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声知你》作者:清樱儿
文案:
1:
知音,李勰曾写“音实难知,知实难逢,逢其知音,千载其一乎!”
我理解你的思想——知音
我知道你的音色——‘知音’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我...听千遍而后知‘音’,也知你。”
2:
女主声控!声控!声控!!!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这是一个女主为男主声音入迷的故事(故事情节发展较慢)。
两人知道彼此三个月,却因为各种阴差阳错,覃默从未听过文申说话。
一次普通话考试,覃默作为省测员意外听到了文申的声音,却不知道就是她认识的那个人。
一次对话,覃默听到了文申的声音,让她产生怀疑。
再次听到他的声音从耳机里流出,那是个让人心动的声音。
从此,她确定了那个特别的声音是他的音色。
直到一次被安排的旅行,发现他居然是表哥的兄弟!
“我想和你说,你...很特别。”
我好像还没和你说过,“你的声音也很特别。”
两人对视一笑。
3:
“你会发光,你知道吗?”
“你怎么和小孩一样惹人爱?”
“你愿意相信我说的话吗?”
“你愿意喜欢我吗?”
“我相信你。”
“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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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面冷清实际可爱娇气有小性子的女孩VS表面高冷实际暖心一心想要呵护女主的男人
2、1V1
3、此文慢热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文申,覃(qin)默 ┃ 配角:叶察,迟朗,闭闵 ┃ 其它:鹿羽
一句话简介:他的声音太迷人,怎么办?
立意:学会爱的倾听与表达
楔子
“最喜爱的书刊……每个人都会有自己最爱的书刊,也会有人喜爱同一种书刊,但是喜爱的理由却不尽相同。而我最喜爱的书刊是美食类书刊,喜欢的理由是它可以让我更加的了解美食的同时还能教会我怎样制作美食。
例如我上个月在一本美食刊物中看到糖醋排骨的做法,首先将买回来的排骨洗净、焯水,捞起沥干……”
带着奇奇怪怪口音的声音从耳机里流出,这样的声音让坐在凳子上的女孩皱起了眉头。她腹诽,又是一个背菜谱的,她听的耳朵都要长茧了。
自从上面把这次学校普通话考试的检测工作分配下来之后,覃默听菜谱不说百次有余也已经将近百次了。
那些耳熟能详的菜谱能套到大部分的命题里面,这点简直就是普通话水平测试最后一题的超级大bug。
语音标准程度不够,还有奇奇怪怪的口音,词汇语法规范程度还行。毕竟是在背菜谱,哪有那么多语法错误,自然流畅程度,嗯……很好地运用了过渡句,也没有缺时。只是这口音实在是……难以形容,四十分的满分只能给二十八分。
覃默呼出一口气,身体随着动作而微微下沉,她希望下一段音频能还她的耳朵一片清净。不知是不是各路神灵听到了覃默的心声,下一段音频播放时,覃默的大脑瞬间卡壳。
这声音……不同于一般男人低且粗的嗓音,有点儿特别的沙哑和低沉,儿化音标准,口音也偏北方,一听就能听出来的标准普通话。这样有趣的音色,实在少见了,每听一次都是一种享受。
他的命题说话主题是“我的成长之路”,当听到‘军营是一个非常锻炼人的地方。在那里,我成长了许多,学到了许多,真正认识到了军人的艰辛。
而现在,我相信经历了义务兵的生活之后,在处理大学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会有更好的方案,并以最好的姿态面对我的大学生活。’
心里了然,原来是学……这应该叫学长还是学弟呢?年纪比自己大,因为当过两年义务兵,可是却比自己低一级,覃默心里默默吐槽。
不过一瞬,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自己只是他这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评分员而已,覃默一张小脸表情可谓多彩。
“默默,怎么了?看你表情,五分钟之前还一脸难以忍受,过了一会又一脸满足,现在这么还叹起气来了?是听到什么或想到什么吗?”
