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别人提醒,我早就知道东瀛是个什么德行的国家。”墨菲摆手大笑:“一条又凶又贪的白眼儿狼!可到目前为止,包括它在内的所有其他国家,都不值得我们放在心上!一个分裂的、混乱的秦国,对于我国未来战略大局才是最有利的。若不是这次秦国那个外交官揭露东瀛意图独占稀土资源一事,我还真不想管他们两国之间的‘小孩子过家家’!”
“我也是这么想的。”弗莱明戈难得赞同地点了点头:“所以那天我才会没顾及东瀛使臣的面子,直接离开会场。东瀛蕞尔小邦野心实在不小,胃口也着实太大了些!”
“骂他们也没什么用处,毕竟还是‘友邦’,当务之急是要当心东瀛与政局突变的罗曼国联手对付我们。除此之外,雅利加才是我国真正的心腹大患!”墨菲忽然一拍脑门,恍然道:“噢!我忽然想起来,那个在联席会议上‘舌战群儒’的秦国外交官,好像叫沈长河,是吧?”
“是的总统先生,他同时也是秦国西南十一省地区割据势力首领,这次被上京方面派去与高昌交涉争议地区归属权的,也正是此人。”
“这个人你需多加注意。”墨菲终于恢复了正经的模样:“以他的出身、经历,不该对核物理及精确制导技术如此关心和了解。秦国目前内忧外患,一群满脑子伦理道德、只知尔虞我诈的‘原始人’里面,不该出现像他这般高瞻远瞩、‘思想超前’的人物;此人若掌控秦国大局,未来必成我大洋国之心腹大患。听说,雅利加上次出动巡洋舰阻截东瀛突袭,也是因为他做的说客?”
弗莱明戈惊愕道:“竟有此事?”
“我的老伙计,这种事我会骗你吗?”墨菲失笑道:“这么年轻且出色的政坛新星,你都不关注?几年前我就知道这个人——说来实在有些丢脸,我的小女儿伊莎贝拉特别喜欢他,尤其是他弹的曲子。秦国那种乐器叫什么来着?木琴?”
“总统先生,您说的应该是古琴。”
“哦对对对,你是秦国通。就是古琴!早年他还不是将军的时候,在西南有过一次古琴公演,还是在前任将军的婚礼上。伊莎贝拉当时是作为大使馆公使去的,这孩子从那以后就迷上了秦国,唉!”
虽然嘴上叹着气,可一提到自己的女儿,墨菲总统脸上还是露出了慈父的微笑:“不过是个长得好看一点儿的劣等人罢了,我们这么大的文明国度里,比他优秀的青年才俊可不要太多啊。”
“总统先生,”弗莱明戈却并不想继续跟他拉家常说废话,话锋一转又谈回了正事:“所以,您的意见是……”
“雅利加不是出过一次手了么?让他们管去,我们坐收渔翁之利,看情势发展,再伺机而动。”墨菲笑容有些诡异,杯中红酒一饮而尽:“东瀛这条恶狼总得吃点亏才能老实,看看秦国东北军能不能扛得住他们这第一波攻势,同时也看看高昌这个国家——他们能有十几年没打过仗了吧?法尔哈德那个娃娃皇帝,不知道比不比得过他那个能一统西域的老爹克苏勒。老伙计,你说……”
“曾经的玄天大陆西域第一魔教教主之子,和一统西域的高昌大帝之子,他们两人对上,谁赢谁输对我们都有利无害。更何况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戏,不看岂不可惜?至于东瀛嘛,只要不太过火,就当看不见吧。哦对了我的老伙计,我们打个赌如何?”
“抱歉,总统先生,”弗莱明戈道:“我还有正事,而且我也从来都不擅长与人打赌……”
“哎~打完这个赌我就得准备应对明天的质询了。众议院那帮混账蠢材,有事儿没事儿就弹劾本总统,真是吃饱了撑的。”墨菲撇了撇嘴:“别总这么严肃嘛,就打一个赌好不好?就一个。”
“……总统先生请讲。”
“这次西域之战,东瀛、高昌、秦国,谁会是最后的嬴家?”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有分割线可能是因为任性———————————
“所以,你一个人跑到敌方老巢里,就是为了在大战之前跟自己唯一的亲妹妹‘一刀两断’?”
