知猫大爷非但没有抗拒,反而“投怀送抱”,转过脸在他掌心蹭了蹭,与他平时在温初月怀里撒娇的模样如出一辙。
阮慕阳松了一口气,尽管桃子平日里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心里却还是记挂着主人的,它会愿意亲近自己,多半是主人走了,觉得有些寂寞罢了。阮慕阳来回抚着那毛茸茸的胖脑袋,低声说:“桃子,主人很快就会回来的,我向你保证。”
桃子“喵”了一声,闭上眼睛呼呼睡去,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
小动物特有的柔软触感仿佛有种特别的安定感,抱在怀中沉甸甸的,把阮慕阳那些浮躁的心绪一下压回了心底里。
他想,或许,主人不在的时候,有桃子陪着也不会太乏味。
“初月,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书上说天生白发并非什么不详之兆,只是一种病,可以用药水染黑,与常人无异,就跟用染料给布着色一样,很简单,也没什么副作用。”温烨难得有机会与温初月独处,打从上轿之后就一直喋喋不休,这会儿觑着温初月开始有点不耐烦了,急忙把话题抛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