说话人闭闵一脸好奇外加关心语气。闭闵作为覃默的室友,自然知道覃默是在给普通话最后一题打分。
难以忍受还好理解,有口音嘛!再加上语病什么的!但是她非常好奇的是,到底另一个人是说了什么又或者是什么样的声音能让覃默一脸满足接着又叹气。
覃默听到询问声后,抬起她洁白的手,摘掉耳机。看着闭闵由一脸好奇换成一脸期待。
“真的想知道?”覃默带着一丝捉弄的语气问闭闵,她白净的脸蛋上呈现出更多的表情,眼神也变得有些难以捉摸,看到闭闵小心地点了点头。
“其实什么都没有,只是刚刚有一个人的声音很特别,特别好听,普通话也很标准,听了让我瞬间忘记那些令人糟心的声音。”覃默没有选择全盘托出,避开男生的说话内容,只说声音特别。
果然闭闵听了之后兴趣降低了不少,但还是对覃默说:“这样啊,真想知道哪位男生能让你夸赞他的声音,那男生知道了,该笑醒了。”而且说不定是位和尚。像和尚那样无形中的勾人,最致命。
后半句闭闵没说出来,她害怕说了覃默会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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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文哥,打球!去吗?李逸他们在球馆等着呢!”一个铿锵有力的声音传入文申的耳里,那人是文申的室友迟朗。
迟朗正在换鞋,准备去他口中的球馆,见文申一人在寝室,便向文申发出了邀请。文申想着现在也没什么事要做,便答应了,“可以!我换双鞋。”
被唤作文哥的男生生的极好,尤其他的眼睛。那双黑色的眼眸像是浩瀚的星辰,吸引人去探究一番,最终却掉落进去,无法逃离。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声音,那声音像是被精心包装过一样,好听的不可置信,让人想要沦陷其中。
文申换好鞋后,两人走到了篮球馆。篮球仿佛是男生的必备技能,这项运动能让他们更受女孩们的欢迎。
文申因为在军营里面摸爬滚打了两年,打篮球自然不在话下,文申学会打篮球这件事还要归功于他的战友。
进部队之初,文申本不会打篮球,但是部队里面也是有篮球场的,闲暇时还会一起比拼,不会打战友就让他当陪练,长此以往,和战友们打着打着,也就会了。
同样是因为前两年在部队,所以即使是个马上要二十一岁的人,却还属于刚进大学的小学弟,上的课程还是大一新生要学的东西。这样一来,文申便和大一的弟弟们住在一起。
室友们叫他文哥不仅因为他比迟朗他们都大两岁,还因为他那笔直的腰杆,挺拔的身躯,让人见着肃然起敬。
球馆挺热闹,但这只是学校其中一个球馆,它坐落在整个学校的西南角。而西南角的球馆不单单是一个篮球馆,还有一个排球场地,一个羽毛球场。
可是这并不是很多人在这打球的真正原因。
真正原因是这个球馆是排协、篮协和羽协向学校申请的球馆,为的是传播这三个社团,让更多的同学热爱运动,也让这三个社团之间联系更紧密。再加上球馆内有专用的器材,这才成为全校最受欢迎的球馆之一。
“文哥!接球!”迟朗一边把球扔向文申一边喊道,好在文申技术到家,把球稳稳地接住了。
不一会便发出“哐!”一声。球在球筐边转了两圈,非常准的投进了一个三分球。
球场边有看球的人,那些人也发出“喔”、“好球!”的叫喊声。
寝室另一室友李逸也在惊呼:“文哥,你这技术……太牛了!迟朗的球接住了不说还投进了!”
听到李逸这样说,迟朗就惹不住反驳了,“我的球怎么了?有那么差劲吗?”可是不知怎的,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他也知道自己刚才那个球是真的不到位。
“好了,打球而已,锻炼身体,又不去NBA。不犯规就行,轻松点。”见文申这样说,也反应过来,是啊!又不去NBA,自己打球,当然这么舒服怎么来啊,旨在锻炼身体,又不是在体育竞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