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季默(28)

“是马姑娘自个不愿意的,说如果要她嫁到徐家,她宁愿出家当尼姑,闹得很呐!马老太爷也拿她没法子。”隔壁卖菜的大娘横插一嘴道。

“你咋这么清楚啊?”大叔问。

“马家的厨娘来我这买菜时说的!”大娘立刻暴露消息来源,力证自己话的可信度。

“这是为何啊?”来顺怪道,“莫非那位徐家公子有甚不堪之处?”

大娘道:“那徐二爷还没成婚,就已经讨了几个小妾,庶子庶女都生出来了,确实不像话。估摸是为这个事。”

“那算什么?有钱人家哪个不讨几房小妾的,只要马姑娘当了正房奶奶,再生个大胖小子,还怕地位不稳吗?”大叔反驳道。

大娘冷哼一声:“嫁到徐家外人看来是般配了,可日子一定就过的舒心吗?我看倒不如找个老实可靠的,以马姑娘这样的,招个女婿也未尝不可以。”

两人免不了又是一番争论。

来顺本来今日就要回去向黎奶奶复命,如今听了此事,一来起了好奇心,二来莫名觉得此事有点蹊跷,因而推延了半日行程,又寻到那徐府。

来顺到时黄昏将近,他抓抓脑袋,心想要不等明日再说。却在此时,徐府大门缓缓敞开,一人带着随从大摇大摆走了出来。

来顺定睛一瞧,那人绸缎罗衫、身材虚胖、脚步虚浮,看年纪和长相对应街坊邻里口里的描述,应该就是那个徐二爷了。他心念一动,蹑手蹑脚地跟了上去。

瞧那徐二爷的做派,用脚指头也猜到他要上哪,果不其然,走着走着就到花街柳巷了。

那徐二爷与随从边走边交谈,也没刻意压低音量,来顺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隐隐约约随风送来只字片语。

“姓马的……不识抬举……”徐二爷道。

“别气……有法子……教训她……”随从应和道。

来顺两耳一竖,体内仿佛有一把名为好奇的熊熊之火燃烧,不由加快步伐,靠得更近一些。这时那随从一扯徐二爷的袖子,两人突兀停了下来。

来顺心口一跳,不带迟疑地继续往前走,面上一派波澜平静。

那名随从转过身来,抱着手臂,恶声恶气道:“喂,你好像跟了一路了。”

来顺蒙蔽状左看右看,然后不可思议地指指自己:“你说我?兄台,这你可不讲道理了,这条路这么宽敞,就只准你们走,别人走不得啊?”

“少给我狡辩,刚才我就留意到你鬼鬼祟祟偷看我们。你照照镜子,獐头鼠目的样子还敢说自己是好人?”

来顺一下子乐了,这人自个生得尖嘴猴腮面目可憎,居然还敢大言不惭批评别人的相貌,他来顺不说有多英俊潇洒,好歹也是五官端正不是?

“这你可真是误会了,我又不认识二位跟着你们做什么?我要是心怀不轨,还敢一人坦荡荡地走在你们后边?以一敌二,我也没有胜算啊!”

徐二爷和随从一听,觉得也有道理。随从问:“嗯,听你口音,确实不太像咱柳县人,那你从哪来的?来这里干什么?”

“我是朱县人,早闻柳县风光秀丽,正巧内人回娘家料理些杂事,我一人闲来无事,特来游览一番,顺便……”来顺露出个“你懂的”猥琐笑容,“嘿嘿,家中母老虎看的紧,这不,趁她不在透口气,想来是碰巧与二位同路了。”

这一番解释合情合理,徐二爷和那随从的怀疑消了,来顺见机又把徐二爷从外表衣着到气质谈吐闭着眼狂夸一通,把徐二爷奉承得通体舒泰,深深觉得从没见过如此能言会道又有眼光的人,当下引为知己。不久两个人就“徐兄长、张兄短”的称兄道弟起来,亲亲热热地一道去了徐二爷常光顾的青楼消遣。

第34章

大概是嫌季默磨磨蹭蹭半天不听指令,凌大爷竟亲自现身了。看着面前陡然出现的身影,如果不是青天白日,季默真想喊一声“见鬼”!

“你这样可能会被人看到,没关系吗?”

“无妨,我感知过了,北院一人,书房一人,西院三人,厨房两人,外院四人,而中庭附近无人。”

季默沉默了一阵,口气微妙道:“其实你是念能力者并且圆的直径有五百米吧?”

