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正义
秋天的一早, 动物们吱吱呀呀的多忙活,储存粮食,以备冬天的严寒, 尤其冬眠的动物,更是勤劳。
路边的树叶洋洋洒洒的打着旋争先恐后的落下, 踩上去厚厚的沙沙声。
天上朝南飞的大雁们也飞的差不多了, 好似一切都遵循着造物主的规定。
它们一边听着老大的指挥,一边无聊的从半空俯视, 嗯,这些移动的一个个黑点好有趣啊。
它叫了两声,顿时同伴们都应和着。
朱彪听着上面的大雁声, 抬起头来就饶有兴趣的, 要张弓搭箭, 射下来一个烤烤。
李十一一看他这个架势, 就立刻开玩笑说道,万一这上面有母的怀了小雁,你这不是一箭两命。
朱彪斜楞眼,嘴上不屑道:“屁, 那不正好一箭双雁。”
李十一一本正经道:“哎,你这憨子,说你傻你还不承认, 这来年生了小雁, 那不多一只, 你现在这吃了,能吃出两只的份啊。”
这话一出,朱彪立刻大脑急转弯,这他说的对呀, 哎,好像也有地方不对。
看着朱彪一脸的纠结,而趁着这时候,大雁们已经飞过他们的头顶,一行人不由的使劲用牙齿顶着上颚,以免不厚道的笑出声来。
朱超外表跟朱彪似的憨厚,壮实,可是却粗中有细,愣是没先漏出不对来。
就这样气氛诡异的过了一炷香的时辰,这朱彪才大叫道:“哎,不对呀。”
直接转过头,指着十一急赤白脸道:“你放屁,这他娘的,它就是生下10只崽子来,我要是遇不上,不也进别人肚子里了。”
“噗,哈哈····”众人实在是撑不住了,破口大乐。
即使沉静如萧何等文士都轻笑几声。
这边朱彪都跟李十一直接在马背上打起来了,李十一灵活的闪躲,这彪子力气忒大,还是避其锋芒。
两人闹腾了一刻钟,朱彪更是气喘粗粗的憋屈脸色,这十一老是想到一出是一出,还总是喜欢拿他开刷,偏偏每次自己都上当,也真是他奶奶的邪门。
小五和小六悄悄秘密的眨眨眼,这旅途无聊,果真还是看热闹舒心。
朱远单手牵着缰绳,右手随意转着匕首玩,他什么也没看到。
*
寅时,于郡守看着地上被灌了迷药跟死尸似,与他不对付的官员,一丝表情都没有。
至于与他交好的,到是待遇优厚,只是被关在屋里,绑在了椅子上,每人专门心腹看着。
看着这个场景,那怕是脑子喝的在糊涂,也知道这是什么事了。
到底是醉酒一夜,短短絮絮气声道:“郡守,您一来我们就向您表忠心,事到如今,您还不信我们。”
于郡守身后的谋士慢悠悠道:“这投革命军自然是机密之事,怎能传入外人之耳。”
这话一出,满腹愤怒呲溜成了空。
其实他们这些中底层官吏,还真的偷偷摸摸的跟革命军接触过,这谁的眼睛又不瞎,心里各有小九九,只是都见不着,这地位更是摸不清,也不知找谁好。
至于外面的村庄更是严密,这每家每户都供奉着大帅以保佑其长命百岁,即使听说见过,他们问道,也都说不知道。
尽管没来占领鹿城,却都知道这巨鹿郡谁说话算数,这一朝天子一朝臣,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天经地义。
况且他们这又没受过什么皇帝的恩典,连家中的老婆孩子都抱怨跟着他这个当官的还不如个屠夫。
呸,屠夫,真要是肉,人肉都能吃上两块,可是,枉为自己寒窗苦读一辈子,到头来,还这个下场。
王朝末代,他们这些正儿八经考上陈朝榜单的进士举人秀才都成了烂泥了。
若是不把握机会,真的就永无出头之日。
*
还没到城门口,远远的众人正襟危坐,打闹的也恢复冷淡的面孔。
卯时,在路上已吃完早饭的众人看着,护城河外黑压压的老百姓,当先是穿着一身耀眼夺目官服、头戴官帽的中年儒雅文士,手举着一块红布盖着的托盘。
