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陆永乐想了想,“我有点想出去转转。”
“哎?”助理一愣,“你不调整一下时差吗?你明天可是要拍摄的啊。”
“不用呀。”青年昨天才喝了血,现在还正是精气神状态最好的时候。而且在飞机上他也睡过了,并不着急现在就上床。不过他还是冲自己助理道:“你要是累了的话,留下来调整时差就好啦,不用一直跟着我的。”
小朱一惊:“这怎么能行!”
小朱虽然年轻,但该有的职业操守一样不少,是很称职的助理。所以该跟紧自家艺人的时候,他是绝不会马虎的。
“没关系,还有闫哥啊。有他陪着我,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陆永乐笑道,“我们就在镇上转转,吃完饭就回来,不会超过……”陆永乐看了看自己的手机,“不会超过九点的。”
小朱犹豫了一下:“呃……”
陆永乐双手合十,继续道:“我保证手机一直开机,给我发信息十分钟之内一定回复,好不好?”
小朱道:“我还是跟你去吧,万一傅哥知道了我就惨了……”
“不会啦,我不说,剧组里的人也不会闲得没事说这些嘛。”陆永乐回道,“而且闫哥今天还能和我逛街,※莉莉丝※明天工作的时候就还得主要靠你帮忙了,所以你今天一定要好好休息啊。”
这倒是事实。闫钧只是个挂名助理,真正工作起来,小朱觉得大概还是只有自己主要承担责任的。要是今天不调整好状态,明天拍摄的时候注意力不集中,就很有可能影响到陆永乐的工作。
小朱有些两难起来。他毕竟是经济舱飞来的,确实累了,内心是希望能够待在民宿里早点休息的,而不是出去一直走路……
陆永乐发现他的神色松动,立刻再添点柴火:“好吧?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哦!”
小朱终于被说服了。
“……好吧。”小朱轻叹一声,“那你一定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有事随时给我打电话。”
其实有闫钧在,发生意外的话完全轮不到打电话给小朱。毕竟要是闫钧都解决不了,小朱也不可能解决得了。但陆永乐还是好好答应下来:“嗯嗯,好的哦。”
小朱又道:“大使馆的电话还记得吗?”
“记得呀。”
“在手机地图上标记好这里了吗?别迷路回不来。”
“放心,已经标记好啦……”
小朱说了好几点,不管有用没有,陆永乐都一一应了。小朱终于想不出来更多的叮嘱之后,终于走了。
陆永乐关上门,走回房间,夸张地长舒一口气,好像和小朱的对话就是一场艰难的辩论赛。闫钧的眼里闪过笑意,但什么都没说。
“啊,闫哥,抱歉啊。”陆永乐走到男人面前,带着歉意道,“我还没问你的意见,就擅作主张先和助理那么说了……”
“没事,我陪你出去,我不累。”闫钧一下就猜到了陆永乐想要说的话,然后顿了一下,又道,“你不用一直这样顾忌我的感受,甚至总在道歉。我说过会照顾你,这些就都是分内的事,你可以更自在一点。不许再说‘对不起’和‘抱歉’了。”
“呃……”陆永乐其实觉得自己已经够自我了,闫钧现在这么说,搞得陆永乐不知道怎么接话才好。青年只好眨眨眼,“萌”混过关:“好,我知道啦!那我们准备出去了,可以吗?”
“可以。”闫钧从箱子里找了几件东西,收在身上,然后锁好箱子放在旁边,“你有什么要拿的吗?”
