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文女配抢走男主光环(77)

殷狂风想了想,忍着心口的灼烧之痛计划道,“想必明日归无胤那疯子定会再次鞭打折磨我们。不如趁他们鞭打的时候,我骤然突袭,你就趁乱逃走,我们两人,能走一个是一个。

宋雨娘摇头:“狂风,我不能丢下你一个人。”

“不,只要你能逃出去,就立马带救兵回来找我。这样总好过现在我们两个人都被囚困在这里受折磨。”

宋雨娘也不是拖泥带水的女人,她温柔而坚定地点头,“好,那就这么办。你要坚持住,我一定会带人回来救你的。”

殷狂风中了归无胤的天魔黑火,心知自己怕是坚持不了多久了,他用这计划骗宋雨娘先逃出去,也是一心为她打算。

如果她为了照顾自己留在魔狱受折磨,到时候恐怕真的他们两个都逃不出去了。

殷狂风和宋雨娘不知道,他们在阴魂牢里说的每一句话,坐在白骨王座上的归无胤都能听见。

听到他们拙劣的逃跑计划,归无胤嘴角讥讽一扯,长眸无尽冰凉。

也许当年,他们就是这般亲亲热热的商量着一起双宿双飞的。

那个为了宋雨娘失心疯魔的男人,在每一次酒醉虐打小男孩时,都会指着他骂:“都是你这个拖油瓶不争气!你娘不要你了,不要这个家了!跟着野男人跑了!你高兴了吧?啊!把你生下来有什么用!贱种!老子不如打死你算了!”

年仅五六岁的小男孩被打得遍体鳞伤。

每次发泄完恶念的男人就会转头栽进房里呼呼大睡,小男孩却被关在院子外面挨饿受冻,只穿着一件三岁时的男人还清醒时给他裁的单衣,已经短得遮不住肚皮,小腿也露了半截在外面,脚踝被夜露霜降冻得青紫,光着脚丫蜷缩在屋檐下瑟瑟发抖。

有时候小男孩实在冷得不行了,就跑去墙角下的狗窝和隔壁的大黄狗挤在一起睡一晚。

大黄很好,从来不嫌弃他,还会用舌头给他舔伤口。

虽然身上的伤口被大黄舔过后更疼了,有时候还会发脓流出黄色的血,但是小男孩觉得一点儿也不痛,因为大黄是在关心他。

除了大黄狗,没有人在乎小男孩的死活。

后来,大黄跑到街上去捡骨头吃,被人一棒打死炖了肉,肉香顺着炊烟飘到屋檐下,小男孩第一次痛哭了一场。

以前,他被得了失心疯的男人打得再惨折磨得再怎么不成人形时,他都没有哭,只是眼神空洞地承受着,仿佛那具躯体已经不是他的。

可是大黄死了,小男孩伤心极了,这个世上他再也没有亲人了。

白骨王座的扶手上,就有一颗犬头骨。

那头骨不是大黄的,它只是长得像大黄,归无胤随手捡来的。

觉得喜欢,便放在了白骨王座的扶手上。

可是现在,归无胤盯着它,心里却浮起一股浓重的暴戾燥郁,体内那种嗜血的渴望感又涌了上来。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想杀人,想闻到血腥味。

只有用更浓烈的血腥味才能抚平他心中的暴戾。

归无胤面无表情阖上长眸,手摸到冰凉一物,是一枚银制的传音镜。

他弹开传音镜,女人轻柔关切的声音再度响起:“夺命君,你去哪儿了?昨晚你喝醉了,我照顾了你一晚上。结果回来就发现你不见了,到处都找不到,我可担心了!你没事儿吧?”

“我可担心了!你没事儿吧。”

“我可担心了!你没事儿吧。”

“我可担心了!你没事儿吧。”