身后侧的则是儒士打扮的文人们,在其后就是绸缎亮丽的乡绅,还有富豪身边居然很多小家碧玉、媚态妖娆等年轻女子,可谓是类型齐整。
朱远一行人早已经司空见惯,这以前每打下一个县城,总有这种自作聪明的,按那些人的想法,若是收了做小妾,就是沾亲带故,放心了。
呵呵,什么时候,一支好的军队居然靠女人来检验。
护城河上的吊桥,目测18米左右宽,哪怕是5匹马都能并架骑驱,宽阔的城墙,目测高度得十二、三米高,足足有三大城门,果真不是上县宁县能比拟的。
百姓们被一早敲锣打鼓的叫出来迎接革命军,跟过年似的开心,看着骑在高头大马上的俊小伙子们,爆发出巨大的欢迎。
看着百姓们发自内心的恭迎,仿佛这不是来占领似的。
对村民们来说,就是个面子,明面上是没占领,可是周边的村子里都早已是革命军主政的,萧何派人不仅要进行经济建设,还要兴修水利,教导学堂,垦农种地,发放良种;
同时周边山上的悍匪,强盗,歹人,兵寇···都是革命军斩草除根,再加上大帅常说的,“要致富先修路”,使得他们的生活重回正轨,短时间内就把他们治的服服帖帖。
毫不夸张的说,革命军就是他们的“神”。
这种狂热的信仰,让前面的官员真真切切的认识到了什么叫做民意如洪。
哎,想起以前朝廷的暴/政,自己作为一郡之首,一一公布,不也是刽子手吗,可是自己是巨鹿郡郡守啊。
“大帅,俺们要加入革命军。”
“对,大帅,收下俺们吧,俺们不怕死。”
“····”
好眼馋啊,前面的将领们都是身跨战马,一身铠甲,背跨箭囊,身具腰刀等各种武器,身后半截黑色披风高高扬起,看起来威风凛凛,高不可攀。
原谅他们不认识朱远他们腰间的刀具其实都不一样,有环首刀,柳叶刀,环刀,朴刀等等,都是为了战场上方便,而且每个人的力气不一样,这刀打造的重量也是因人而异。
兵器用的趁手,才能更好的杀敌,发挥作用。
至于后面的士兵们,他们才是真的第一回见这么多,一眼忘不到头,这怕不是得有上万士兵啊。
一模一样的穿着,一模一样的姿势,以往见到的都是下到村子里的文人,这士兵几十个帮忙种地或劳作的,那时候,觉得跟自己儿子没什么两样,都是一样的憨厚庄户汉子样。
单看还是那个样子,可是汇聚起来,怎么就那么神气呢。
于郡守看着最先的马儿上前,立刻跪地,俯首称臣,恭敬的说道,献与革命军大帅,巨鹿郡之郡印,军印,虎符,以及鹿城城防图和整个巨鹿郡地图。
朱远几人下马,萧何最先过去给恭敬的揭开红布,身侧的于谦看着父亲眨眨眼,于郡守看着萧何这样子,就知道这是什么人了。
革命军的大帅身边的红人,老百姓们都编成曲子唱,小孩子都会简易的儿歌,看来这就是文士第一的萧丞了。
至于杨士奇等三杨,看来是留守在宁县了。
这萧何外表就是普通的文人墨客样子,温和有礼,没有一丝倨傲之气,要不是儿子给提醒,怎么也想不到,这么年轻,就是一手掌控整个巨鹿郡政事之人。
小五看着大帅接受完毕,直接接过托盘,把上面的一一拿出来。
这又让于郡守眼皮跳了跳,这位大帅看来是真的宽容大度啊,手底下人的行为,甚是熟练。
这么重要的物什不应该,只能自己放入怀中保管吗?
他一直低着头,也没亲眼所见这个大帅,长什么样子?
刚这么想,就看见一双比起自己的手小很多的手掌,稳稳的托起了自己的臂膀,以至于整个人都半起身。
朱远可没一开始就要扶起来的打算,这种世家子,对他们来说,世家比起皇权更重要,家国天下,顾名思义。
比起孤傲好懂、一根筋、只为百姓谋福利的于谦,其父亲这可是老油子了,就得先来个杀威棒,再施以恩。
恩威并施,古人诚不欺我也。
于郡守第一次见革命军的大帅,对他这种阅历千帆的人来说,看一个人的眼睛就能懂大差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