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要是他不想,他喜怒哀乐依旧不摆在脸上,但是就莫名其妙散发一种气息叫做“仉余的心情”。
这种气息大多是寒冷刺骨,懂得南一瑟瑟发抖,这就意味着,大爷仉余不爽了。
南一想,大概是因为自己对仉余来说实在不算个人物吧,不必担心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情世故和所谓的来日方长,所以情绪根本就没必要在自己面前掩饰。
至于仉余大爷的这黑脸白眼,南一可结结实实的接着好多回了———她好像老惹仉余不爽,第一次见他自己招惹他的时候算一次,上次去他家光顾着丸子把他老人家忽略了算一次,上次什么时候算一次………
可是这次自己又怎么惹着这位老人家了?
南一目送仉余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翻着白眼朝公司走去,边走边想今天自己对仉余老人家做了什么不得好死的坏事儿。
想来想去,百思不得其解。最终得出结论:仉余不是什么大爷,是老佛爷!
南一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自己圆滚滚的肚皮,老佛爷亲手包的抄手,煮的抄手,做的抄手,进了自己的肚儿!
也不知道是自己金贵还是这胃金贵。
南一觉得好玩,一个人走在大路上嗤嗤傻笑,南一回首朝仉余离开方向看了看,人早就走远了,连影子都捞不着了。
办公楼前,依旧是人来人往的繁忙模样,怪没趣的,刚刚他们走过坐过的地方也落下了其他人的影子。
南一耸耸肩,转过身来,在阳光下勾起嘴角露出浅笑,大步流星的朝着办公楼大门走去。
晚上的聚餐是真的,不是南一吃腻了抄手想另觅新欢的理由。但是对于南一来说,尤其在吃这方面主观想法和客观事实往往是逆道而行。
比如说,今天晚上的聚餐,吃的是火锅。
如果说抄手是南一的大老婆,那么火锅就是他的小老婆,之一。
当然,南一的小老婆不少:麻辣烫,麻辣拌,麻辣香锅,新疆炒米粉,烤肉,烤串,炸串,过桥米线,炸鸡…………
再当然,火锅是他的小老婆里面地位比较高的一个。
所以这天晚上,南一自然而然的大快朵颐,吃的酣畅淋漓,之后大家又转战KTV,唱的那叫一个声嘶力竭鬼哭狼嚎,喝的那是一个晕头转向六亲不认。
因此,抱着酒瓶睡大觉的南一,自然没有听到来着仉余老佛爷的响彻云霄的电话铃声。
仉余还是一个学生,自然没有见识过公司的企业文化,也没有领略过成年人的疯狂。但是毕竟是一个大学生,该知道的地方还是知道,可以去过的地方也都清楚。
仉余正襟危坐在沙发上,背挺的板直,像是在开八国会议。丸子见情况不对,铲屎官浑身冒黑气,一看就是心情不好,作为一个会看眼色机智勇敢美丽大方的喵,丸子果断的喵一声蹦回自己的窝,装死睡大觉。
仉余自然没有分给丸子多余的眼神,他愁自己的事儿脑子都不够用。
两件事:
第一件:自己为什么要给南一打电话。
第二件:那人为什么不接自己的电话。
仉余自认为自己双商在线,智商不低,唯独对南一此人,百思不得其解。
这姑娘成天咋咋呼呼,一看就是脑子里缺根弦儿,要么就是缺心眼——总之肯定缺点啥。要不然他们也不至于认识不过几天就登堂入室进过了对方家的门,现在甚至升级到送饭的关系。
虽然送饭是给钱的。
但是得到二十块钱人民币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想到今天中午南一特顺手的抽出二十块人民币放到自己眼前,仉余就更气不打一处来了。
这个吃饱喝足,给钱溜号的行为,简直像极了古代满脑肥肠的油腻大爷在什么青楼红楼睡完姑娘吃干抹净给钱走人的样子!
简直恬不知耻!
仉余再一想,这个不接自己电话的人现在应该正在某个纸醉金迷软香红土的场所醉生梦死,把自己和他的抄手忘了个一干二净!