“那是什么?”凌大爷奇怪道。

季默高深莫测地笑了笑,转口道:“虽说眼下没有人,但若我俩大摇大摆地走回去,肯定免不得撞见其他人的。”

“不用担心,很快的。”

季默即刻明白了他言下之意。

凌大爷一只手按在他腰上,带着他腾空而起。宛如坐上了一辆安全系数不太高的过山车,那车头直上直下、忽左忽右,车速还飞快,景物模糊地在眼底快速闪过,一眨眼后,他就落在自个的院里了。

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季墨叹息道:“凌大……凌兄,以后能不能先打个打声招呼?万一我有心脏病呢?”

对方看他那样似觉有趣,季默没错过他眼里一闪而过的促狭,只听他欠扁地道:“不必要的话我一向不多说。”

在双方武力值不在同个维度的情况下,季默只能把那个“呵呵”吞到肚子里。

季默活了几辈子,虽然每一辈子寿命都不长,可是数次生死的徘徊、数段截然不同的人生经历,锻炼出了他强大的内心。他情绪控制得很好,极少人和事能打破他的平静,然而认识这位凌大爷不过短短一两天,他就有点破功的趋势。

谈不上生气,就是那种面对力量上的绝对压制,有些无可奈何、束手束脚之感。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凌大爷并不是一个蛮不讲理仗着武力任意欺压他人的粗鲁莽汉,相反很多细节可以看出他教养良好,顶多有些恶趣味罢了。

凌大爷显然是无聊的很了,闲的都长出蘑菇了,而这天底下很多事情,都是因无聊而起的。

他可以接触的人就两个,一个是季默,一个是玉穗。玉穗对他的排斥毫不掩饰,明晃晃全摆脸上,凌大爷对着一个明显讨厌自己的人也提不起逗弄的劲,于是选择就只剩了一个。

美其名曰教导。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下一句?”

季默微微打个哈欠,忍着睡意:“嗯……什么不与我餐兮。”

“孺子不可教也!”

伴随这句,季默的脑门就被人用书卷起来用很轻的力道敲了一下。

他眨眨眼,眼神有点儿诡异,被人拿书敲脑袋的体验有够新鲜的,在记忆库里搜索了一遍,这位大爷绝对头一号。

“你连四书五经都背不熟,以这般的水平若能高中,大梁前景堪忧。”

“凌兄实在太瞧得起我了,料想大梁朝根基深厚,万不会因我一介闲人白食了几石米就倾覆了。”

玉穗正在替季默绣腰带,偶尔抬起头不放心地看看姓凌的,好似怕他会欺负季默。

“我的衣服破了,叫你侍女也给我缝一缝。”凌大爷提要求道。

季默扫了一眼,没见他衣服哪里破了,他不想为难玉穗,便道:“凌兄不嫌弃的话,可以穿我的。”

凌大爷大爷状地说:“我不习惯穿别人的衣服。”

“放心,全新的。”

闻言,凌大爷停顿了两秒,方矜持地点点头,算允了。

季默冲玉穗使个眼色,后者不顾仪态地翻了个白眼,腰带往手边矮桌上一放,也不顾差点打翻了针线盒。稍待片刻后,她捧来一套衣物。

凌大爷略微打量一番,眼神透露出勉为其难。

玉穗心头怒火又起。这衣服料子虽不算顶好,但用的也是上等的细布,寻常人家一辈子也穿不上一回,不知这人有什么好嫌弃的。既然嫌弃还死皮赖脸待在这里,不是犯贱吗?若能识相早早滚蛋可真是皆大欢喜!

这会儿,凌大爷其他的癖好也随之浮现出来了。譬如,换衣前必须先沐浴,衣物还得熏香,果然是个讲究人。等玉穗拿出常用的檀香来,他又说罢了,即使不言说,明摆着就是这熏香入不了他的眼。

玉穗咬碎了一口牙,才强忍住想把东西往他头脸上扔过去的冲动。

等浴汤送到,凌大爷在里间的屏风后沐浴,水声不时响起,季默不禁起了疑惑:这人洗澡的时候不知洗不洗脸?照理说应该要洗的吧?那面具呢,脱不脱下来?面具底下的尊荣是什么样?倘若他此刻突然闯进去,这人来不来得及重新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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