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番外(11)

作者:顺颂商祺 阅读记录 TXT下载

“那就它吧。”李方潜说着就要付钱。

“其实你不戴眼镜就挺好看的。”沈拙清离得近,强灯下可以看到李方潜眼睛上透明的绒毛,不由自主盯了许久。

“不戴怎么办?我现在什么都看不清。”

“我听说外面有那种直接戴在眼珠上的眼镜,听起来有点可怕,但还挺神奇的。你不是要去斯坦福?出去后可以买来试试。”

“那叫隐形眼镜。”李方潜笑道,“我还以为,作为文学系的人,此时应有煽情。”

“煽什么情?‘我来做你的眼睛’?”沈拙清眼镜笑成了月牙的形状,说起话来带着笑颤音,好听极了,“李方潜,我平时是做了什么,让你对文学系产生这么大的误解?”

李方潜清了清嗓子,学他那天在洗手台上抑扬顿挫的语气,拿腔拿调道:“Forget in thee, their cup of sorrow here.(在你怀中,忘却不幸多多)”

说罢还挑衅地摊了摊手,意思是你做过类似的事儿可太多了。

被模仿的沈拙清哭笑不得,很想笑骂一句哪有你学得这么矫揉造作,突然又意识到什么,抬手佯装要打:

“好啊!你明明能听懂!就说你骗人!”

李方潜退着往门外躲,边跑边说:“都说了,是最近恶补英语——”

说话间没看清脚下的台阶,一脚踏空,整个人重心失衡倒了下去。

沈拙清冲上前一把扶住,右脚撑着台阶下方,稳住了李方潜,却因为用力过猛扭到了自己的脚。

“得!”李方潜见状,也不打趣了,伸手把沈拙清的一只胳膊环在脖子上,拿肩膀当他伤脚的支点。

“你看路,现在不想当我眼睛都不成!我来当你的右脚了。”

-

沈拙清的脚没到伤筋动骨的地步,但也需要养好一阵子。

这段时间,沈拙清行动不便,于是有刘柳带饭、打水,有孙乾明连借书都一把包了,好不惬意。而始作俑者李方潜却忙着出国前的准备,半个月没来问候一回。

沈拙清忿忿,化憋气为动力,把诗社倒是办得越来越红火。

成员原本只有外语系和文学系学生,渐渐,来尝鲜的人越来越多,502已经站不下这么些人。沈拙清一边准备着成立社团的立项材料,一边寻摸合适的集会地点——人多了起来,总不能老是半夜偷偷摸摸搞吧?

审批还没下来,鼓楼下的空地就成了新的聚集地。

沈拙清是不在意诗社究竟产出多少“诗”的。有时候,朴素的三言两语反而比绞尽脑汁写出的诗句更动人,这也是他偏爱听别人说故事的原因。可能正是这种随性惬意的氛围分外吸引人,作为一个“编外社团”,丛林诗社的名声却比许多小社团都响。

那会儿,顾城、北岛正时兴,N大宣传栏里总会贴出每周精选的字画或文章,散文短诗那一栏里,有一大半是诗社成员的作品。

李方潜站在橱窗前,发现每一个作品下面,都写着:指导老师 郑钦译。

“我以为他会很忙。”

李方潜有次在社里读到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发现指导老师仍是郑教授,不禁感叹:“事情这么多还对学生这么上心,是我以后的榜样了。”

当时郑钦译没挨住沈拙清的软磨硬泡,做了诗社的指导老师。只是,他不像其他社团老师那样只挂一个名头,而是真的每周都会组织围读,并且像“改作业”一样细细品读成员的作品。

听着李方潜夸自己的恩师,沈拙清语气不觉都荡漾起来:“那是!郑老师可算是文学系头号榜样了吧?”

他会跳出大纲花两个小时聊电影里的多元文化和宗教,满眼含笑的听学生热血上头的演讲;对生活充满了温柔的期许,爱把凌晨说成子夜,熬到两点改作业被他称作“品尝诗歌与幻想”,点滴俗事对他而言是跳脱出来的音符。他热衷于记住每个人的名字。

李方潜看沈拙清这副手舞足蹈的样子,甚至后悔自己挑起了这个话头,只好笑着打断了:“看你这么喜欢郑老师的课,不如以后留N大当老师,从学生变成同事?”

沈拙清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能留当然好啊,不会有哪个N大人不想留吧?”