还有她的在家里嗷嗷待骨头独守空房的抄手兄。
很好。
很南一。
又缺心眼又大大咧咧,人傻话多胃口大,今天喜欢吃抄手明天喜欢麻辣烫,真不知道自己喜欢她哪儿!
等等,喜欢………
仉余正襟危坐在沙发上,忽的从旁边拽过来一个抱枕紧紧抱着,他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这个可怕的念头吓了一大跳,似乎抱着什么东西把他遮的严严实实,才能掩饰住满腔慌乱,和几近跳出胸膛的少年的炽热心脏。
或许,是喜欢。
是情不知所起的爱恋。
仉余坐在沙发上,双目紧紧盯着正前方,像是在看什么东西但是却又没有看什么东西,或许,是在捕捉什么双目无法察觉到的东西。
喜欢?南一?他喜欢她!仉余喜欢南一!
仉余二十年来关于喜欢这种情感的信号是封闭的,他不发射这种雷达,更不可能接受到这种雷达。
喜欢是什么意思,他从来都不太理解。不止是喜欢,很多感情,友情亲情,他都觉得自己不太能感知到。
比如说,他的父母是否爱他,他就不知道。从来自他们的电话和关心里,他从来没有听出来温暖和关爱,只有例行公事的抚养和询问。
在比如说,在看爱情题材的电影和书籍的时候,他总是皱着眉头百思不得其解,不懂男主角为什么会对女主角另眼相看,也不懂为什么女主角会为了女主角付出生命。
至于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他更不懂,这种虚无缥缈了无痕迹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一种情感,竟然比金钱可贵。
仉余一度觉得自己是有某种疾病,关于情感感知方面的,自己在感情方面简直冷淡淡泊像一个变态。
他不想做变态,变态都是一个人,他也会偶尔孤独的。
这似乎是他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喜欢这两个字的含义。
书里男主角与女主角对对视。
电影里男女主角的一个拥抱。
自己临走之前对南一的一个回眸。
似乎都有了答案。
原来是这样的。
火热的心脏的扑通扑通的跳动,多巴胺在全身游走,欲望在叫嚣着呼唤着那个人的名字。
仉余想,可能,自己真的是喜欢上了她。
而仉余脑海里的女主人公,正在KTV抱着话题,声嘶力竭拼命的一展歌喉。
这很南一。
☆、宿醉
对于上班,南一没有什么想法,她本就不是一个多么有事业心的人,最大梦想就是能够吃好喝好,衣食无忧,知足常乐嘛。对于她现在这份工作,她算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
但是,她很喜欢她的这些同事。
这大概是不幸之中最幸运的事情了。
良好的工作环境,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
所以,和她的兄弟姐妹的一起出来聚餐聚会,南一放飞自我的彻彻底底。
等到她晕晕乎乎的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一点了。南一躺在床上,打开手机,赫然是五个来自仉余的未接电话。
南一惊奇的咦了一声,还没来得及做出什么反应,她就已经歪头睡过去了。
酒精作用加上精疲力尽,南一这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一点。
睡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的南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起床之后无视抄手哀怨的眼光,给他加了狗粮之后,理直气壮的回到床上继续幽会周公。
抄手吃完他的狗粮,颠颠儿的跳到床上拿他的狗头拱着南一。
说到抄手上床这件事情,就不得不说这狗子与日俱增的地位和与日俱增的狗窝。
抄手刚刚到他家的时候,乖的简直温柔贤良,南一疼他疼的不得了,每次看到他一副小可怜儿畏畏缩缩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的狗窝里的样子时,南一都十分愧疚觉得自己是资本主义恶地主,于是南一会把抄手抱到他的腿上,一人一狗坐在沙发上一起看电视。
再到后来,等到抄手熟悉了环境之后,这狗子狗胆儿越来越大,总是趁南一不在家,偷偷跑上沙发,山中无老虎,猴子就称大王了。
再然后,这狗子已经登堂入室,明目张胆的篡位了,这个家里的每一个地方都留有他的痕迹。
南一一开始气的牙痒痒,正好借机把他的狗粮换了低一档,小惩大诫,结果这狗儿居然闹绝食,床该上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