“背个包吧,万一要买什么……”陆永乐拿出自己的背包,掏出里面多余的东西,把钱包放进去,然后准备背起来。
闫钧一伸手就把包拿在自己手里:“走吧。”
“哦哦……”陆永乐拿着手机在后面取了房卡,跟着出了门。
“啊对了闫哥,要不你把包背在前面吧……”第九十四章 ——遇到一个小镇,遇到一个人
山脚下的小镇,规模不大,悠闲惬意。加上建筑有特点,沿街店铺房屋色彩怡人,确实是个适合拍“旅游宣传片”的地方。
陆永乐明天的戏是白天在小镇里走,现在先提前体验华灯初上的夜里小镇,也别有一番滋味。
在这种国人游客稀少的地方,陆永乐不用戴帽子眼睛和口罩,可以大大方方地走在街道上,还时不时和闫钧讨论着沿街店铺。遇到一些有特色的景点或者好看的店铺,还会停下来拍照。
当然,总的来说是陆永乐拍得多。他穿着亮色的羽绒服,在灯光下轻易地从背景和其他游人中脱颖而出。而闫钧也从一开始的陆永乐拜托他拍照才会拍,“进化”为主动、随机举起手机帮忙拍照。还别说,有美术功底的大佬确实令人放心,闫钧拍出来的照片大多赏心悦目,没发生“典型直男拍照”的惨案。
众多照片中,有一张很有意思。照片是在一家礼品店门口拍的,背景里的主要照明和装饰小灯泡前后映衬,打光效果刚刚好。陆永乐站在街边,微微低头,看着一米开外的一个小姑娘。小姑娘也就四五岁,是经典欧洲人长相,金发碧眼,长得可爱极了。她大概是对亚洲人有点好奇,牵着她的母亲在和别人说话的时候,她就站在那里抬头望着陆永乐。陆永乐低头冲她笑,她也就冲陆永乐笑。
这照片是闫钧随手抓拍的,加上人像模式助攻,一切都显得刚刚好。
陆永乐刚看到这张照片,立刻往前跑了几步,追上孩子的母亲交涉了一下。大意是他自己在华国是一名演员,刚刚街拍的时候拍到了对方的女儿。因为照片很好看,想放上社交网站,希望对方同意。他还给那名女士看了拍下来的照片——不是单独一张,还包括了一些前面拍摄的照片,以示确实没拍下奇怪内容——以及自己的微博账号。孩子母亲在看过之后,表示同意了。
为了感谢,陆永乐请母女两进了礼品店,请小姑娘选了个她喜欢的礼物。小姑娘规矩很好,在母亲的引导下,没去看那些贵重的东西,而是在实惠又可爱的精灵娃娃柜台前犹豫起来。她妈妈说只能挑选一个当“新朋友”,所以她还得想一想。
陆永乐站在旁边,耐心陪她选,还和她一起讨论娃娃们的长相和服装。
这一幕很温馨,但出于尊重,闫钧没有再在店内拍摄。男人沉默地站在不远处,看似只是随意站了一个地方等人,实际上却是能快速防御各个方向袭击的最佳位置。
不是闫钧想太多,只是他习惯到陌生地方就这么站位了。
他默默看着几米开外,陆永乐眼里带笑,兴致勃勃和小姑娘讨论着“新朋友”的神情。
哒,哒,哒……
店铺通往二楼的木质楼梯忽然响起脚步声。
闫钧听出是两个人的脚步,扭头望过去。
不一会儿,楼梯上就下来两个人。那是两个男人,走在前面的看起来三四十岁,西欧人长相。他头发后梳,拿着一根短手杖,黑色大衣黑色西裤,皮鞋干净锃亮,一副绅士模样。后面的男人五十多,风格和前面的类似,但没有手杖,反而拿着一个包装好的黑色礼品盒。但从年长的人拿着东西这点来看,就明白这应该至少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更准确地说,或许是主人和他的管家。
在柜台里的店主和年轻点的男人打了招呼,闫钧听懂了,那是一个不太常听到的称呼——“子爵”。
较年轻的男人和店主点了点头。
有爵位的人。闫钧想着,不动声色地多看了几眼:而且这个人,应该……
那位子爵的目光突然和闫钧对上。
闫钧没躲闪,索性就正大光明看着他。
子爵也没怎么着,或许他猜到了什么,或许没有。总而言之,他向闫钧微微一点头,然后就走出了店铺。
这并不代表他们认识,友好的人经常会冲陌生人点头微笑。而如果是一名绅士,有时在路上甚至会对路遇的女士们脱帽打招呼。
闫钧没点头,也没说话,只是神色淡淡地看着他走了出去。
“闫哥?”陆永乐好像注意到了蹊跷,回头看向男人,“怎么了?”
“没什么。”闫钧看陆永乐走向自己,“有事?”
“拿钱包啊。”青年一边笑一边打开闫钧背在前面的背包,掏出自己的钱包,“刚刚有人出去了?你在看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