一连听了三遍,心里那股暴戾的嗜血之气才平缓了下去。

所有人所有事都让他暴躁,只有这个女人的声音能让他内心得到片刻的安宁。

就像某种镇定剂一般的效果。

归无胤许多次想按亮传音镜和她说话,随便说点什么都可以,可是他的手却顿在那里迟迟落不下去。

他迟疑了。

“嘤。”白骨傀儡从归无胤的黑袍中冒了出来,‘睁着’一对黑漆漆的眼眶,乖巧地看着归无胤,蜷在膝下蹭了蹭他袖袍。

“滚进去,我说了没有我的允许不许跑出来,没听懂吗!”归无胤冷冷道。

“呜。”白骨少年弱弱地一缩,瑟缩地看着归无胤,但还是鼓起勇气伸出瘦弱地骨掌,去按归无胤手里的传音镜。

嘤嘤嘤,它也想听神仙姐姐的声音。

归无胤不耐烦地抬手一挥,用魔气将白骨傀儡团起来扔了进袖袍中,耳边是清静了,可是心情却更烦躁了。

……

齐麟已经带着风雨殿的两个属官出发了。

白月若想比齐麟更快一步找到风师雨师,也必须尽快出发去找归无胤。

可是在此之前,她还有一件事情得先解决好,否则夜长梦多,一个不小心,那些变数就会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发生。

尤其是像轩辕霆这种被天道狗屎运砸中的人。

按照天界一天轮回境一年的时间来算,这时候,轩辕霆的历劫第一世也差不多有十五六岁了,他的劫眼还有三年时间。

虽然白月没办法在轮回境上动手脚,但她有的是办法让轩辕霆渡劫不成功。

她从天后宫观的凡界祈愿里随便挑了一个,以功德还愿的名义下了凡。

自从狄城大水天后庙显灵后,凡间的百姓们便开始信奉起天后庙来。

一座座天后宫观如雨后春笋般在各个城郡拔地而起,香火旺盛,十分气派。

轩辕霆历劫的这个地方也不例外,在镇上祠堂供奉的地方,就有一座新修的天后庙。

白月就降临在这座本命宫观里。

她捏了隐身诀往街市上走去,准备去轩辕霆投胎的员外家看看情况。

没想到,还没走出几步,她就看到了轩辕霆衣衫褴褛地在街头上乞讨。

他头发脏乱,显然已是好几天没有洗头,头发都已经打结凝成黑块了,衣裳东破一个洞西破一个口子,勉强用一根稻草捆住腰身遮住了重要部位,脚下穿着一双夹脚草鞋,脚指甲里面全是黑色的你把,他一手扣着鼻孔一手端着个残缺的瓦片当饭碗,伸手向行人讨要银钱和吃食。

白月:“……?”

果然,变数是会在看不见的地方发生的。

她只不过忙了几天其他的事,轩辕霆就从好吃懒做的纨绔小少爷变成了街头乞丐,怎么回事?

这时白月听到街边两旁的卖菜大娘们在议论,“哎,那看,那不是钱员外家的小少爷吗,怎么沦落到街头来乞讨啦?”

“害!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听说啊前两个月前,钱员外家来了一个世外高人,给他算了一卦,说他这个老来子在弱冠前有一大劫,得将他赶出家门不用家里的一分钱,才能避免这场大劫。那钱员外一向对这些八卦命数非常迷信,当下就听了那道士的话,将他这儿子给赶出了家门,让他自力更生。没想到,这钱小公子也是个完全不争气的,把身上的家伙什全部典当完后,索性在街头当起了乞丐,整天混吃等死。”

“你瞧,他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呢!”

“也是,谁不在看在钱员外的面子上给他送点吃的花的,总不至于真的让他饿死吧。”

白月听完,总算明白了怎么回事。

可是,这世外高人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想到凡间也确实有一些卧虎藏龙的修真高人,白月将此事归为轩辕霆的命数。

他确实在十八岁那年有一死劫,但也不妨碍天道气运并未完全消失的轩辕霆不会得到命数的提点。

白月走到这一世的轩辕霆面前,上下打量他,隔着几步远仿佛都能闻到他身上两个月不洗澡的酸臭味。

“噫。”白月嫌恶地捂住了鼻子。

十五六岁的轩辕霆看起来没有后世时的成年模样身型高挺,虽然人还是那个人,但气质神态完全不一样了。

这一次的员外儿子,看起来更像一个纨绔无赖。

他一手抠着腋下,将瓦片碗伸向了一对卖包子的老夫妻,抖着腿吆喝道,“喂!肚子饿了,给两个大肉包!”

老夫妻常年在镇上做小买卖,自然认得他是钱员外的小儿子,也不敢得罪,从蒸笼里拿了两个热腾腾的大肉包放到他碗里,只求赶紧将这小祖宗给打发走,不要影响他们做生意。

轩辕霆得了肉包,狼吞虎咽地大咬一口,险些被滚烫的肉馅烫了舌头,他一边哈着舌头一边嘶着气,一边啃着包子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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