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若癫狂,竟然是有发疯的前兆。
见状,几人不再多待。临走前,邬颜突然回头问了一句:“所以王李氏怀的是你的孩子?”
“我的?”施赖子面容狰狞,“我倒是希望是我的!可惜啊哈哈哈哈……”
疯疯癫癫的笑声在身后经久不绝,邬颜再次踏入阳光下,终于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
王师爷转身,朝两人作了一揖:“两位回去后切勿打草惊蛇,等在下请令于县令,便立刻派兵去抓人!”
“如此便有劳王师爷。”
“客气。”
离开衙门,邬颜终于有一种心中大石头放下的轻松。
这件事,前前后后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眼下才抓到犯人,荷花村的村民终于可以放心走动了。
胖子在马车上等着,见人出来,赶紧叫小厮过去请人。
施傅兴冷哼:“不用了,我和内人还要回家。”
胖子闻言乐了,哎哈,巧了,我也要去你家!
施傅兴:“……”
“不如让在下送二位一程?不要钱的那种。”
施傅兴简直要气笑了,他岂是那种在意铜臭的人?正想拒绝,身旁的邬颜已经高高兴兴地答应下来:“好啊,多谢王公子。”
“哈哈哈哈,不用谢,别忘了我们的约定就行。”
“放心,只要王公子能够找到小龙虾,我一定倾囊相助。”
两人一来一往,笑谈中几句话便将“生意”做下,徒留施傅兴拒绝的话噎在嗓子眼。
真难受。
马车颠颠簸簸往城外而去,走路需要大半个上午,王家家大业大,马车防震功能做得不错,里面铺着又厚又软的波斯毛毯,等到了荷花村,竟然一点儿也没有累。
邬颜感叹,有车真好。
虽然这辈子不想努力了,但稍微赚点儿钱买辆马车还是可以的。
“好了,马车在这里停下便可。”
施傅兴放下马车的窗帘,看和王麟相谈甚欢的邬颜,下颚绷紧,“颜娘,下车。”
“嗯?到了吗?”邬颜正和王麟讨论吃的,她会做饭,胖子又是一个爱吃的,且身份和前世的自己差不多。
两人聊到很多美食,胖子从邬颜口中得知了许多听都没听过的美食,心生向往,忍不住对施傅兴说:“施兄娘子实在是妙人,如若不是已经成亲,某定然上门求娶。”
这么放荡无理的话,让施傅兴脸都黑了。
如若不是邬颜跟着自己下了车,而不是继续和那胖子聊天,某人指不定就要长篇大论他的“之乎者也”了。
心情不错地抽动嘴角,刚迈出几步,王麟也从马车上跳下来:“施兄,等等我!”
施傅兴的笑容僵住,蹙起眉头,同时心中涌起不好的预感:“你来做什么?”
“啊?来吃炒田螺啊。”胖子笑呵呵的,他那瘦小的书童在旁边补充,“施公子是不知道,我家少爷可是天天念着你们家的炒田螺呢,这不,大老远专门赶来,就是为了尝一尝。”
施傅兴:“……”第一次听说这种事情,他能立刻转头走吗?
事实证明不可以,不仅不可以,正当他们在这边对峙的时候,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啊!死人啦——”
尖利痛苦的女人声音,划破空气,刺得几人耳朵发麻。
“啊——”
第43章 ……
王李氏死了。
死状可怜, 是被人活活勒死的,那张脸颜色青紫,舌头吐在外面, 她肚子没有显怀, 但是显然,那还未出生的孩子也死了。
因为她的肚子被人残忍地剖开,女人就这样躺在地上, 一片血肉模糊。
至于杀人的人, 却是是王李氏的丈夫, 王大郎。
第一个看见王大郎杀人的,是一个荷花村的村民。彼时她从王家大门口经过,见王大郎赤着脚跑出来, 手上拿着一把带血的菜刀,一边跑一边喊“杀死他们, 杀死他们。”
妇人以为王大郎是要杀自己,吓得大声尖叫, 这才把包括邬颜三人在内的人引了过来。
“哎呀,造孽啊。”
王家大门口,一群人聚集在那儿,听着院子里撕心裂肺的哭声,众人的心里也跟着不好过。
人群中,那些和王李氏有过一夜甚至几夜.情的男人,又是后悔又是庆幸。
这要是被王大郎知道他们和王李氏都睡。过, 说不定直接拿刀全砍了。
“李氏看着老实, 居然敢背着王大郎偷汉子,也怪不得王大郎要杀人。”
“谁说不是呢,想不到想不到啊。”
“哎哟, 你们是没看见李氏那模样,太吓人了,肚子里的孩子直接给拿出来了!”