只是,N大的青年教师计划,需要留洋经历与至少同等级的硕士学历。沈拙清沉默了一会,突然问道:“李师兄呢?在B大读完研还会回N大吗?”

“回!”李方潜不假思索地答了,一刻都没停顿,“哪个N大人不想回?”

-

郑钦译有时也会和诗社成员一起围读。

在一个紫霞漫天的傍晚,他们幕天席地,花生米和清酒摆在餐补上。郑钦译替大家盘下来一个河边的场地,一堆毛茸茸的脑袋挤在一起,面向北方。

“可惜我不教毕业班。”郑钦译目光灼灼地望着远处,“不然,过几年,还可以陪你们看世纪之交的最后一场晚霞。”

沈拙清撒娇似的赖在他身边,软绵绵说道:“不教我们也可以一起看啊!”身边瞬时响起此起彼伏的附和,七嘴八舌地说舍不得陈老师。

郑钦译兀自盯着翻滚的彩雾。入秋后,五六点光景的地面还有些余热。一群人突然静默了,齐齐望向河对岸。

晚霞的颜色随着太阳消失渐渐暗淡下去,但万家灯火星星点点,映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河灯!”一个物院的姑娘指向另一边,大家随着手指望去,只见斑斓的灯带绕河而亮,那一瞬间的浪漫,就像突然吃到了蜜糖。

他们开始窃窃私语,聊起未来与梦想。

往后的十余年里,会有人站上讲台,也有人穿起白大褂,有人继续以笔做剑。

在各行各业奋斗着的他们会下班,回家后疲惫地打开一个叫做“微博”的软件,在本地板块刷到 #N市晚霞# 这个话题,猛然想起1997年的这个秋天。

然后油然而生地感慨着:啊,原来这就是属于我们的时代啊。

作者有话说:

#李方潜对文学院的误解被沈拙清加深了#

第10章 修罗场

枯萎的爬山虎密密地遮掩着墙体,鼓楼里的歌声都被嬉闹声盖过了。一个穿布鞋的男生爬起身,草沾在外套上,怎么都扯不掉。

这天之所以分外热闹,倒不是此次香港回归的围读主题有多符合口味,而是因为,刘柳的神秘女友,终于要慕名而来了。

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连沈拙清也只听其人、未见其面。大家爱听故事,但也没什么窥私欲,那位青梅姓甚名谁都一概不知。但家属主动来观摩就不一样了,孙乾明摩拳擦掌准备了好几首长诗,还特意穿上顶青春的白毛衣。

“嫂子来又不是你对象来,你拾掇这么帅做什么?”沈拙清打趣道。

“什么嫂子,是弟妹!”孙乾明拿摩斯把头发往后抓了抓,臭美了一会儿,“咱作为兄弟,当然得给二刘撑场面!欸你赶紧换一身,长这么好看都不显摆,当502没人啦!”

最后,沈拙清只能穿着薄薄的裤子,坐在草地上冻得瑟瑟发抖,默默腹诽孙乾明。

嗒、嗒、嗒——

皮鞋的声音从身后响起,还没抬头,就已经看到一双皓白的脚腕。牛仔喇叭九分裤衬着腿又长又直,脚上一双圆头皮鞋,踩在草地上带来一阵清风。

啧啧啧,美人的打扮都是相似的,这鞋怎么这么——

孙乾明正想着到底该叫弟妹还是嫂子。算了,给二刘个面子,叫嫂子吧。他缓缓抬起头,摆出一个无懈可击的微笑。

“嫂——我艹?!”

孙乾明的视线刚触碰到来人的脸,就跟被踩了尾巴似的跳起来,连裤子上的草渣都顾不上管,直接在原地又跳又跺脚。

“缪斯?!你怎么来了!”

“你发神经啊?”刘柳一脸茫然看着炸毛的孙乾明,把方寻怡揽到身后。

正在围读顺便想涮一顿刘柳的众人面面相觑,只有见过方寻怡的沈拙清露出恍然的神色。怕不是遇上修罗场了。

沈拙清站起来,把正激动上头的孙乾明按下,朝其他人说:“咱要不今天先到这儿?”

一行人了然,自觉地拍拍草渣,拿起书走了。

孙乾明鼓着一张脸,看起来一点就着。

“刘——柳——”孙乾明咬牙切齿地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们,你对象是她呢!”

“我怎么知道你们认识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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