迦师古城东边、争议地区边界,一座老旧的旅店之中。身着滇军军装的年轻女子似是有些不敢置信:“沈长河,你是不是疯了?”
自他成为西南军政府将军之后,身边人敢直呼其姓名的,也就只剩下眼前这位明艳动人、身形高挑的军装丽人——徐曼舒了。早在登上将军之位时,徐曼舒就已将天机阁拱手交还、同时心甘情愿地做了副阁主,统领阁中情报刺探、招揽人才、处决目标及叛徒等大小事宜,条件只有一个:
“我要你好好照顾毓秀和她的孩子。”庚午之变那一年,当所有人都离得远远的跪伏于地表示臣服时,只有徐曼舒一个人悍不畏死地站在血泊中央、直面沈长河那张溅满鲜血的脸,一字一句道:“天机阁阁主徐曼舒,愿交出阁主之位,终生成为将军最忠诚的仆从!可你若敢伤害毓秀和她的儿子一根汗毛,我一定会亲手割下你的头颅!”
如此大逆不道的话一出口,众人尽皆万分惊惶。就在所有人都以为,眼前这个刚刚以一人之力“屠杀”了萧子业手下五百近卫军的男人这次也会毫不留情地杀死她时,沈长河却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好,我答应你。”
事实证明,这些年来沈长河对裴毓秀确实很好,对萧锋更是视如己出——外界甚至传言,他是为了裴毓秀才至今未曾婚娶的。裴毓秀得了失心疯之后,最开始只要一见沈长河就对他又骂又打,后来好些了,却也仍是冷言冷语;可无论她的行为如何过分,沈长河也从未不假颜色,甚至堪称“逆来顺受”,尽到了作为一个男人对女人所能尽到的、最大限度的忍让和宽容。
不仅如此,疯疯癫癫的裴毓秀还干出了一件、放在任何人身上都绝不会原谅她的恶行……正是因为她犯下的这件滔天大错,沈长河的人生几乎是被彻彻底底地毁了。
“几乎”全毁,而不是已经全毁——如果不是沈长河自己意志力足够强大、生命力也足够顽强的话。
徐曼舒不是一根筋,更不是不知好歹的傻子。她虽然喜欢裴毓秀,但也不能因为胡作非为的人是自己所爱之人就一味纵容,就认为她的所作所为都是理所应当,就……丝毫不感到歉疚。
如今沈长河是将军,是西南军政府的“一把手”,一定程度上已经是影响这个国家未来走向的重要因素,大是大非面前,她一向分得清。所以于公于私,她都没有理由不去效忠于眼前这个男人——哪怕,她打心眼儿里就不待见他。
对于这件事,多年后徐曼舒有次来上京述职时正巧遇见李云凌,后者也曾表达过惊讶:“你讨厌他?”
“我为什么不能讨厌他?”徐曼舒一脸坦然:“哪条律法规定是个女人就要喜欢他?”
李云凌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他这么好看的男人,真的会有人不喜欢他吗?”
徐曼舒道:“我喜欢的是女人,又不是男人。更何况,就算我喜欢男人,也绝不会是他这样男不男、女不女的妖孽,应该是那种阳刚帅气的男子汉!而且,沈长河这厮比女人美,你难道不会嫉妒他么?”
李云凌被噎得险些呛着:“我?嫉妒他?我嫉妒一个男人干什么?”
徐曼舒没说话。也正是从这时起,她才意识到自己之所以一直以来都这么讨厌沈长河,居然是因为“嫉妒”。嫉妒他比自己长得更好看,嫉妒他随随便便就能讨得女孩子欢心,嫉妒他……生来就是男子。
“你觉得呢?”
轻轻松松的四个字硬生生把她从回忆中拉回现实。沈长河毫不介意地在她面前脱去外套、内衫,直至露出单薄且肤色雪白的后背。
——如瀑长发流云般垂落,遮去瘦削的肩,腰细如柳,肤如凝脂,当真是春色惑人,美不胜收。
只可惜,确实太纤瘦了些。
“我觉得你病的不轻。”徐曼舒对着眼前的“春光”抱臂而立,冷冷道:“娜迪亚国师是高昌王最宠信的人,你又是她的亲兄长,借此机会好好谈谈两国化干戈为玉帛它不香吗?”
沈长河闻言转过身来,嗤笑道:“你能想到,法尔哈德就想不到?他是让如风劝降我,可我懒得听那些废话,索性先下手为强。”