只是听着,就浑身发麻。
众人不再为王大郎说话,这也是一个疯子!
几日之内,荷花村接二连三出现事情,村长急的头发都白了,这会儿匆匆让人去县令报官,杀人啊,就算老王氏拦着,这个王大郎也保不住了!
等官府那儿得到消息的时候,前来抓捕王李氏的人马才刚出发。
这下庚县令又得多加一条传令,告知荷花村村民王李氏的罪名,然后将杀人的王大郎抓捕归案。
至此,整个事情彻底告一段落,庚县令对荷花村的印象变差,而荷花村则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处于焦虑的状态。
这些姑且不谈,当天,胖子王麟经历了那么一件事情,哪里还有胃口吃炒田螺,施母不好意思让人白跑一趟,便去专门给王麟炒了一大包,让其带回去。
看着家里所有人都对胖子表露友好,施傅兴非常烦闷,转身去书房读书,离开的背影莫名带着萧瑟。
正在和王麟聊天的邬颜注意到了,顿了顿,眼底划过深思。
过了会儿,她去厨房乘盛了一碗搁在灶上温着的猪骨头汤,里面多切上胡萝卜块,用来给人补充维生素A。
书房的门关着,窗户只开了一扇,邬颜透过窗户,看见施傅兴站在窗口发呆。
打击这么大吗?
女人有些好笑,都是成年人了,难道就因为一会儿不理他,便生气啦?
简直是幼稚鬼。
轻轻推开书房的门,窗户前的施傅兴耳朵动了动,没有回头。
邬颜把骨头汤放在桌子上,汤是热得,瓷碗也是热的,女人的指腹烫的发红,她捏住耳垂降温,一边慢慢走近施傅兴。
“夫君,颜儿给你盛了一碗猪骨汤,里面加了胡萝卜,特别好吃。”
“哦,放在那吧。”
“不行的,东西要趁热喝才好喝。”
闻言,施傅兴簇起眉头,手中的书半天没有翻过去一页,他冷着脸道,“我现在没空,不用管我,你们只需去招待那个人。”
“夫君这是什么意思,是让颜儿出去吗?”
“对。”
邬颜笑了,臭弟弟,居然还敢赶自己。想她好心好意怕某人难过,特意进来关心一番,现在是被嫌弃了?
哼,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姐姐的脾气还上来了呢!
邬颜转身就走,听到动静的施傅兴手指僵硬,因为过于用力,书本被捏出指腹的褶皱。
房门啪的关上,像年久失修的马车,吱哟吱哟的惨叫,房间里只剩施傅兴一个人固执地站在那儿,看起来居然有些可怜。
书是看不下去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在此刻也仿佛失去作用,脑袋懵懵的。
索性将那本谢士道的书放下。他转身走到桌子旁,看见了上面放着的、那一碗还在冒热气的猪骨汤。
汤的表面飘着一层油花,里面除了骨头还有几块煮的发红的胡萝卜,颜色搭配着实漂亮。属于肉的香味在空气中飘散,竟勾起了肚中几分馋虫。
这个味儿,真的好香啊。
施傅兴这人挑食,毛病好像是天生的,打有记忆开始,他就发现自己味觉很敏感。
比如施家女人做的那些饭,虽然算不上好吃,但也能下口,可是偏偏进了施傅兴的嘴中,那些不好的点儿就被放大无数倍,让他无法下咽。
所以哪怕强迫自己多吃一些,这么多年,施傅兴的身子也不太好,整个人面黄肌瘦,体弱多病。
调羹轻轻搅拌了一圈,属于猪骨的香味变得更加明显,热气熏染地少年人鼻尖挂上几滴水珠,舀起来一勺,迫不及待送入口中。
一瞬间,熬了几个时辰出来的大骨精髓在口中晕开,第一口,骨汤油而不腻,汤鲜味美,而且没有常见的腥气,应该是用调料给压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